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门派试练前的风云涌动(一)

作者:墨雨成殇 更新时间:2015/4/17 23:12:52 字数:4366

一名青年全身都严密地裹在一具黝黑铁衣下,只露出一双带着血丝的眼眸。他伏在底坑里面一动不动,寒风掠起的飞沙覆在他那副盔甲上,仿佛尘封千年的兵马俑那般死气沉沉——事实上,如果从千米以外看过来的话,这个趴在地面上的被风尘所掩的铁疙瘩,的确就和一具微微隆起的小土堆无异。

但这不是一个小土堆,而是一座小山,不动如山。

平静而缓慢地吸着这呛人的泥尘,青年并没有觉得什么难受,因为他早已习惯了军中的那些艰苦的生活。此时他所有的心思,正集中在自己的耳朵上。

黄沙漫天,夜色已深。百米之内不能视物,但声音却可以在风啸中传递过来。

哒,哒,哒……

如同骤雨一般的马蹄音清晰无比地传入青年的耳内,越来越清晰,他甚至能感受到身下的大地在微微震动着。青年手指轻轻而又富有节奏地敲打着空气,仿佛在数着些什么,直至他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一,二,三,四……总共六名,和情报说的一样。”

他那双因时常没有充分歇息而导致遍布血丝的眼眸越发地明亮,如同夜空的星光那般璀璨。青年缓缓地把右手伸向自己的肩头处的刀柄,手指微张,然后稳稳地捉住了被绳索绑紧以防滑手的刀柄。

那是一把看起来有些古怪的刀——刀柄很长,比普通的朴刀刀柄要长上那么五六倍,如果不是刀刃部分也不短的话,很容易便会让人误以为那是关刀了。

但事实上,那不是关刀,而是长刀。又或者说,叫盾刀。因为这种武器,往往是陪伴着厚重的盾牌一同出现的。冰冷的刀锋常常在盾牌的掩护下从意料不到的角度处刺出,然后收割敌人的生命……

所以刀盾从来都是一家,很少分离。

青年不会用盾牌,只会用长刀。他觉得,最好的防御便是进攻,所以他一向都很拼——就好像这次的埋伏一样。

“乍古尔的第三个儿子泼其争位失败,正朝沙泥口方向逃亡。”

这句短短的话,是雁门关的守将于半夜收到的飞鸽传书。看着这封传书上的斑斑血迹,以及鸽子上被羽箭擦过的断毛,众守将沉默不语,明白这位发出讯息的间谍是凶多吉少了。

但他们却没多少时间来沉痛哀悼,因为信封里的那个人随时会穿过沙泥口,然后逃入茫茫大漠当中,那时候可就没办法捉到他了。雁门关的守将当即派出一支由二十骑组成的精锐小队,前往沙泥口截住那个逃亡的突厥三王子。

“我马快,先去埋伏。”半路上,这名叫李峥的青年小将对领队的中年将领请求道。因为他的马很快,比这一队里的其他唐兵的坐骑都要快得多,所以他这个建议很是合理,但是带队的将领却是皱起了眉头。

因为那是充满着风险的举动。

万一这名年轻的小将先遇到了那群逃亡的突厥人,但其他士兵还没赶到的话,那么这名小将便会陷入危险之中。带队的中年将领可不想他出事。

不为什么,只因为他姓李。

在唐朝,姓李的都很牛,皇帝是姓李的,一代诗仙李白也是姓李的,而在会昌年间,当朝宰相也是姓李的。

李峥便是宰相李德裕的第二个儿子。

青年小将李峥的背景以及他的潜力,都说明了他未来肯定是光辉无比的。

所以他想拒绝小将的请求。

但李峥却坚持己见,因为能活捉突厥大部落的三王子,这可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好机会,无论是用来作人质抑或是用来与突厥交换人质,又或者是其他方面的用处,这都是具有很大的意义。

所以雁门关守将派出的这二十名追踪的士兵,每一个都是身手不凡身经百战的精锐,甚至可以说是精锐之中的精锐。如果不是好马的数量有限的话,他肯定不会只派出二十名士兵而已。

但即使是在这一队汇聚了全雁门关最好的马匹的小队里,李峥胯下的那匹马,仍然隐隐比其他马匹都快上一头,而且居然还是一副仍未用尽全力的样子。

这匹乌黑之中带着如同骨架一般的斑条纹的马驹,名为霜夜驹,是李峥从军时,他的母亲赠予他的礼物。虽然没有日行千里那么夸张,但在当下,也是一匹难得一见的绝世好马了。

最后,他终于还是如意以偿地征得中年将领的同意了,因为他说了一句话:“这个三王子,可以换回不少被俘的唐兵,那也是我们的同胞。”

中年将领无法反驳。

李峥可以尽情挥鞭驱着身下的霜夜驹,不到几息,便轻松地越过了众人的马驹。黑色带白的马身如闪电一般没入了夜色当中,消失不见。众人此时才惊觉,原来那匹马驹是如此的快!

于是,李峥比小队快了将近十五分钟,提前来到了早已荒废的无人小村落沙泥口的路口。他把马绑在某个无人的小院里后,便埋伏在小道的一旁,还特意往身上盖了一些黄沙。在这种天黑又刮风杀的环境里,他很快便化作了一处普通的,随处可见的小土堆。

随着那六骑的逐渐迫近,马蹄声如雷鸣一般急剧地敲着地面,给人带来了莫名的压迫感,但李峥却依然冷静无比地伏在地上。他甚至听出了那马蹄声之中夹杂的一丝慌乱与恐惧。

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

李峥甚至已经隐隐见到了那六名逃亡的突厥人的装扮与相貌。

夜色之中突然响起一声惨叫。伴随着惨叫声的,还有沉闷的冲撞声。

跑在最前面的两骑突厥人被绊马索所挡,连人带马向前倒塌着,由于冲击力太大,那两匹摔倒在地的马匹大腿被剧烈地撕扯着,上面甚至露出了白色的肌腱,混合着血红的碎肉在夜色之中飞溅着,看起来恐怖非常。

马匹尚且如此,那两名骑在马上的人当然也不能幸免于难。可惜的是,由于绳索已被最前方的两匹马所扯断,所以剩下的四人得已幸运地逃过了一劫。

可那真的是幸运吗?

那两匹被绊马索摔飞的人还未落地,其余四人的脸上才刚刚露出茫然与惊惧的神色,一道冰冷无比的雪亮刀刃便已在夜色与风沙当中,如同开山劈石一般划了过来——

咯……

一阵令人牙酸的剧烈摩擦声,霜月一般冰冷的刀锋伸向了那个最靠近的骑兵。雪亮的刀锋轻而易举地便破开了那人的皮甲,深深地切入了他的肚子里面。碎肉混杂着破碎的内脏自那人肚子处迸飞而出,他痛苦地怪叫了几声后,便不由自主地倒下马来,溅起一地黄土。

而此时,先前被绊倒的两个突厥人这才终于落地,摔成了一团团肉酱。

从绊倒两人,到李峥突然出手偷袭第三个人,这一切都只发生在瞬息之间。

余下的三名突厥人终于反应过来了,连忙哇哇地怪叫着,一边喊着听不明白的土话一边抽出了腰间的弯刀。

虽然经过了先前的惨烈打击,一开始便折损了三人,但剩下的三名突厥人却很快地便回过神来,一点也不慌张。

他们身经百战,都是无数次从战场上的死尸堆中爬出来的人,那里会怕区区一个小青年?更何况,他们三人都是骑着马,而那个站在五米远,被他们隐隐包围的家伙,却是徒步的。

骑兵对步兵,怎么看,都是胜算在握,更不用说,他们还是一个习惯骑在马上作战的民族,对自己的骑术与刀法都是有着近乎病态的自信。

三人冷冷地看着那名如瓮中之鳖的青年唐兵,残忍的眼神如同看着一个死人。

月色忽然自乌云之中展露了出来,洒落在这个小战场上,便连漫天的风沙,忽然间也诡异地停止了下来。

李峥身上被黄土覆盖的盔甲忽然掉落了一层泥土,露出了上面的一个精致的花纹。其中那名衣着较为华丽些许的突厥人看着那个图案后,忽然身体一僵,然后面色变得惊惧异常起来——

“其哇嘎!”他惊恐地大叫了一声,随后便猛拉这马缰想要逃走。另外两人在听到那一声后,顿时也是面色一变,做出了和他一样的动作。

那个图标,是一把刀与一张盾交叉而出的图标,同时也是某个令无数塞外民族闻风丧胆的精锐组织的标志。

其哇嘎,在突厥语中曾代表着无数的意思,有死神,有杀人狂,也有鲜血的意思。但在自唐朝以来后,这个词便只代表一个意思:苍云。

不是苍天之上的云朵,而是驻守在雁门关上,那精锐之中的精锐,百战之师——

玄甲苍云。

青年缓缓地抬起头来,平静地看着他们,被双手稳稳地握住的长刀在月色下反射着清辉的光芒。

刀柄很长,便于使力。

刀刃很厚,便于斩马。

刀锋很利,便于杀人。

……

当其余十九位唐兵终于赶到沙泥口时,场中便只剩下了两个活着的人,一个是李峥,另一个是那位突厥三王子。看着李峥倚着长刀在某个树桩下歇息,中年将领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然而当他看向另一名活着的家伙时,却是僵了一下。

那名三王子,居然没有被绑住?

看着在一旁平静地歇息的李峥,再看看那名跌坐在地上的突厥三王子,中年将领有些疑惑。不过,当他下马,带着绳索走近那个三王子后,才明白为何不用绑住对方了。

因为这个三王子早已崩溃得如同一个白痴了。

“你怎么把这个王子弄成了一个白痴了?”中年人看着李峥,有些不满。

李峥很是无奈:“我怎么知道?才砍了他的两名属下,这货就被吓傻了——话说,这么胆小的家伙,真的是传说中那名敢和他兄弟抢族长位置的枭雄吗?”

听到这里,中年将领忽然闪过一丝不好的预感,连忙粗暴地脱掉了这个被吓成了白痴的家伙的上衣。

在场的众人顿时面色古怪——队长他该不是有什么奇怪的嗜好吧?

不过猜测归猜测,众人可不敢当面说出来。但李峥因为自幼形成的性格,所以到是不惧这些,于是心直口快地说道:“原来陈叔你有这种嗜好的啊?”

“胡说些什么!”中年将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随后指了指那名白痴突厥人的背脊后一处烫伤的烙印,面色很是难看:“我们中计了,这个不是三王子,只是一个奴隶而已!”

“真正的三王子,可能已经成功逃入大漠里面了。”

众人的面色都是铁青一片。

看着满脸失落的李峥,中年将领不由得叹了一口气。他明白李峥为什么显得这么失落。因为他知道这个出生于书香世家,一直在长辈庇护下顺风成长的青年,是有着怎么样的抱负。

众人都知道他是李德裕的儿子,但又有多少人知道,他其实早已与家门决裂了呢?如果他愿意,他其实可以不用来这风雪漫天的塞外受苦,在家里轻轻松松地读着书,夜夜红袖添香,然后考取功名,在父亲的照拂下一路升官,直至继承他父亲的地位。

但是李峥不想这样。他宁愿放弃那锦衣玉食,放弃那光明大道。五年前,在他人的不解,鄙视,甚至嘲讽的白眼下,李峥与家门决裂,然后来到了雁门关,从一个小兵开始当起。

他离开家时,除了一套朴素的衣服,以及母亲哭着私下赠送给他的霜夜驹以及那把长刀,他可以说是分文皆无。

甚至他在军营里混了三年,在战场上厮杀了三年后,守将才从某个途径得知了他的身份。至今为止,雁门关里也只有不到五个人才清楚他的身份。

李峥很拼,是因为他要证明,不依靠那个腐朽的父亲,自己也能做出一番大事业。

本来今晚他是可以获得一项重大无比的军功的,但想不到,最后居然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李峥沉默了很久,忽然站起身来,笑着说道:“这次捉不住,下次还会有机会的。”

众人看着李峥,对他有些同情,但又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只有中年将领明白,这个家伙根本不需要别人的同情和安慰,因为他的意志比谁都要坚毅,就如同雁门关那千年不倒的厚重城墙一般。

中年将领看着李峥,眼神满是赞赏,然后他终于下了个决定。

“李峥,你听过门派试练这种东西吗?”

李峥闻言抬头,有些不解和茫然:“听过倒是有听过……只不过那都是一些江湖门派之间,小孩子家家的比试而已,没意义。”

是的,对于常年在生死边缘行走的李峥来说,那些所谓的名门大派都只是一些活在温室里的花朵而已,他们举行的试炼,有个屁的意义?中年人并不反驳李峥的话语,因为他也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他还是要求李峥代表着苍云门派去参与今年二月份举行的试炼大会。至于为什么,中年将领并不打算在这里当场解释,但是他说的话,李峥还是不得不听的,因为——

“这是军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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