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转弯的路口也能够直行

作者:MrDevil 更新时间:2015/10/9 20:53:29 字数:2459

我不觉得喜欢穿戴珠宝首饰的罗伯茨有多特殊,我不觉的满嘴谎言但一身蛮力的老大有多特殊,我甚至不觉的王城里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有多特殊,

但是,我知道一点,

我是特殊的,

是与众不同,鹤立鸡群,特立独行的那一个,

虽然从来没有任何人对我说出这话,

但是,冥冥之中,我就是知道,一定有某件大事,某种使命等待着我去完成,这件事情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非我不可,非我不能,

我从出生到现在所经历的一切都是为了等待这一天的到来,从我出生的那一刻就决定了的,厄萨之神让我从疟疾中活了下来,从贫苦中长大成人,即便是我偷窃都受到了他的眷顾,从来没有被发现过,没有被抓到过,也没有被通缉过,

我愈发的坚信这一切都是神的安排,命运的抉择,

我一直在等待,等待命运的召唤,等待那光荣的一刻到来,

这是无法改变,是值得骄傲的事实,

今天,老天终于证实了这一点,

我成为了守望者,

事情要回溯到前天夜里,我...

马车的颠簸让我的羽毛笔在羊皮卷上划了一道又细又长的裂痕,黑色的墨汁沿着裂痕蔓延,连之前的字迹都变得模糊不清,

该死的,要不是那个满脸胡子的混蛋搜走了我所有的财产,我可以买到最好的笔和更牢固的羊皮纸去记录我光辉征程的开始,万一以后有人想了解关于伟大的守望者莫里斯的事情,留下的是这被划花了的羊皮卷,根本无法识别字迹,那不就糟了吗,

呼!

旁边是我不认识的大个子,这混蛋从刚上车的时候,连招呼都没和本大爷打,就开始睡,一路上马车颠的都快散架了,他还睡得香的很,打起呼噜来像是巨熊一般,真是个怪人,看他一身破破烂烂的盔甲,背上束着满是缺口的阔剑,小圆盾的钢箍都断了,准是个穷的没饭吃的雇佣兵,乡巴佬!

车上另外两名旅客倒是比这个穷酸的家伙有意思,一个明显是贵族子弟,飘逸的浅棕色及肩长发,略微瘦削的面庞显得有点忧郁,那擦的锃亮的盔甲上没有一丝的划痕,华丽程度可不是品味低俗的罗伯茨能够望其项背的,各处边角用金银镶边修饰恰到好处,大气磅礴,白银色的骑士盔甲给他本就英俊的相貌更添一股英气,让我也忍不住赞叹,

啊,这恐怕就是所有女孩子梦想中的情人吧,

他的神气中的不屑毫不掩饰的流露出来,仿佛周围任何东西都无法进入他高贵的眼里,唯独这一点让我有些不快,不过贵族老爷们大多都是这种不可一世的脾气,倒是见怪不怪了,

他旁边另一名旅客则背着好几把武器,看起来贵族骑士带的长枪和阔剑,全部都让同伴背负了,与其说是同伴,不如说是随从更为贴切一些,随从是步兵打扮,青铜色的制式甲胄和巡视王城的卫兵们一样,只是胸前麋鹿的徽记被什么东西磨去了,留下一块刺眼的白,身高和我差不多,即便甲胄包的严严实实,也能看出他身材的壮硕,将甲胄里里面塞的满满的,精干短发和浓眉大眼,表情沉稳,绝对不是个好惹的主,

不过说起来,最不好惹的还算是前面驾车的这位,

自称是守望者道格的家伙,

我是在借他荷包的时候被他抓住的,也是我二十年来第一次失手,我当时也是吓了一大跳,急忙按照事先设计好的逃脱路线摆脱他,可是不知道他用什么诡异的方法,每次以为甩掉他的时候,这混蛋会突然大笑着出现,但是他并不抓我,或者是开口向我索要我借走的荷包,只是用那意味不明的笑来羞辱我,

整整一天一夜,

我从出生以来从来没这么狼狈过,我摘星换月的技艺可算是伯基王国最好的,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好在我生来谨慎,每次行动前都会进行周密的计划,

可是我不停的奔走,隐藏,再奔走,再隐藏,我跑遍了城内城外所有的隐蔽地点,这混蛋像是跗骨之蛆一样让我难受,一点一点的消磨我的体力和我的意志,

最后主动放弃的是我,

当我投降的时候,他不只拿了他自己的荷包,还搜走了我所有的钱,笑吟吟的说这是赃物,他要拿去还给失主,

很明显,他没有,

根据我通过会里的下线,对事后的了解,这混蛋住进了王城里最好的酒馆,喝最好的酒,享受最奢华的菜肴,这是他那瘪瘪的荷包绝对负担不起的,

幸好我在底裤里藏了一点,要不连记录我光辉事迹的工具都买不起,那会让以后那些崇拜对我的人多伤心啊!

然后他说,

‘你的命现在归我了,好好休养两天,我们会再见的,’

说完,他就消失在我的视野里,留下了呆若木鸡的我,

被追踪了这么久,体力和精神都被消耗殆尽,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突然被放了一条生路,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被放过,可是我知道,我遇到了个对自己实力过于自负的傻子!

接下来的两天里,我绞尽脑汁,躲进了一个我以为别人绝对想不到的地方,

监狱,

我成功的和会里一名坐牢的兄弟掉包,我变装成了他的模样,而他则面目全非的被扔进了城外的河,

规定的时间过去,这混蛋居然没有出现,我沾沾自喜,以为自己已经安全了的时候,这混蛋守望者像是幽灵一样,第三天的清晨将还沉浸在睡梦中的我拉出了监狱,

不过说起来,昨天道格来找我的时候,(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了我的藏身地,也一眼识破了我的变装,我也实在是没精力和信心去追究了,)我差点没认出他,

虽然说样子还是那样邋遢,可是整个人的气氛都变了,从最初见面的自信甚至有点自满的头狼变成了斗争失败离群的独狼,依然是给我猛兽一般的感觉,可是状态却判若两人,

是发生了什么吗?

我不敢问,

到现在为止,他就见面的时候跟我说过一句话,

‘跟我来,通过试炼,你就能成为守望者,’

守望者,这个传说中的词,给了我多少童年的幻想,

他们就是光明和正义,是英勇和荣耀的代名词,

传说中(很多人都说这些野蛮的神秘生物存在地下洞穴的潮湿角落,罗伯茨这小子吹牛说他遇到过,就是因为这样丢了两根手指头才找不到老婆,可是我并没有亲眼见过)身形丑恶的恶魔一个个力大无穷,邪恶嗜血,即使十名训练有素的士兵都不能将他们打倒,凡人的力量根本无法杀死哪怕最弱小的恶魔,可是守望者能做到连最厉害的人类武者都做不到的事情,

单枪匹马屠戮这些邪恶的生物,

传说中,守望者们站在战场的最前方,黑色的罩袍无风而动,像是死神一般,以一敌百,击退了一次又一次恶魔大军对地表世界的侵略,

他们是这个世界最锋利的剑,也是这个世界最坚固的盾,他们用自己的生命无私的守卫着整个世界,

年幼的我无数次幻想着我能够成为伟大的守望者其中的一员,

而现在这个梦想即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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