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左轮

作者:无边落木 更新时间:2011/4/2 22:27:52 字数:0

本市H区的一位市民举报,在某栋公寓看见有人长相与犯人郑小华极其相似。

郑小华自上次成功逃脱数名警察的围捕,消失了已半年之久。这半年来,城内并无人心惶惶,倒是政府治安部门为挽回颜面,在各处加紧了搜捕,并以高额奖金悬赏举报者。郑小华的通缉令是贴满了大街小巷,但谁也不敢相信照片上那个学生模样的小伙子会是个通缉犯,他到底犯了什么罪?通缉令上对此含糊其辞。值得一提的是,半年前,郑小华被17名手持轻型冲锋枪的特警围困在15平方米的小房间内,仅一扇小门可以逃脱。然而他们不但一无所获,反而无一例外地被犯人郑小华的一把银色左轮手枪击中右手手腕。关于这件事,政府没敢对外透露,只说在民警赶到之前,犯人已经逃离了现场。

接到消息后,担任重案组组长的胡克强,右手腕的那道小伤疤仿佛开始隐隐作痛。他永远也不会忘记半年前,小华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年轻人用冰冷的枪头顶住他的后脑。当时胡克强一度犹豫,要不要快速转身扼其腕,将其撂倒。可他终究没敢这么做,因为小华的枪快得着实惊人。胡克强也当了23年的警察了,所破大小案不下百件,他与各色杀人犯、抢劫犯、**犯都有打过交道,以往这些犯人面临困境时,都会表现一个共同特征,恐慌、焦虑,但小华没有,他镇定得像他手中的那把枪,眼里满是轻蔑。

胡克强拧了拧粗厚的眉毛,做出一个惊人决定,就是只身前去抓捕逃犯郑小华。在此之前,他再三勒令在场人员不准在局内散开消息,也不准向上级汇报。有几位同事表示不满,胡克强就嚷:“想送死的尽管跟着我去!”他们便都噤声了。

换上一身灰色的便服,胡克强搁下枪和手铐,什么都不带,出了警局就和普通市民没什么区别。他驱车到人流攒动的市广场,在那里轻易地找到正在发传单的郑昊,携他一起赶赴H区小华的住处。尽管郑昊一脸不乐意,但他无可奈何。“胡警官,我和他都两年没见了,我们不熟。”

“可你们以前是大学同学。”胡克强执拗地说。

郑昊自大学毕业以后,就一直没能找到一份正经工作,不是专业不对口,就是学历要求太高,他对生活一度陷入绝望,甚至几次冒出自杀的念头。上大学那会儿,他和小华即是同班同学,又是老乡,两个人偶有来往。只是在他的印象里,小华内向且自卑,行为木讷又古怪,几乎没人会注意这样一个人。不过郑昊现在才知道,小华并非一无所长,他甚至纳闷,先前一起上学的时候,从未见过小华有接触枪械之类的东西,那根本是遥不可及的。

“你身上有没有带钥匙串儿?”胡克强边开着车边问。

“钥匙串儿?干嘛?”郑昊摸了一下腰间的一小串绣铁片儿,发出细微的叮铃声。

“给我!”胡克强瞅了他一眼,发现他脖子上还挂着一串铜制的“十”字项链,便指了指说,“这个也摘下来吧。”

郑昊显然察觉到胡克强过于谨慎小心,他对此疑惑不解,小华的枪到底有多厉害?难道真如他们所说的,快如闪电?

胡克强则断定,小华对金属的东西极度敏感。他认为半年前,小华之所以能够在漆黑的房间里准确无误地击中警察的右手手腕,唯一的解释,就是小华“看到”他们手里有枪。但仅仅知道这一点似乎还不够,比如当胡克强被小华挟持着逃出房间时,他看清小华手中拿的分明是一把左轮手枪。左轮手枪只能单发,为什么会有连发的效果?而且在连发的情况下,居然不受后座力影响,弹无虚发。胡克强百思不得其解。以前上警校时,他有见识过全自动手枪(当然不是左轮的那种),这种枪在没安装托手的情况下,需要强大的腕力才能勉强维持它的命中率。

收缴了郑昊的东西后,胡克强也没多做解释,只是说:“待会见到他,你就当是老同学之间叙叙旧。”

“你让我跟这个人叙旧?这也太扯了吧!我跟他还没好到那种地步呢......话说回来,就算我是去和老同学叙旧,那胡警官你又充当什么角色?你不怕他怀疑吗?”

其实从胡克强做出决定到现在,他还没想出一个周密的计划。他觉得郑小华这个人,光靠武力压制根本行不通,唯一的途径就是和他坐下来,推心置腹地谈一谈,至于怎么谈,以什么身份谈,胡克强自己也不知道。或许郑昊可以作为他们之间衔接的纽带,一个中间人。“那你觉得我应该充当什么角色?”胡克强放缓严肃的语气,诚恳地问。

“你是警察耶,干嘛问我?”郑昊见他的态度骤变,忍俊不禁。

“怎么......”胡克强变得焦躁起来,但又不能冲郑昊发火。于是放下架子,语气更加恳切地说:“你给提个意见嘛!”

郑昊蹙紧眉头,假装苦思冥想,他说:“胡警官也有40多了吧,要不您就装作我爸......”话还没完,他就后悔了,脸刷的红彤彤了。

“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哪有爸爸陪儿子看望同学的,这不合常理。”胡克强立即驳回。

“那怎么办?”显然他也没法儿。

胡克强点上一根烟,只深吸了几口就拧灭了,皱了皱眉说:“要不这样吧,等下你先进去,想方设法把他骗出来,之后我再见机行事。”当然如果郑小华被骗出来后,身上又没带枪,胡克强连谈话的需要都没有了,直接将他擒住。只是先前竟忘了带手铐,确切的说,是他还没想过这种抓捕方法的可行性。

“这能行吗?”

“试试看吧。”

胡克强的警车进入H区后,停在一个不大显眼的角落。他们下了车,徒步在这个区里转了几圈,方才找到小华居住的公寓楼。胡克强以他的职业习惯,上下打量这栋楼的构造,以及犯人逃窜时可能会走的路线。这栋楼有6层高,每层都有两户人家,左右两边的房间设计相互对称。每户大概只有一间客厅、一间厨房和一间卧室,厨房在前,卧室在后,客厅在中。前面共用一道楼梯上下进出;后面都有阳台,胡克强注意到,除了郑小华所在的二楼,别家的阳台都安装了铝合金的防盗网。以二楼3米左右的高度,小华若从上面跳下来,应该不会造成很大伤害。很显然,他会选择从这里逃窜。

不过话说回来,郑昊倘若真能把小华骗出来,胡克强就根本没必要留意这栋楼如何如何,他更该考虑的是,自己和小华下次的见面地点。他瞄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11点41分,临近午饭时间。他恰好望见公寓楼对面50米处远,有一家小型饭馆,便嘱咐郑昊最好能把小华骗到那家小饭馆,他自己会在那里等他们。

郑昊独自上了二楼,刚要叩响小华的房门,忽然想起临毕业的时候,自己曾和小华吵过一架。当时小华骂自己是虚伪的伶人,既然明明瞧不起他,却还故作恭维做什么。这种说法让郑昊很受伤,但他也就是从那时起,才明白小华是自卑得有点过分的一个人。

踌躇很久,郑昊终于叩了门。在连敲了八九下后,屋内传出警惕的一声:“谁?”他觉得这声音再熟悉不过了。

“是我,郑昊,还记得吗?”

房门一下子打开,里面的郑小华衣着邋遢,气质却完全不像当初那样,畏畏缩缩,躲躲闪闪的。“是你!你怎么来了?”他除了吃惊外,略带点儿欣喜。

“猜猜看,我是怎么找到你的?”这个谎言大概郑昊自己也没想好,他耍起小聪明。

“猜不着,你给说说看。”小华目光转而变得猾黠。

“猜不着就算了,我也不告诉你。”郑昊故作得意。

“你就说说吧!”小华戏谑地抓住他的手,稍稍用了力,口气有点像命令似地。

郑昊勉强保持镇定,笑着说:“喂喂喂,老同学好不容易见上一回,你总不能让我这么傻站在门口吧?”

“哦,对了!”小华像突然意识到什么,立马侧身让开道儿,夸张地鞠了一个躬,“请进!”

“你这家伙,还来这一套。”

郑昊脱鞋进去,简单地参观了一下。他发现小华居住的环境和他想象中的逃犯生活简直大相径庭。所有家具一应俱全,干净又整洁,独独少了一台电视机;厨房和卧室的窗户都打开,也不拉窗帘儿,因而室内的光线很充足......所谓的生活,也就这样了吧!想起这个,郑昊不禁暗自神伤。他自己都颠沛2年多了,到处做兼职,做短工,却仍然不能摆脱窘境。或许真该学学人家小华,干些非正当、犯法的事儿,生活才能有所起色。

“过得挺潇洒的么!”郑昊更想问:做逃犯也可以这么潇洒么?

“哈哈,老实跟你说吧,这里没有一样东西是我的。这房子是房东太太的儿子的,她的儿子因为去年出国留学,房子没人住,就租给了我。当然租金可大便宜。“小华双手蹭在口袋里,神情悠闲地跟在后面。郑昊则怀疑他那里可能里有枪。

“租金多少?”问得不走心。

小华伸出5个手指头。

这时郑昊应该表示惊讶,但他只是“哦“了一声,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问:”你说这房子里没有一样东西是你的,这是真的吗?“

“我为什么要骗你?”小华坦然地笑,“说说你吧,你过得还好吧?”

“我啊,老样子,没什么可说的。”

郑昊摊开空荡荡的双手,作无奈状。两个人顿时陷入短暂的唏嘘和沉默。只听见隔壁邻居的厨房里传来锅铲“哐当哐当”的声音,郑昊便顺势问:“午饭吃过没有,要不要出去搓一顿?”

小华愣了愣,嘴角扬起一丝笑:“好啊!”这一丝笑在郑昊看来,是自信。

胡克强把饭馆的地形粗略地环顾了一遍。外墙由两面长长的落地窗构成,客人从最右边的小门进入。里边大概有60多平方米,相对宽敞。厨房的后门上着挂锁,应该不会有人从那里进出。

胡克强找了一处靠窗的座位坐下,向外远望,对面就是小华所在的公寓楼。约莫二十分钟后,就见他们二人向这家饭店过来。郑昊先进的门,他匆匆地朝四处张望,很快找到胡克强所在的位置,但胡克强只冲他直摇头,他便立马移开了视线。

“我们坐这儿吧。”小华建议坐在靠门较近的座位。

郑昊注意到他的左手始终蹭在口袋里,还带着枪么?现在正值严冬,把手放在口袋里取暖,谁也不觉得奇怪吧?

坐下来后,郑昊试探性地问:“你的手很冷么?怎么老放口袋里?”

“你猜猜看?”小华露出戏谑的表情。

“我猜不着,你给说说看......”郑昊忽然意识到,他们又在重复先前的台词了,只是角色对调而已。郑昊禁不住扑哧一笑,小华也跟着笑。

这时候走过来一位娉婷的女服务生,看上去跟小华挺熟的样子。她拍拍小华的肩膀:“嗨!小华,今天带朋友来了?”

“这位是我大学同学。”小华不自然地耸肩,似乎很不习惯有人把手放在自己的肩上。

“大学同学?你以前还上过大学?看不出来啊!”女孩显得不可思议。

“就你那鼠目寸光,能看出什么来?”

她倏地嗔怒:“你瞧不起我是不是?”

小华满脸疑惑地看着她,许久才问:“怎么了?”

“你!......”女孩咬住唇,眼眶里竟有泪“簇集翻涌,即将决堤而下”。随即转身忿忿离开,落下小华、郑昊他们二人在那傻坐着。不过作为饭店的服务员,女孩的态度也略为夸张了些。

“喂!你怎么把人家给弄哭了呀?”郑昊小声嗔怪。他觉得女孩长得挺娇俏的,小华却不懂珍惜。

小华不以为然:“就这服务态度!......不吃也罢,咱们换家饭店。”说着便要起身。

“啊?”情况出现转变,郑昊不忍失了态,不知所措起来。

“怎么了?”

“那个......我觉得这家饭馆挺好的呀,不要换来换去了吧......再说,我的肚子都快饿瘪了。”

小华愣愣地看他,嘴角又咧出微笑:“好吧。”他刚一坐定,突然扭头,朝胡克强那个位置望了一眼。这个小举动令胡克强和郑昊,都大惊失色。“我认得那个人。”小华语气平静。

“是是是么?”郑昊笑得很尴尬。而小华只低头呷了一口茶,看也没看他一眼。

“是啊!眉毛那么浓,看过一次就记得了。”

“他.....他是谁啊?”郑昊的心里居然萌生强烈的愧疚。

小华却始终不挑明那人到底什么身份,只说认得他。“咱们别管他了,吃饭吧,你想吃什么尽管说,今天我做东。”小华这次用的是双手,他摊开桌子上的菜谱,让郑昊挑选。郑昊看见他的左手手背上,赫然鼓着一个几近皴裂的冻疮,红得发紫。难怪他总要把手放在口袋里。

郑昊想起小华曾告诉过自己,有一年他跟同学打雪仗打得太过火,结果手上留下病根,往后一到冬天,他的手上就会长冻疮。“怎么不买一双手套啊,看你的手肿得......”郑昊心疼老同学。

“不碍事儿,”小华憨笑,“诶,点菜啊!”

他或许早知道有警察来抓自己,却仍这么镇定自若,他的自信未免过了头。——但至少不像以前那样,会对郑昊这位同学兼老乡胡乱猜忌,心生怨恨;而是友好待之。凡事都有利弊,一个人自信也好,自卑也好,都没什么好责怪的吧!郑昊这样想。

胡克强点上一根香烟,吞云吐雾,眉头快黏成一团黑乎乎的麻糖了。方才小华看了他一眼之后,他以为郑昊出卖了自己。年轻人啊年轻人!他不断这样叹息,反倒感觉自己让人给耍了。不过往常办案,也没少碰个一鼻子灰,最最要紧的还是如何随机应变。既然身份已经暴露,再遮遮掩掩也无济于事。胡克强拧灭了香烟,果断地站起身,向他们二人走过去。

郑昊显得惊慌失措,但胡克强还是一屁股在他身边坐了下去。“你好啊,小华!”胡克强开口就像对待老熟人。

“你就是半年前那个被我用枪顶着脑袋的笨蛋警察?!”小华出言不逊,足见他有多狂妄。

胡克强面色变得更难看,他干咳了两声,缓缓地说:“我们谈谈吧。”

“如果你是劝我自首,那就免了。”小华又把左手伸进口袋里蹭,像是故意造成一种假象给胡克强看。

他显然注意到了,但并不打算放弃谈判。“我也有个儿子,只比你小4岁,今年上大三,也像你这么冲动,前不久就因为和同学打架,差点被学校开除,我也没敢怪他,因为我自己年轻的时候像他这样,经常闯祸。年轻人嘛,犯点儿错没什么,关键是要从中吸取教训......”他如是絮絮叨叨,无所顾忌地把自己年轻时候的大小糗事一一晾晒出来,希望小华能够知错认错。

他变得能说会道,仿佛事先背过台词一样。其实不然。以往他规劝犯人,都必定以自身的经验教训为前提。每每旧事重提,都稍加润色,因而就连他的同事都觉得“这是个有历史的人”。

小华差点没沉溺进去,丧气地说:“你跟我说这些没用,我是不会自首的。”目光却开始漂移不定。

胡克强见状,暗自得意。于是趁热打铁,他用手肘捅了捅旁边的郑昊:“你也给劝劝啊!你总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老同学再这样错下去吧?”

郑昊面露难色,现在他无论做出什么选择,都会显得立场不定。刚要开口说什么,方才那位跑开的女服务生突然又窜出来。“嗨,怎么又多出一位来了?”她眼角泪痕未干,这会儿又若无其事地跟小华套近乎。郑昊望见收银台那边的员工只往她这边瞄了一眼,便继续埋头工作,仿佛见怪不怪。

小华带着讥讽的口吻问她:“您没事儿吧?”

然而事情总出乎胡克强的预料,他注意到外面,也就是对面小华居住的公寓楼楼下,停了五辆警车!他的同事居然没有听从自己的命令,把消息给散开了。胡克强这才发觉,原来自己这个重案组长其实做得特窝囊!

那栋公寓楼顷刻就被近四十名全副武装的武警官兵围个水泄不通,阵势看上去即夸张又滑稽。副组长老王,看上去也有50多岁了,也许是快到退休的年纪,建功心切。他爬满皱纹的老手颤巍巍地高举扩音器,冲二楼喊:“犯人郑小华,你已经被包围了,请放下武器,束手就擒!我再重复一遍......”

饭馆这边,包括小华在内,所以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对面去了。简直就像一场闹剧!小华作为主角,居然能置身事外,在台下观看那些配角们的表演。

“同学,我得走了。”小华起身要离开,却被胡克强抢先一步挡在门口。这位年近半百的警官,身手依然矫健,但小华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你就不怕我对着你脑门开一枪吗?”小华的左边衣袋好像有一根枪管慢慢隆起,正对准胡克强的脑袋。

“他没枪!”郑昊也不清楚自己出于什么目的,突然这么喊。

小华一时错愕,随后嘴角扯出一丝冷笑。他慢慢把左手伸出口袋,正如郑昊所言,他左手确实没有枪,五根手指肿得像五根水嫩的红萝卜,还摆成枪的形状。他用这把“枪”对准郑昊的头,扣动扳机,然后嘴里煞有介事地发出“砰”的一声。郑昊吓了一跳,像真的中了枪一样,剧烈地哆嗦一下,瘫坐在椅子上。待回过意识后,他想,小华一定恨他入骨了。

胡克强见势,迅速扼住小华的左手手腕,右手掌大力掐其脖后,将他的头狠狠往桌面上一砸。动作熟练老道。小华的脸紧紧贴在桌面的油渍上,样子狼狈不堪。“警官,你可以报仇了!”他竟嘲笑。

“老王!在这儿......”

胡克强冲门外只喊到一半,腹部突然被什么冰冷的东西顶住,他下意识地低头去看。没错,是那把银色的左轮手枪。但小华此刻上半身被压制,独独右手可以活动,他的枪不可能抬得再高了。胡克强便欲冒着腹部中枪的危险,夺走他的枪。

“你最好别做多余的动作!”小华厉声威胁,“我可以一瞬间打光枪里的所有子弹,虽然只有7发,但足以帮你的肚子开个大洞。”

“你唬我?”胡克强虽这么说,却没敢乱动。

“你忘了半年前我是怎么逃出你们警察的包围的吗?”小华冲他嚷,“快放开我!”

胡克强不得不从,他把手松开后,小华就直接用枪顶住他的脑门。

外头的警察很快察觉到情况,纷纷往这边拥过来。“不好意思,又得拿你当人质了。”小华令胡克强面朝外,自己持枪躲在他身后。坐在一旁的郑昊,脸色变得煞白煞白,好像小华随后便要取他的命了。

可小华没有,只是向他示意些什么,他没明白过来,便颤颤地问:“干嘛?”

“出去!”

“你放我走吗?”

“同学,你在搞笑吗?难不成拿你当人质?”

店内的其他人也都被小华赶了出去,唯独那个女孩死活不肯走。

“喂,小姑娘,快走吧!”被枪顶着的胡克强也劝。

现在落地窗的玻璃外侧,全是黑洞洞的枪头。老王借着扩音器声嘶力竭,扬言再不投降,5分钟之内就攻进去。小华揪住胡克强的后领已经退无可退。胡克强则不慌不忙地说:“我知道你的枪很快,但只有七发子弹而已,你每次打光之后,都必定要花一点时间补充子弹,现在是大白天,没有人会给你补充子弹的机会的。”

“那就要看看外面那堆警察里有没有至少7个是不怕死的。”小华冷笑,“不过我想也不会有,因为你这个带头都这么怕死,更何况是他们?”

“我怕死?不,不,不,我这是在给你机会。”胡克强语气平静。他甚至觉得小华不会杀自己。

“你少来!”小华的枪更用力地顶他的后脑。

“你今天肯定跑不了了,除非这家饭店有个地下通道什么的,但这不是电影。孩子,你已经创造过一次奇迹了,不可能再有第二次。”他愈说愈无所顾忌。

“那我们打个赌?”小华凑近他的耳朵小声说,自信满满。

五分钟过后,外头的警察并没有冲进来,原因是那个女服务生总赖着不走。如果她受到什么伤害,负责此次行动的老王势必要承担责任;胡克强就另当别论了,他是警察,倘若死了,便是因公殉职。

“诶!你怎么还不走?!”小华问。

女孩只怔怔地看着他,一言不发。

冬天的夜晚来得早,下午5点钟,天空就已经扫翻了墨般的黑。双方仍处于僵持状态。饭馆外面聚来越来越多的警察和围观者,甚至有记者在做现场报道。

为了预防狙击手,小华命女孩把灯关掉,把窗帘拉上。室内的光线很快阴暗下来,小华方才放开了胡克强,自己在收银台前坐下,瑟瑟缩缩地呵气,他的左手由于长时间露在外面,冻疮已经开裂,血脓混在一起,泛着莹莹的光。女孩取来消炎药,小心替他敷上,并用绷带绑好。

“你怎么对我这么好?”小华眼里闪着感激。

女孩只微微一笑。

胡克强自己端来一把椅子坐在他旁边,像对老朋友一样,带商量的口气问:“现在怎么办?外面全都是警察。”他见小华的注意力明明在别处,枪口却始终瞄准了自己移动中的脑袋,好像小华的眼睛长在那把枪上了。

“如果我枪里的子弹足够,我肯定能杀出去。”小华吹嘘。

“杀?你有杀过人?”胡克强在他的眼神里根本找不到类似杀人犯的那种残暴和冷漠,可以非常肯定,他并没有杀过人。

小华不置可否。

“有一个问题我很好奇......左轮手枪有全自动的吗?为什么你的枪可以一瞬间射光里面所有的子弹,就算是冲锋枪也没那么高的射速啊?”胡克强又问。

“左轮手枪根本没有全自动的说法,我的枪也只能打发,只是里面的复进滑板及弹簧有些不同而已。”小华神色略显得意。

“什么不同?”

“钛金属你听说过吗?它不仅耐高温,而且具有良好的复原性。我的左轮手枪一改传统的依赖弹簧拉动,使击锤和扳机回归原位。用钛合金制成的发条代替复进板及弹簧,依靠它变形后恢复原状时所提供的动力使击锤及扳机快速回归原位。两次射击的时间间隔几乎只有几微秒而已......”

“钛合金?真的可以?......”胡克强半知半解,就在他要追问下去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几声玻璃碎裂的声音。整个室内顿时烟雾弥漫,显然有人用霰弹枪发射了几枚垂泪弹进来。

小华愤然跃起,一把揪住胡克强的衣领,冲他们喊:“不准进来!”可在烟雾当中,一个个朦胧的黑影固执且肆无忌惮地拢过来,小华只好开了一枪,准确的说,是好几枪,但只发出了一声枪响。他们当中随即有五六个人痛苦地哀嚎起来,似乎都是左大腿中枪。“你们都不准动,我枪里还有一发子弹。”小华再这么喊,他们当真没敢再往前走一步。

出现了与半年前极其相似的情景,小华以胡克强为盾牌,慢慢向那几位受伤倒地的武警移动过去,其他人随之慢慢退后。胡克强知道,小华下面要做的,就是捡到那些掉在地上的冲锋枪,并获得给自己左轮手枪补充弹药的机会......胡克强曾在警队里受过专业训练,是个擒拿格斗的高手,半年前他犹豫不决,是因为小华的枪很快,也因为自己确实很怕死;半年后,他没再重蹈覆辙。转身扼其腕,把小华给撂倒。整套动作行云流水,完全达到了预想中的效果。

几乎所有人都对这样的结果难以置信,他们甚至怀疑小华的枪里其实已经没有子弹了,可即使这样,那胡克强又是怎么知道的?胡克强没作解释,他只捡起那把掉地上的银色左轮手枪,叹了一口气说:“多好的一把枪啊,可惜我们都不配用。”他知道,要让钛合金变形,需要费很大的劲才能扣动扳机。

而这把银色左轮枪,跟小华在一起,才是天作之合。

事后,因为这把枪转交给有关部门鉴定,谁也无法确定那里面到底还有没有子弹。里面到底还有没有子弹?这个问题成了一个未知的谜。

直到某天,胡克强和小华再次见面,小华问第一个问题就是:“你不怕死么?”

胡克强露出父亲般的笑容说:“你还只是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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