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火焰访客

作者:萧条的风衣 更新时间:2016/2/18 13:35:16 字数:4957

不知从何时开始,佣兵间就流传着这样一件荒谬事:

说有一支佣兵团,不畏艰难险阻,敢与声名赫赫的冯克马尔家族叫板。那伙人神勇非凡,与下任家主文森·冯克马尔激战许久不分胜败,那个团长更是剁走了文森一条胳膊。这个佣兵团的名字几乎是一举成名,就算是赫鲁洲大陆最西边的国家都知晓它的存在与团长的大名——自由骑士团团长,“鬼瞳”兰德维克。

在此之前,没有几个人知道天底下还有这么个组织,人数未知,规模不详,战绩不明,名气却是响当当的亮。照例来说,这样的流言蜚语很容易被时间所磨灭,但奇怪的是,这宛若天方夜谭一样的传闻竟有着出乎寻常的可信度。

每当有听众质疑其真伪时,谣言者总会说这样一句话:“你不信?你知道那个谁谁谁不?我这话,就是从他那里听来的!你要不信我,我无所谓,难道你还信不过他?”

而听到这里时,质疑者们也就赶紧改了口:“那看来是假不了的。”

有趣的是,这里所谓的谁谁谁是没有准头的。每个谣言散播者说的名字都不一样,唯一相同的就是这里被他们搬出来唬人的都是名声在外的大角色,因此没有人会再去反驳。

既然真有这等奇迹发生,那也就少不了想投机的人。于是乎,一夜之间,满大街都是打听自由骑士团下落的佣兵。有个消息贩子声称他在某城看到了自由骑士团,于是一大波佣兵趋之若鹜,也不管那地方的统治者是否乐意,就一窝蜂冲进城去搜索,结果捞了空。当他们义愤填膺要来找那个散播假消息的混蛋时,他早已卷了全部的金银溜之大吉,连家都搬空了,一根毛儿都没留下。

有的人明知这是骗局,却还是慷慨解囊,为的是什么呢?为的就是能够得到那传说中的佣兵团的赏识,作为其中的一分子,那身份自然也就水涨船高,走到哪里都倍儿有面子。可是这炙手可热的自由骑士团偏偏就不让他们钻这个空子,早在流言散播伊始,就从众人眼中彻底消失,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任凭那些人跑断腿花光积蓄,愣是寻不到半点有用的消息。

但所谓世上无难事,只盼有心人。有的人只注重眼前,有的人就会稍微动些脑筋,从自由骑士团的曾经去过的地方入手,于是他们就顺藤摸瓜,找去了桑德城,寻到了圣图斯城,猜进了杜松尔特城。其中,由以桑德城最为繁盛。

桑德城本就是佣兵之城,又有洛克森佣兵团坐镇,前来拜访的人那更是络绎不绝。在先前“十元老”遭遇行刺的案件中,洛克森佣兵团就因和自由骑士团过分亲密而被罗列为重点监视目标,虽然随后因没有确凿证据而不得不放洛克森一马,但这件事却已是广为认知。是以无数佣兵都还期望着能通过洛克森寻到自由骑士团的脚印,如若无果,能顺利加入洛克森佣兵团也是好的,不失体面。

如此闹腾了半年有余,这股风气还是不见削减,足可见冯克马尔家族在佣兵世界的震慑力。当然,一法不成,还有后招。于是乎,近两个月来,登记注册的佣兵团名字都是出奇的相似,不是自由俩字打头,就是骑士团仨字结尾,如果写在纸上贴出去,那当真是谁看谁眼酸,两眼泪汪汪。

约是正午时分,有一对男女进入桑德城内。男的二十五六,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就像乞丐一般。女的十五六岁,虽也是风尘仆仆,但却没有同伴那么落魄,外披一件米黄色风衣,大半张脸都被遮在衣帽下,只能从走路步姿中判断出她的性别。

桑德城地处沙漠中心,因此往来的商人佣兵也多半是潦倒模样,见的多了,自然就没有人对他们二位指指点点。两人刚进城,男的就向路边摊位问了路,跟着就带小姑娘径直进入旅店内,要了一间房,还要了一澡盆的水。

进入房间后,男人随手就把钥匙丢在床上,嘱咐丫头洗漱后,自己走出来,反锁带上了门,而后就直奔澡堂子。在花费了几乎住宿两倍的价格后,他进了澡堂,这一进,才发觉来这里洗澡的全都是大老爷们。想想也是,在这么个地方,也没有哪位女性有这个胆子跑来公共澡堂沐浴,价格贵,用水葬不说,更关键的是,隔墙有眼,防不胜防。

跟猪滚泥潭一样随意冲了几次水后,男人披上自己的外套,浑身湿漉漉地就往旅店走。尽管气候还没到夏季,但在沙漠里的差别着实不大,所以当他走到旅店门口时,头发也干了差不多了。

男人一敲门,里面早已洗浴完毕的女孩就开门让了进去。两个人往床上一坐,你看我,我看你,谁也没开口。“睡吧。”男人说,“一路上都没怎么好好休息,现在已经到桑德城了,你就睡个好觉吧。消息我去打探。”

“可是!”女孩有些焦急,“瓦特大哥,你也好久都没有休息了呀!”

瓦特浅浅一笑,伸手摸了摸姑娘的脑袋,“我是男人啊,怎么会一样。而且,你忘了我们出来的目的了?”摸完了以后,他才隐约想起,自己的手还挺脏的,当即愣了一下,随后缩了回来,“抱歉,让你白洗头了。”

女孩摇了摇头,“没事的,我也是佣兵嘛。而且瓦特大哥也才洗了澡,不会脏的。”

简单的说了几句后,女孩躺上床,盖上薄薄的单子。瓦特则将她挂在床架上的湿风衣取下来,摊在正对窗口的书桌上,那里有阳光,衣服也能干的快些。做完了这些,他又在自己床上坐了一会儿,随后才拿了钥匙,离开旅店。

也许是因为一路风餐露宿,辛苦得不得了,也许是因为难得在床上躺一次,女孩很快进入梦乡,连自己的同伴何时离去何时归来都全无印象,一觉睡到了大半夜。

丫头还在浅睡眠,瓦特就走近床边,将她唤醒。满脸的惺忪睡意,只因一句“时间到了”就在眨眼间烟消云散。就看她一骨碌从床上翻滚而起,顺手抓过桌上的风衣,三下五除二就穿戴完毕,丝毫没有同龄女生那些慢腾腾的更衣动作和需要花费大把时间梳妆打扮的麻烦。

她的洗漱十分简单,拧干毛巾上的冷水,往脸上一盖,再迅速一摸,准备工作就全部完成了。瓦特回头看了她一眼,也不多说,只是伸手一指自己的领口,示意她衣服没穿好。少女一看,心领神会,赶紧抖抖肩膀,顺势将内衬领口折好,同时也将领口上那象征着拜火教的火焰图标藏进风衣内。

值得一说的是,女孩身上的这件风衣实在是大,站直了身子,那风衣的下摆也垂到了脚踝附近,再把兜帽一扣,整个人基本就完全被罩住了。虽然不怎么好看,但的确是方便,又能遮风又能挡雨,比农民的蓑衣还有用。

看她准备妥当了,瓦特点了点头,没有走门,却是从窗户跳出去,又在下面接住坠落的女孩。而后两个人便放轻了脚步,怯生生地蹿出了巷子,生怕打破了这宁静的夜色。

与此同时,就在桑德城的城门口,“光速剑”洛克森正领着自己的佣兵团悄悄进城。只因半年来寻访自由骑士团的人太多了,来一个两个的,或许还有心思免谈,说一句我不知道。可是这一来就来了几百上千人,谁能忍?虽然桑德城有规矩,如果有佣兵在另一个佣兵或佣兵团的地盘上捣乱,那主人有权逐客,并可以使用一定程度内的暴力。这的确是个很人性化的法规,但轰一次两次没问题啊,每天都要轰个几十次,那还不累得够呛!

但是又没办法,毕竟佣兵之城挂在嘴边的就是自由,“十元老”也不可能因为一个洛克森佣兵团而特殊关照。是以,洛克森佣兵团就只能选最下下策,采取“早出晚归”的应对方针。有任务的时候,出发都在凌晨,归来都在午夜。没任务的时候就闭门谢客,窝在家里不出来。

自从采取了这样的主意,洛克森的确清闲了很多,但和半年前的悠闲自在比起来,她还是会恨。只要跟“自由骑士”这四个字沾边的,都是她的灾星。十四年前的“自由骑士”就差点害得她名誉扫地,十四年后的“自由骑士团”害她一会儿被管理者怀疑图谋不轨,一会儿又被满世界的佣兵堵在家里大门都不敢出,甚至于她还命人造了一块大木牌子,上书“此处没有自由骑士团下落消息”,搁在门口。如此沉稳大气的洛克森都尚且如此,换了一般人哪里会受得了呢?更要命的是,在丢给洛克森这些烦心事后,整个自由骑士团人间蒸发了!杳无音信,查无此人。也没有谁出来声称自己干掉了“鬼瞳”,也没有人传言自由骑士团其实是被魔兽吃了。这莫名其妙的状况让洛克森恨都没地方恨,只能在怨念达到最深程度的时候怒哼一声,寥以解气。

当洛克森一行穿过又一条街道时,洛克森悄悄对左右勾了勾手指,人高马大的剑士亥克斯和满脸皆是倦意的魔法师哈尔当即点头示意,从两旁退开。而在这佣兵团止步于自家楼房前的空地上时,他二人已经拿住了在黑暗中鬼鬼祟祟的家伙,押到洛克森跟前。

实际上,这种情况对他们来说也习以为常了。固然,选择走夜路可以避开大多数的烦人虫子,但总有那么一两个特别的执着,在路上堵着或者跟踪者,半年过去也就见怪不怪了。

进到楼中,安顿了部下好生休息后,洛克森径直上了三楼,哈尔亥克斯也就提着那两个不断挣扎的家伙跟了上去。哈尔抓到的是个小女孩,原本就不算有力,因此也好制服;但另一个人可是个成年人,要身高有身高,有力量有力量,无奈抓他的人是亥克斯,佣兵团内的第一怪力大汉。

就看那一袭白裘的洛克森高座正中间,双臂交叉在胸前还翘起二郎腿,一副修罗女鬼的凶样。稍微一瞪,就吓得那小姑娘浑身颤抖,连抬头对视的勇气都没有。反观那个男的,虽然瘦弱了些,但勇气还是有的,对洛克森怒颜相向,对亥克斯倔强不屈,全然没有半点自己已沦为阶下囚的意识。

被亥克斯抓到的人中,他还是头一个不服的。对此,洛克森也有了一点兴致,就问:“亥克斯,你是怎么抓到他的,使诈了?”

亥克斯听完问题两眼一翻白,说:“他的注意力全在队伍上,根本没注意到我,我还是第一次抓这么白痴的人。”

哈尔一听就奇怪了说:“这样吗?我还以为他看上去那么稳重,应该更厉害一点。至少这位大小姐知道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过我一现身她就吓傻了,没费功夫。”

洛克森一听,得,两个楞头青。既然对方也就这点能耐,洛克森也就不想多浪费时间,但出于人道主义精神的关怀,顺带犒赏他们有单枪匹马就来挑战的无谋之勇,洛克森还是问了一句:“你们,来找我洛克森佣兵团,有何贵干?”

此话一出,阶下两人皆是一颤,当即偷偷互瞄了一眼。要不怎么说他们是楞头青呢,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结果这串供之举,其他人全部都看在眼里,想走眼都走不了。大概也是生平没碰到过这么愚蠢的对手,洛克森也是连连摇头,当即又补上一句:“最好给我说实话。别忘了,这里是桑德城,只要在这栋楼内,我就有处决你们的权力,外人无法干涉。”

一句话下去,又吓掉了小丫头半条命。只见她脸色忽然就绿了一片,身体颤抖不止,眼中还转着泪花。实在没办法,那男人就对女孩说了句:“那我照实说了?”见女孩没有任何反应,他就当是默认了,继续对洛克森说:“我们是想找自由骑士团,因为知道你们和他们有不浅的关联,所以才出此下策的。”

“这个我知道。”洛克森问:“你们为什么要找自由骑士团,为了加入他们?为了杀他们扬名?还是其他原因?”

“是其他原因。”男人说:“我们的队长想见‘鬼瞳’一面,所以差我们出来找人,具体是什么原因我不知道,我只是奉命行事。”

“你们队长是谁?”

“我……我不能说,对不起。”

“你们所属的团队是什么?”

“对不……起。”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接连两次问话受阻,洛克森又一次沉下了脸。

“对……对不起!”那男人也真是一条贱命就敢叫板洛克森的主,无论身体再怎么颤抖,无论口舌再怎么打结,他就是咬死不肯松口。

大抵是感受到了些许的固执,也许纯粹就是困得想睡觉了,洛克森并没有多做纠缠,抬手一挥,哈尔和洛克森就松开了押住他们的手。座上的洛克森整个人向后倒去,贴在靠背上,一边还摆手驱人。“饶你一命,你们走吧,别再来烦我了。自由骑士团从我这里离开已有半年光阴,就连我都无法确认他们的生死,你们就别妄想能从我这里得到他们的消息了。快走快走。”

听得洛克森愿意放行,男人赶紧站起身来,扶起自己软了脚的同伴,转身就要往外走,却不料迎面撞上一个人。那个人一撞过后立刻退开小步,同时脸上还赔笑不止,嘴里一直念叨着对不起三个字。

当那对男女离开楼房之后,故意去撞他的那位佣兵走到哈尔跟前,双手递上一块铁牌,口里道:“这是刚才从那人身上摸出来的。”

哈尔把这铁牌翻了个遍,除了一团红色火焰图标外再没有任何记号。给洛克森看,她也不晓得这图案到底是什么意思。当即一拍座椅扶手,命人将这图案刻画下来,随后再悄悄送回去。众人领命退下。

回到旅店后,两个人都没有睡下,瓦特双手贴身拍了拍,确定自己身上什么东西都没少,这才稍微松了口气,纯当刚才自己被两个酒鬼给撞了。“大小姐,现在你打算怎么做?”瓦特问。

“别那么叫我,我都说了多少次了!”小女孩显得很不高兴。

“抱歉抱歉。”瓦特赔笑了一下,“这已经是第四次出来了,还是没有收获啊,再继续耗下去,我怕……”

“我知道的!”她说:“我们明天一早就回去,这下你满意了吧?”

“别别,说的好像是我不乐意一样,我这回可是舍命陪君子,都是队长交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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