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血衣榜&海琉璃

作者:叶怀仙 更新时间:2018/8/1 12:40:38 字数:3123

之前说常晓生偏喜欢斗智斗勇,虽说最后把自己给赔上去了,但也闯出了一点名头,不过这名头给别人,别人估计都不敢要。

黑暗世界里有个“血衣榜”,几乎等同于公开给所有杀手组织、家族的悬赏,咱们这位喜欢斗智斗勇的常小哥哥,便是榜上有名,连带着叶怀仙也得躲避杀手的追杀——虽说实际上当时的叶帝天就是血衣榜上的“魁首”,到底是谁惹来了杀手还不好说,说不定人家只是在暗杀叶帝天的途中顺带把常晓生给干上一票(笑)。

不过后来兄弟俩实在是气极了,再加上常晓生险些殒命,两人都打定了主意,一味躲藏下去只能给人当成软柿子捏,常晓生也是发狠,一连设下数个连环毒计,成功将数个杀手家族与组织挑拨离间,致使他们互相残杀。叶帝天也没闲着,依靠天机阁少阁主也就是常晓生给出的情报,他开始了自己的针锋相对,喜欢暗杀是吗?那自己以暗杀对暗杀!

尘埃落定,杀手界已是元气大伤,五毒教更是折损过半,若是小喽啰,那有什么紧要,关键叶帝天暗杀的对象都是各大杀手组织的精英、长老乃至于教主!

至此一役,连黑暗世界都记住了叶帝天的凶名,他成为了血衣榜上永远的第一,却无人敢接他的悬赏。

六年后,江左一条枯巷内。

大雨滂沱,一名身着紫衣的女子,手持一炳画满了紫罗兰花的油纸伞,独身一人,走进这深巷,孤零零的告示牌伫立,待女子走近,却忽然有一道苍老的声音传出,细看周围,却仅女子一人而已。

“蓝雨蝶,家族给你的任务是‘血衣榜’上排名第三十,如今遭受刀魂反噬的慕容貂,你又为何来此。”

“我想换个人。”

“哦,谁?”

“天下第一,叶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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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叶怀仙之所以专爱偏僻角落呢,一来是本着酒香不怕巷子深的精神,打算好好地喝喝酒,啊呸,捡捡漏,反正里头东西便宜,即使吃亏也亏不到哪儿去,叶怀仙自幼就是个持家的人——简而言之,穷惯了。

不过走到深巷角落里头,危险系数也高就是了,但你想想,叶怀仙是谁啊,还是让那些准备宰客和仙人跳的商家自求多福吧。

叶怀仙瞥了一眼宝市中心,红布搭起来的台子上,嗓音穿透力极强的中年男人正在使出浑身解数,让人们相信,他们真的找着了一株九转仙草,这过程呢,自然是越曲折越好,例如说他们派人去那天下第一凶地禁区「十帝陵」,历经九死一生,花费了整整十年,中途折损了不知多少弟兄,才抢来了这株九转仙草。

叶怀仙扶额,合着你是将十帝陵当成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了?再说了,自己和小姨子在里头生活了五年,怎么从来没见有人进来过啊?

江湖骗子,不去理会,不去理会。

这边叶怀仙是不再理会了,可是那头,所有江湖人士却都兴致高昂,即使没钱就是来凑个热闹也好啊,如果有钱,那自然是眼神灼灼,早已将目光投向了那株仙草所在,被红布披盖住的一只笼子。

不得不说,这群江湖骗子算是挑了个好时候,正值杭州第一大派灵剑派选拔新弟子前夕,不论是江南还是塞北,不论是燕云还是秦川,慕名而来的公子、游侠,只多不少,可以说,台下那乌压压一片,就有七成以上是武林中人,原因无他,九转仙草虽然被吹得那么神,但是也得有人信啊,还有另外一种说法就是,当年的天下第一叶帝天,就是吞吃了一株九转仙草,得了一身天造地设的内力,才能在消失数年后,杀回太虚观,从此掀起武林的轩然大波。

比起帝王将相更愿意相信前一种说法,喜好快意江湖的少年游侠们,则更愿意相信这在武林中广为流传的第二种说法,否则,谁能解释一下叶帝天那一身内力和古怪的功夫是从哪里学来的?据传他唯一的师父是太虚观曾经的叛徒,而且在叶帝天小的时候便已经死了,那还能有谁教得了叶帝天呢?

叶怀仙也很无奈啊,难怪常晓生说,有多少个渴求快意江湖的少年,就有多少个叶帝天。

那边骗子还在吹嘘,叶怀仙已经从转角走了进去,里头地摊寥寥,人也寥寥,被房屋遮挡而形成的一块阴影下,一位带着幼女的老人坐在自己摆着的灵材摊子前,心无旁骛地翻着一卷古书,至于那名幼 女,扎着可爱的双马尾,伸长了脖子,不时望向那群江湖骗子传来声音的那一边,看得出小家伙对这种热闹的事物没有丝毫的抵抗力,只是由于老人的禁止,才只能蔫蔫地陪着老人守着摊子,一张稚嫩的小脸委屈巴巴的。

叶怀仙见了,忍俊不禁,恰巧身旁有名卖糖葫芦的小贩,冰糖葫芦山楂颗颗饱满,糖衣晶莹欲滴,甜腻的香气诱人,叶怀仙要了上头一根串满了山楂以及割舍水果的糖葫芦,小贩满脸笑容地应承下来,摘下那根糖葫芦,叶怀仙也从怀里掏出了十文铜钱,与之交换。

女孩从刚才起就在望着这个顶好看的大哥哥,又看见他买了一根糖葫芦,不知为何,心底里升起小小的期待,又见大哥哥朝着自己走了过来,心里的小小期待愈发如添羽翼。

果不其然,他将糖葫芦递给了女孩,老人这才抬起头来瞥了叶怀仙一眼,后者朝他笑笑,老人眨了眨苍老的眼睛,不再理会,女孩这才敢接下大哥哥递来的糖葫芦,小巧的脸上笑靥如花,望向大哥哥的眼神中也充满了感激,叶怀仙则在老人与女孩的摊子前停留,微躬着腰,回忆起常晓生教给自己的窍门,专心致志地找着漏。

他的这一举动可不是为了巴结老人,看见小女孩,他就仿佛瞧见了自己可爱的幼薇,为人父者独有的怜爱之情在内心油然而生,这才慷慨买来小食,即使是只看见女孩的笑容,便不枉此费。

叶怀仙捡漏很厚道的,往往是以与行价差不离的价钱买下材料,再辗转热闹的场所卖出,赚得不多,足够温饱即可,常晓生就常常嘲笑他这一点,不过其实他也差不多,他喜欢捡大漏,但是是从奸商手中捡大漏,似乎有那么一丝劫富的意味,而至于济贫~他也自有一套说辞——自己和叶怀仙这么穷,好好去挥霍潇洒,难道不是济贫吗?

灵蛇草、香炉炭……形状、颜色、味道与常晓生那本图志上记录的都差不离,按照品级来分仅仅是凡品,光说这灵蛇草,由不同灵蛇守护的灵蛇草,价值自然也是不同,蛇类的灵兽要想成长起来,条件极其苛刻,首先要保证的便是与自己一同降生的天命灵蛇草长到成熟,再由自己吞下,方可窥得那一丝化为传说中的神兽——龙的契机,而眼前的灵蛇草自然不是那种神品,只是由未生出神智的蛇蟒守护着的凡品,大致效用也只是能够解蛇毒而已,至于对练武之人境界的裨益,更是不如其他的天灵地材。

轻轻放下灵蛇草,看了看香炉炭的成色,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正在此时,一抹深蓝跃进了叶怀仙的眼帘,他有几分诧异,再次弯腰,捡了起来,女孩正舔着大山楂上的糖衣,满脸笑意地望着眼前这个好看的大哥哥,老人微微点头。

海琉璃?还是海玻璃。

如果是前者,以这块的分量,价值能抵得上一套宅子,不说繁华的双都之一长安地界,在这钱塘之中,也是足够的。

若是后者,则多用于少女们钟爱的饰物珠串罢了。

叶怀仙一时竟有些拿不准,干脆对着阳光再次细细打量起来,晶莹宝石在线条分明的阳光下,愈发剔透,隐约能见到宝石之中一汪淡蓝色的海水。

“不过是块海玻璃,看这位少侠与我孙女有缘,我就将它送给你吧。”老人忽然说道。

还未等叶怀仙回答,他又喊了一声女孩的名字,多半是小名。

“小红豆,咱们走吧,今日生意不好,改天庙会再来看看。”

被称为小红豆的女孩嘴里头好容易含住半颗山楂,含糊应了一声,从小板凳上站了起来,帮衬着老人,也就是她的爷爷,一起收拾起摊子来。

“那就多谢老人家了。”叶怀仙抱了一拳,转眼瞥见老人随手放在方才座位上的古书。

《周易》

看来老人还是个筮占爱好者。

老人和她的孙女很快就收拾好了地摊,伴随着小女孩一声清脆的:“大哥哥再见~”

蹦蹦跳跳的女孩和沉稳的老人,两人的身影逐渐远去。

叶怀仙也转身准备离开,却猛然停住,再转身,两人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叶怀仙使劲想要抓住一片破碎的记忆,宛如抓住一带破碎的衣角,绝不松开。

半晌,他轻笑。

“差点给漏了,还好我记忆超群。”

“这串糖葫芦换得值~该说不愧是朝廷的人吗,典狱司的人可真是阔气。”

叶怀仙手握紧那块幽蓝的宝石。

或者说,海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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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害羞脸)你们有没有……咳咳,就是那种黄黄的,能够让作者兴奋,连带着码字速度都变快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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