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我依然还是那个被命运女神抛弃的人

作者:白尼玛 更新时间:2016/12/13 14:39:10 字数:1922

“没想到你意外的挺大胆啊。”

由钢铁组成的栏杆外,徐剑推了推眼镜,带着快要喷出来的笑容嘲笑我。

我真的懒得理他,所以蜷了蜷身体,把脸埋进了光溜溜的膝间。

“来,这次给你带衣服来了,穿上吧。”

我缓缓抬起头,用幽怨的眼神望向站在牢房门口的那个男人。

“哈哈,别这样看着我嘛,我是来带你出去的。已经都谈好了,你穿上衣服我们就可以走了。”

他居然还笑出了声,该死的四眼仔。

太不可理喻了,这简直——!

事情要从昨天说起了。

徐剑所管辖的地盘在G市,所以在决定加入天玄之后,我自然也跟随他们回到了这个还算熟悉的城市。

“虽然你已经加入天玄了,但是依然不能大意,地煞那边随时会找上门来;所以我觉得你还是需要人保护,直到你能熟练的掌控自己的灵能为止。”

“我的灵能?”

对了,之前所使用的逆转时空的能力并不是我的灵能力,而是魔法刻印的能力,被徐剑这么一说我恍然大悟。

“不错,所以回来之后,你还是先跟小白一起行动吧,掌控灵能的修炼也由她来教你。”

但是——我根本没有想到一起行动的意思竟然是这样啊!

“喔……”

我站在苏小白住处门口,口里拖出了长长的赞叹音。

“愣在门口干吗,从今天开始你就跟我一起住了。”

“哦——!”

我,陆维天,男,二十一岁,单身,从今天开始即将踏入传统的恋爱喜剧模式,和‘面瘫’,‘巨能吃’,‘贫乳’,‘有点智障’但是长相秀丽的苏小白过起了同居生活。

说起同居肯定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事情发生啦。

我一边雄壮的应答了苏小白一声,一边脑袋里呵呵的想着这些事情然后开始搬行李。

苏小白的房间虽然不算大,但是也比我租的房子好多了,至少是传统的两室一厅,有阳台有厨房,采光也好,不像我那儿,是握手楼,常年不见阳光,白天都要开灯。

“接下来要干什么?”

把行李搬到我自己的房间之后我向屋子的主人请示道,但是当我走出房间,眼前的景象简直让我血脉喷张。

苏小白只穿着一条浅色的三角内裤和一件如薄雾般的吊带裙,从肩膀上没有负数的吊带来判断,她没有穿bra。

“你,你,你这是什么打扮?”

常年作为单身狗的生活弊端暴露出来,我不好意思的捂着眼睛,手指在空中到处乱指。

“天气太热,这样比较凉快,把衣服脱了。”

苏小白摇了摇手中盛满透明液体的瓶子,以命令的口吻说道。

“什么,脱,脱,脱衣服?进展是不是太快了,我们要不要先培养一下感情之类的?”

幸福来的太突然,我有点结巴。

“快点吧。”

苏小白催促道。

“哦——”

没想到她还挺主动,话说手中那个盛满透明液体的瓶子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难,难道是电影里面那种充满黏性,滑滑的液体?

没想到你还有这个爱好呢,我倒是不讨厌!

我会永远记住你的,我人生当中第一个女人,小白!

脱到只剩一条内裤,我带着欣喜若狂之情奔向眼前之人,却被她用手中瓶子里装着的液体泼了一身。

够狂野。

“嗷唔……”

我将被淋得湿漉漉的脑袋转动了一圈,模仿野兽的长啸嘶吼一声,然后伸出两爪。

“好了,现在你静下心来感受体内流动的灵气,这瓶深山里采集来的灵水可以帮助你感受到灵气。”

“……”

你说什么?

就在这时,客厅的门被人重重的破坏,两名身穿警服的人冲进来对我大喝一声“不许动”,同时响起的,还有在他们身后中年大妈捂着眼的惊声尖叫。

时间在这一刻冻结了,我的姿势有点尴尬。

张牙舞爪在空中挥舞的两只手就这么静静的悬在空中,左脚迈前,右脚屈后,身上湿漉漉的,地上一滩水,最关键的是,我只穿了一条内裤——对着眼前穿着暴露的女人。

“就,就是他,这个黄毛变态不良混混,刚刚我看见他一脸恶狠狠的押着这个小姑娘上楼来,眼神凶恶,好像是在威胁她干一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警察先生,你们看,我果然没有说错。”

错到天上去了好吗,大妈?我什么时候押着苏小白上楼了,那只是因为行李太重,我想让她帮我背个包才把手搭上她的肩膀好吗?一脸恶狠狠也只是因为我累的喘不过气来了,眼神凶恶是只是因为我眼睛比较小而已吧?

见不得人的事情我也没有——

应该是没有干的——!

我终于知道电视里的那些吸毒明星为什么会这么快落网了,之前说广场舞大妈的力量是伟大的我还略带怀疑,现在我信了。

“误会——!”

“警察先生,快把这个变态抓起来。”

“误会啊,喂,小白快帮我解释一下。”

“小姑娘你快过来……”

大妈冲上前来一把把苏小白藏在她自己的身后,然后指着我说:

“哼,死变态,这一次你跑不掉了,天知道你之前还残害了多少良家妇女。”

“呃,那个……”

“不用怕,小姑娘,警察先生在这里,你不会怕他。”

苏小白刚想开口就被正义的大妈所打断。

“我跟你说,不要动啊——!”

警察先生厉声威吓我,然后以警戒的姿势缓缓向我靠近,仿佛我是一个极度危险的犯罪分子。

“不是,真的是误会啊。”

“误会个屁。”

警察先生们一拥而上,将我反手制服在地上,然后为我戴上了冰凉的铁质圆圈。

然后——!

就像你们开篇看到的那样,在简单的询问过后,我被冠以了‘猥亵少女罪’,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金X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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