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回

作者:cream9970 更新时间:2019/8/7 20:55:07 字数:2387

             恶战双狼六招间,千钧一发终还生

强盗这个职业,可说是任何一个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历史中不曾缺少过的。他们遍布海洋和陆地,占据着艰难险阻的山川要隘,杀人放火、奸淫掳掠,又或者替天行道、劫富济贫,总之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不去做的。

而参与这个职业的人也是形形色色,实力更是参差不齐,有的也许是从老弱病残里抓来凑数的,有的指不定是八十万禁军教头级别的猛人。

在月光之下,白银材质的冒险者徽章反射着皎白的光彩,以对面的精明,自然是会看到的。

我没有空闲去问那剑士或者系统这两人的来路,也自然不清楚这两个人,究竟是一般般的草寇还是名头响亮的高手。从刚才的交手来说,这两个人应该不算生手,可比起我来强不强,却是个不交手便无从知晓的问题。

所以我别上了徽章,在这个冒险者公会遍布世界的西西弗大陆,稍有些见识的人应该都明白这矩形牌子的含义。

白银徽章并不意味十分强劲的实力,在这以上还有黄金、白金以及真正堪称一代大师的宝石级别冒险者。可能取得这个级别的徽章,也代表不会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至少算是入了门的。

如果他们只是仗着相互配合以及人多势众,那么自然会顾虑我身为白银冒险者的实力,反之,真正的高手则会轻看我,把同伴的死归于偷袭的卑劣手段。

好吧,我不否认确实是偷袭得手,才让我有机会把那长矛贼人一刀毙命。

总之,无论是高估还是低估,在心理战上算是拔得头筹。即便是不上不下的实力,也有它的用法。

“拖住六招。”

同样看到这白银徽章的还有那名被围困的黑发剑士,此时这剑士为了更好的战斗,撕扯下衣服,头发一拢、一束,扎成简单的马尾。这时,借着月神的光辉,总算看清了清秀的五官,难怪这些家伙盯着那样的剑术也要劫色。

“知道了。”

毕竟敌人还在眼前,这些旁枝末节还是等会儿再说。

对方按理说没有特殊兴趣的话,只会把我一剑封喉,然后扒光值钱的东西,带着美色打道回府。

所以我必须赢,更确切说,必须照我答应这剑士的,拖住其中一人六招。

甚至不去想这句话是不是真的。

现在的我手上是一支长矛,一把匕首,砍刀还卡在血还没结痂的尸体那。

我往前一步,两个戴着头盔、身披甲胄的强盗则警惕着防备我的行为。但我并没有进攻的打算,于是乎,我把匕首转到正握着长矛的右手上,用脚踩住尸体,一扯,左手又多出来一把刀。

好在我平时练习都是左右手轮流挥刀,不说左右开弓,但是至少并非惯用手的左手也能使用基本的刀术了。

“动手。”

声音依旧是沙哑的,但是听起来却没来由的心潮澎湃。

黑发剑士径直朝左边的那个强盗动手,而我的长矛则跟着朝另一人刺出,这样那剑士就有机会和对手单打独斗。

那个被我阻拦住的强盗立刻判断出来厉害关键,由着那两个捉对厮杀,提着剑,避过矛尖,朝我冲了过来。

我稍往后退了半步,预备矛尖再次对准这冲刺而来的人,谁知道对方实在够快,而我也不敢往后退太多,以免和那剑士脱节,最后落得个被各个击破的下场。

对方既然跨进到矛尖攻击不了的地方,便只能像这长矛前任主人所做的一样,利用矛杆挥了过去。

之前的我选择了硬挨一下,换取一刀的机遇,而这个强盗的做法则要机巧得多。对方右手按住矛杆,一个翻身同时手继续借势往外推,于是长矛再也收不回来。

索性脱了手,长矛滚到一旁的草丛,再也没机会去捡了。万幸的是那匕首还在手上。

仅仅是两招间,长矛的距离优势便被化解了,现在反倒对方的手半剑略比我的砍刀要长上些许。

除掉了我的长矛,对方依旧步步紧逼过来,显然是打算先解决我再回身解救同伴。

现在就看哪边先死掉一人了。

我弓着腰,两眼死死盯住这来势汹汹的敌人。对方既然打好了先解决我的算盘,那么必定是对自己的实力有所自信,我只有十二分的小心,才能坚持完剩下的四招。

手半剑从左下方向上斩来,砍刀则自上而下顶住了剑,匕首则虎视眈眈,虽不作反击的想法,却也至少要防住变招。

毕竟对方还有一只右手是空闲的。

若是一拳或者一脚过来,不妨比一比匕首和血肉之躯那个更硬,要是用右手过来擒我握刀的左手,那么就戳个窟窿便是。

但是对方的手并没有攻过来,而是两手齐握剑柄,力气陡增,竟是一下弹开了我的刀。

来不及收回刀,只有往后退满一大步,堪堪躲过这第三招。

但是对方往前冲的势头没有停住,第四招紧跟着来了——不偏不倚的一刺借着前移的惯性眨眼间即近了面门。

右手的匕首再没有伺机等待的闲暇了,千钧一发之际,塞维尔钢制成的匕首撞上剑身,让冲我头部来的一剑偏开了方向,但是左臂还是擦伤了。万幸的是,不至于整个手臂都使不上力,否则接下来的一招可就难办了。

忍住痛觉,收住了刀左手现在反过来照对方就是一砍,对方眼疾手快,用手扣住我左手手腕,刀再难前进半寸。

反过来,我的匕首也架住了剑身,第五招间,便陷入到了比拼力气的僵持。两双手,三把兵器互相牵制。

然而,并没有人说过,只能用手或者手上的兵器来伤人。对方和我的本质差距这个时候体现出来了。

金属制的头盔猛地砸了过来,而我这边头部却没有任何防具。

要是硬接下来,头破血流不说,眼冒金星给人摘了脑袋才是事大。

所以我只能躲开,而对方脚下的袭击也接踵而至,一绊之下,彻底失了平衡的我倒在了地上,刀和匕首纷纷离手,唯有就势一滚,躲过自上方斩下的第七招。如果是一对一,那么我可说是山穷水尽了。

对于这个比我强的家伙来说,很遗憾,我并不需要赢他,我只需要拖住六招即可。

如约赶来的剑士很快和这强敌厮杀,至于另一个强盗,我只看见了对方没了头的尸身。

就像我在七招以内被逼的满地打滚,这个强盗面对比自己更强的对手很快就陷入了绝境,约莫抵抗了几分钟,就被送去见他的同伙了,当然,是在地狱里。

从生死之争中缓过劲来,大口地深呼吸,没来由地赞美今晚的清风和月色。

只要能够死里逃生,哪怕再简单的一口空气、水或者粗粮也能让人感慨万千,这就是活着的魅力所在。

对于我来说是这样,对于那名高强的剑客也是一样,胜利的一刻同时也是再也绷不住的一刻。不同的是,他受了不少的伤,所以松懈的结果是径直晕倒了过去。

看样子,在回驿站的路上,我还得花不少力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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