第六十章 百密一疏?另有图谋?

作者:小丑菌 更新时间:2018/5/31 23:40:30 字数:3367

“那么为什么呢?——为什么凶手要用枪杀死韩警官呢?”

衫齐看向了我。

“额……不知道。”

我这般理直气壮地回答道。

“……”

随即周围的人,包括浩在内众人对我露出了鄙夷的目光……

无视周围人满脸鄙夷的目光,我尴尬地清了清嗓子。

“额……那个,我只是说这里有疑点,我又没说我破获了这个疑点?你们这一脸看罪人的眼神看着我干什么!?喂——说你呢……没错还有你——嘿……我就是不知道!——你们要怎样?”

“额……不过虽说凶手没有用枪杀死韩警官的必要,但是难道就不能是‘补枪’吗?比方说凶手确实想要直接掐死韩警官,但是由于偶然他只是使韩警官进入了窒息性休克的状态。出于谨慎地考虑,为了保证韩警官已经被杀死。凶手直接掏出韩警官的枪补了一枪上去。因此给我们造成了凶手刻意要用枪杀害韩警官的假象。”

无视正在胡扯八蛋的我,衫齐提出了另一个观点。

“对呀——这样似乎也解释地通呀!”

陈正安也这般说道。

“不——你们还记得……”

“我们并没有找到警枪。”

我刚要开口,却被邢振强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了。看样子,他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什么意思?”

衫齐和陈正安齐声问到。

“衫齐先生,你还记得你和我说过警方至今为止都还没有找到凶器——也就是那把原属于韩警官的配枪的这件事吗?”

我开口说道。

“额……是的。我们迄今为止还没找到那把枪。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衫齐疑惑道。

“是这样——那么衫齐先生觉得那把凶器现在在哪里呢?”

我再度问道。

“额……这我怎么知道。枪是凶手拿走的,他会带到哪里去只有他自己知道。”

衫齐无解地了摆手。

“——好!很好!枪是凶手带走的——这就是本案的关键。衫齐先生,你为什么会觉得是凶手将枪带走的呢?”

我问道。

“哈?——不是……这不是我认为的呀!这几乎是所有勘探过现场的警察的一个共识呀。在不考虑是团伙作案的情况下,现场只有韩廷和凶手。凶手杀完人之后,点燃汽车毁尸灭迹,随后在带着杀人用的凶器——那把手枪离开现场。这不是很合情理的推论吗?目前来看这个推论是完全符合我们鉴识科在案发现场所发现的情况呀。再者说按照现场勘查的情况,当时汽车着着火,除了在放火前便就在现场的凶手本人,我很难想象会有一个路人甲从着着火的并且还有一具焦尸的汽车里拿走一把警枪。——没人会这样做。尸体你也看了,恐怖异常。——连你我这样的人看了都难免心里发憷,更不要说那些捡便宜的大妈了……不可能,除了凶手本人不可能会有其他人拿走凶器的。”

衫齐斩钉截铁地回答道。

“没错——凶器几乎百分百是凶手拿走的。”我淡定地说道,“但是衫齐——你搞错了我的问题,我的问题不是凶手到底有没有拿走那把枪,而是为什么凶手要拿走那把枪?”

“——哈?为什么要拿走那把枪?……那把枪是凶器呀!是重要的证物,凶手把它带走当然是要销毁犯罪证据……不对!等等——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衫齐恍然大悟。

“——对,没错。所有的问题与疑点就在这里!衫齐我问你,假如凶手并没有将那把被他作为凶器的警枪带走,而这把枪此刻又落入到了警方的手里。你有没有办法仅凭这一把枪就确定凶手的身份?或者说你觉得自己能不能从中找到证明某个人是凶手的决定性证据?”

我说道。

“额……没有。几乎没有办法。首先这把枪本来就不是凶手自己的,它是属于受害人韩警官的,再怎么查也不会仅凭这把枪就确定凶手的身份。而除了从枪本身入手,那就是找寻指纹了,如果凶手不小心将指纹印在枪上的话……但是这也几乎不可能。”

“嗯——为什么不可能?指纹的话……”

听到衫齐这么说,一旁的浩发表了自己的疑问。

“额——不是。首先,你们要知道当时车是着着火的,而且就目前的证据而言,火就是从车内开始蔓延的。在现场勘查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车内的物品几乎全部被焚毁。虽说枪支本身不是易燃物,但是如果凶手将枪抛弃在车内的话,在着火的过程中,焚烧产生的灰烬也会破坏枪上本遗留下来的指纹。再加上高温的加持,我不认为能够留下完整到可以用于鉴识比对的有效指纹。况且——”

“况且凶手在行凶之时还很有可能带着手套,那样的话,就算凶手不点燃汽车,作为凶器的枪的本身在最一开始就很有可能根本没有留下凶手的指纹。对吗——衫齐先生?”

我抢答道。

“对——没错!”

衫齐点了点头。

“而且——”我伸出双手,露出手上的勒痕。此时的勒痕已经有些发紫了,那是刚刚模拟案发现场之时留下的,“你们看看——”

他们围了过来。

“这是——?”

“勒痕。因为邢警官剧烈挣扎导致的。也就是说如果当时凶手和我一样没有戴着手套作为防护的话,他的手上也一定会留下这样的勒痕。手套的作用不只是防止留下指纹,还具有保护手部的作用。而我们在案发现场发现的种种证据,包括掩盖自己脚印的木板,方便携带且不会留下证据的堆积物,它们都表明凶手是一个极为小心谨慎,且熟知刑侦取证过程的人。试问这样一个人他会忽视手套这种至关重要的东西吗?——不会!绝对不会!”

我这样说道。此时衫齐和邢振强也点了点头以示认同。

“那么让我再问一个问题。——衫齐,你觉得依据你的鉴识经验,在你看来,一个人如果他犯了案,他又想要逃避法律的惩戒,那么他首先要做的事情是什么?”

“额……那自然是销毁证据。使警方无法将之锁定,或者是使法院无法做出其有罪的判决。”

“没错——销毁证据。而其中非常重要的证据除了受害人本人的尸体外,那就是凶器了——对不对,衫齐?”

“没错。”

衫齐摊了摊手说道。

“那么试问,是绳索的销毁难度大,还是警枪的销毁难度大呢?”

我再次问道。

“当然是警枪的难度大。绳子只要丢进火里烧掉就可以变得无影无踪了,但是一把警枪就……”

衫齐回答道。

“没错——让我们再回到最初的那一个问题,为什么凶手要用枪杀死韩廷呢?——当我们把上述问题思考一遍之后,再看这个最初的问题,是不是觉得十分诡异离奇呢?——直接用绳子勒死韩廷,不仅可以避免因抢夺枪支而产生的无意义争斗与风险,还可以最快速干净地销毁犯罪证据。——而用警枪呢?一把连子弹的直径都登记在案的警枪?它不只是难以销毁这么简单,把它带离现场更为愚蠢且完全没有必要。而对于‘补枪’的说法,凶手完全可以通过测试颈部动脉来判断韩廷是否已经真的死亡。再者就算他不放心,他完全可以在韩廷不再挣扎的时候继续勒上一段时间,用以确保韩廷已经死亡。——总而言之,凶手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用警枪杀死韩廷。甚至可以说他根本没有触碰那把警枪的必要!”

我说着,众人点头以示对我说法的赞同。

而且还不仅如此,使用警枪这种特殊武器杀人具有巨大的风险。警枪的口径,子弹,乃至配件都是登记过的。凶手将之带离现场,一旦警方对其产生怀疑,排查到真凶本人的话,如果凶手对凶器的处理不当,被警方搜出,警枪本身立刻就会成为将凶手送上断头台的如山铁证。

且用枪杀人相比于其他武器,还会留下名为“硝烟反应”的特别证据。而这里的硝烟反应是特指使用了枪支的人在其手部会残留于火药的残渣,已经检验立刻就会判断出这个人曾在不久之前使用过枪支。而我国是禁枪的,如果不是特殊职务人员是不可能有使用枪支的可能的。

也就是说,凶手在使用枪支杀人之后。如果警方迅速就排查到他,并对其进行硝烟反应的检测,那么几乎就可以立刻确定他的犯罪行为。这在法庭上一样是站得住脚的铁证。

凶手是一个小心谨慎至极的人,这是目前为止的现场证据无数次告诉我们的。为了不留下脚印,而特别适用木板垫脚。设计出精巧的路障,策划一起近乎完美的杀人计划。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会想不到我刚刚所想到的那些问题吗?他会忽视这些几乎随时可以要了他性命的问题而出于偶然地使用了警枪并将之带走吗?

这不只是我的疑问,也是在场包括邢振强在内的所有人的疑问。

“那么现在一切又回到了原点,那就是为什么凶手要用警枪将韩廷杀死呢?”

我再度将这个问题推到众人面前。

“额……为什么?”

衫齐好奇地看向我。

“对呀——为什么?你倒是说呀!”

邢振强焦急地看向我。

“不知道。——话说,这我刚刚不就说明了吗?我不知道呀!就是因为不知道我才说是疑点呀!”

我捂着脸无奈道。

“话说你们别一脸看罪人的样子看着我好吗?我也不是故意要浪费你们时间……嘛——硬要说的话,我倒是可以给出个说法……”

“哦——是什么?”

陈正安立刻靠了过来,邢振强也向着我挪了几步。

“那就是凶手有必须这么做的一个理由。而这个理由还必然暗藏着一个更为肮脏可怕的目的。”

“切——”

听到这样的说法,众人几乎同时向着我比了个中指——

“我靠——这不是废话吗!?”

“……喂——你们这是什么意思?这么失望干什么?我不是都说了我只有一个说法, 又没说我能解释?哎哎哎——你们干什么?哎哎哎——别把车开跑呀——我还没上车呢!?邢振强——不……是邢警官……哎哎哎——邢警官大老爷!我靠——你怎么还加速了呀!——别把我一个留下呀!这荒郊野岭的……我错了还不行吗!?我错了!哎——我错了!!!”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大小:
字体格式:
简体 繁体
页面宽度:
手机阅读
菠萝包轻小说

iOS版APP
安卓版APP

扫一扫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