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始皇(下)

作者:QH9M 更新时间:2023/4/1 21:42:21 字数:3487

天征令碑,立于紫禁城神武门前,长七丈、宽三丈、厚一丈,始皇九年始建。碑石采自昆仑山巅,历经三月铸成,又经三月送至紫禁城,再经三月,碑成。

前碑有天征令三字,始皇天子剑气所书,千年不破。后碑有天伐战史四万八千言,书圣王羲之自损十年寿元而成,万世不朽。

“我总是会想起很多年前,我还在初中的时候,上语文早读,老师走进门,在黑板上写下今天早晨的任务是天征令碑文某章某段,上课提问,然后一个班在一片唉声叹气中翻开课本,嚎上一个小时的场景。”

顾晓霜举起酒杯,凝望着其中流动的红酒,对身前的艾莉克希娅笑着说,“你们欧洲那边肯定没有背不出来课本就罚抄三遍的传统吧?”

“这种填鸭式教育毫无意义。”

金发女子皱起眉头,道:“这只会让你们的学生对此充满厌恶,为了完成任务和考试而背诵,他们的年龄根本不可能理解这种层次的东西。”

“你也知道,我肉体年龄和实际年龄差距不小,看文言文时候还算好些,我很多同学根本就读不懂那些繁琐而枯燥的文字,就算是那些成绩最优异的学霸,也不过是根据考试内容去死记硬背而已。”

顾晓霜笑了起来,道:“几乎整个中学时代,天征令碑文都是中学生最大的噩梦,几乎只有五年高考三年模拟能与之媲美。”

“我记得前几年,在微博上看到过一个热门投票,选出你学生时代学的最烦人的东西,天征令碑文以绝对高票居于榜首,底下的评论一片鬼哭狼嚎,嚎着cnm老子再也不想背了,背了也找不到女朋友……”

艾莉克希娅叹了口气,无奈道:“你是想表达,因为你的心理年龄比较大,很早就理解了天征令碑文的意义,所以变得比其他人爱国……”

“不,事实上,天征令碑文的主题并不是爱国,而且,我的话还没说完呢。”

顾晓霜微微一笑,开口道:“那条热门微博的投票其实有两个,另一个投票是选出你这辈子读到的最有用的东西,你应该能猜出最高票是什么吧?”

“……”

艾莉克希娅沉默半晌,道:“天征令碑文?”

“嗯,还是它,评论里还是一片鬼哭狼嚎,嚎着cnm还好老子当初背了,虽然还是找不到女朋友……”

“你觉得这些话是从何而来呢?”

顾晓霜放下酒杯,笑道:

“你觉得,始皇究竟为什么要刻下这些碑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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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征令碑文?朕都快忘的差不多了啊,只记得开头的序言了。”

面对少女的问题,始皇思量片刻,如是说道。

少女:“……”

喂喂!您这样真的没问题吗?让我们几代人背的鬼哭狼嚎,结果自己倒忘干净了?

“都一个世纪了。”女人挑挑眉,绝美的脸颊上,露出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道:“那种既拗口又烦人的文言文,朕当年上太学的时候就懒得背,何况今天又没人敢考朕,朕为什么要背?”

原来您也觉得那玩意很烦人啊!您这该不会是童年阴影太深、长大愤然报复社会吧!这是恐怖袭击!

看着少女有些抓狂却敢怒不敢言的模样,始皇双眸间流露出几分笑意,她揉了揉少女的黑色长发,不紧不慢道:“不过,你问的那个问题,朕倒是能回答一下。”

“朕倒是还记得,碑文序言,是两百零三字的天伐战史,余下四万五千九百九十七言,才是正文……嗯,朕没说错吧?”

……事实上序言是两百零一个字,您特么还真的忘了啊。

少女泪流满面。

始皇看到少女有话憋着不敢讲的脸色,大概猜到自己犯了很低级的错误,她微微一笑,转过身。

“至于碑文的正文呢,朕也已经记不清了,只有那堆拗口的之乎者也还留有些印象。”

始皇走到护栏处,俯瞰紫禁城,纷纷扬扬的鹅毛大雪越下越大,甚至遮蔽了神武门前那座巨大的石碑,只隐隐约约露出了一丝朦胧的影子。

“朕只记得,那些不知道到底多少的字数里……”

“埋着一百三十万七千零二个人。”

她看着巨大的石碑,道:

“这一次,朕没说错。”

少女怔住了,她看着眼前女人随风飘扬的及腰长发,不知为何,有些喘不过气来。

“朕还记得碑文的序言,这一百三十万七千零二个人,都死在哪里——”

“六年一月,天征令下,两百一十万大军越秦淮,三路北伐……”

九州皇帝的声音,回荡在风雪中。

“四月,大破匈奴,杀左贤王,降者八万,皆斩。”

“九月,平西凉,收汉民。”

“十二月,冠军侯一枪破燕关,诛前燕、灭后赵、剿仇池,幽云十六州半壁光复。”

“七年三月,大破女真,白起剑斩皇太极,旌旗悬颅三月,胡人丧胆。”

“九月,西夏请降,始皇诛来使,曰血债以血偿,千军踏破贺兰山。”

“八年三月,天征军一百三十万兵锋直指燕京,五胡九国一百八十万大军会师城下,两军对垒。”

“四月,血战。”

“五月,血战。”

“六月,血战。”

“七月,血战。”

“八月,胜!”

“入燕京,故宫墟上,悬颅,祭祖。”

“九月。”

“——神州大地,重归汉土!”

最后一句话的余音落下,始皇举起酒杯,洒下一杯茅台。

酒如剑,斩断长空漫天飞雪。

她的话音并没有停顿,依然在继续说下去。

“朕还记得,正文里,那些不知道到底多少的字数里,是一百零一部列传,一百零一个人的一生。这些人里有大人物也有小人物,有凌烟阁上的王侯将相、文武重臣,也有默默无闻的市井小贩、走卒挑夫……”

始皇说:“一个世纪了,朕背不出他们的列传了,朕只记得,他们都做过些什么。”

“譬如,朕记得一个叫张仪的纵横家。白衣西去,三载春秋,一人踏遍欧陆十七国,游说英法,牵制北美造物议会,合纵东欧,拖延苏联钢铁洪流。以一己之力,换来了数以亿计的战争援助,为天伐战争挡下了西方列强的一切干涉。”

“他被暗杀过一百三十七次,因为留下的暗伤,没能活过三十岁。”

“他有个绰号,叫塞外长城。”

“朕给他起的。”

始皇用白皙如玉的指尖轻轻在护栏边缘的积雪上划下一道刻痕,她端着酒杯,将一杯茅台,洒到了祖龙阁外的漫天飞雪中。

少女怔怔地看着酒水落入长空,那是温酒,还带着热气。

“朕还记得,一个叫刘二的马夫。”

“他的名字和天伐战争这种史诗一点都不搭,前半辈子毫无闪光点可言,种了半辈子地还是穷光蛋、娶不到老婆,想混点军饷,就跑去参了军,一路贪生怕死,躲在最安全的中央军帐大后方混日子。”

“因为活的最久,前辈们差不多死光了,他就被挑去给最大牌的将军养马,一直混到了燕京城下,混过了四个月的血战,还是没死,终于混到快打赢收工、能回家讨老婆了。”

“然后,他跳起来替霍去病挡下了努尔哈赤的一箭,死的连灰都没落下。”

“冠军侯性情孤僻、傲慢无礼,活到了一百二十三岁,无疾而终,死前跟朕说他这辈子就一个兄弟,姓刘。”

始皇平静的声音依然在继续。

这一次,她倒下两杯茅台。

“朕还记得一个叫许大富的徽商。”

“他家里是十几年前从北边逃过来的,走的时候十四口人,过了长江剩仨,到天京城留他爹一个。”

“这姓许的脑袋灵光,天伐战争开打的时候,他就混成了县里数一数二的商会头子,家宅百亩、仆役成千,出入乡里、风光无限,堪称是一县的土豪劣绅。”

“然后一九一三年,朕号召九州募捐,他就捐了身家,留了一家铺子,靠着这些年的人脉,从头开始,过了一年半,他就混成了州里数一数二的商会头子。”

“然后北线告急,他又捐了身家。”

“一九一六年燕京血战,捐了第三次。”

“一九一八年北方重建,捐了第四次。”

“后半辈子这姓许的就没捐了,一直混到了九州徽商商帮最大的头子,豪宅千亩、锦衣华服,堪称资本家腐朽生活的范本。”

“死前捐了这辈子最后一次,造了三艘航母,一百架歼击机。”

“半壁天征武勋给他送的葬,棺材里盖的是祖龙旗。”

这一次,始皇没有再倒下一杯酒了,她笑着摇了摇头。

“那死胖子比朕还有钱,朕就不请他喝酒了。”

她把杯中的茅台一饮而尽。

她转过身,看向不知何时眼眶有些发红的少女,道:“你问朕,为什么要你们背天征令碑,其实朕想的很简单。”

“人这一辈子,短。”

始皇认真道:“你生下来哇哇大哭,学着说话走路,一天比一天高,长大了勾心斗角,当家了开始操心柴米油盐……但你老了以后,躺在床上,气息奄奄,看着儿孙满堂,死前用来回忆一生的时间,比这天上飘着的雪花,还短。”

“但这么短的一辈子,朕觉得,总是该做些什么的,至少该做一件,等你死了的那天,想起来也能感到骄傲的事来。”

“朕不求你们非要为了这个国家做些什么。”

“朕只是希望,你们每个人,从这个世界上走的时候,都能像这天征令碑上的一百零一部列传的主人一样,是笑着离开的。”

“都能像这天征令碑里埋着的一百四十万人一样,给这个世界留下过一些崭新的东西。”

“这样的话,朕就能安心地……”

“——把这片土地交给你们了。”

这一瞬间。

少女的双眸间,倒映出始皇的微笑。

她一生中,第一次见到,始皇露出这般温柔的微笑。

耳畔忽然响起了烟花的轰鸣声。

漫天飞舞的鹅毛大雪不知何时悄然停下了,伴随着宏大的钟声和响彻云霄的欢呼,燕京城中,有无数璀璨的烟花在夜幕下绽放,五彩斑斓,绚烂多姿。

“——新年快乐。”

始皇轻轻俯下身。

温柔地吻了吻少女。

PS:第一,顾晓霜眼眶发红,是因为她把UNSC世界的CN近代史(各位懂得都懂)和神州的近代史对比,有点共情了。第二,始皇吻了侧脸还是嘴唇自己看爱好脑补吧,正常就侧脸,年上就嘴唇,反正没过线,第三,不要带入故宫博物院,我前段时间逛了一圈觉得地方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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