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七章 相识

作者:史官游峰 更新时间:2017/9/19 23:29:00 字数:2702

“伽马帝国猛禽将军兰特·法雷顿之子――林克·法雷顿到场!”

侍者向里面宴会场内高呼道。

此时的我目空一切,挺直腰板,脚踏实地。

能有机会在这样的红毯上走一趟,在外人看来是也许很风光无限的,只有真正走在上面的人会觉得是一种负担。

时刻要注意好自己的仪表与服装,一个人的形象代表着一个家族甚至一个国家阶层的形象问题。表情不能太夸张,要让微笑与倨傲成为贵族形象最好的武器。尽量让自己走的每一步都尽显优雅风度,不急不躁,沉稳大气,更重要的是,绝对不能摔跤,不然明天各大都城的报纸到处登载你摔跤时候的照片,可以说是“一跤成名”。

如果你身边有女伴一起与你走红毯的话,你就要将左手放置在背后,右手置于腰间,让女伴的手能从你的臂间中穿过。做好这些准备,才能开始走步。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民众看到上流阶层的男性绅士优雅,女性端庄浪漫,才会让人感觉到可望而不及。

因为我是一个人,就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只要独自走到红毯的尽头就可以了。

周围的镁光灯闪烁不停,闪的我头晕眼花,可却不能用手去挡,那样会彰显一个人的素质不高,我只能用虚假的微笑去回馈,来让他们拍出更美的照片。

很快,我就来到了城堡大门口。几名侍者向我深深鞠了一躬以后,打开了大门让我进去。

城堡内人声鼎沸,这里汇集了政界、商界和军方等权倾一方的权贵们,他们在宴会大厅中举杯交谈,交换着彼此的名片。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经常被应邀参加这样的宴会,见惯了官场上的陈词滥调、虚伪的微笑和隐藏在面具后面,被利益冲刷的丑陋面容。当然,也不乏为官清廉、品格端正的人,但那只是极少的。

至少在这二十多年以来,我唯一认识的清廉的人就是我的老爹,每年都会按时上交税款,年年被评选为“年度十大清廉优秀公务员”。

很多人在权力的游戏中,妄图制造大混乱。因为混乱不是深渊,而是阶梯,带人向更高处攀爬的阶梯。想在游戏获得胜利,就必须要比其他人更聪明、更有心机,一旦人抱有着这样的想法,就会比更多的人更卑鄙、更阴险、更狠辣,那些相信“正义是无敌的”“做人要成为受人爱戴的人”言论的人,基本上都死得早。

“拜访主人”是作为客人应有的礼貌之一,于是我细心整顿了一下的我的礼服,然后踱步走到宴会大厅的主席台。主席台上坐着一位中年男子,脸上被岁月镌刻上深深的皱纹,眉宇间透露英气与潇洒之气,虽然他有六十岁的年龄,却像一位不到四十岁的英俊成熟的男人。

从他的高超的颜值和英俊优雅的气质,再到他的举手投足之间,无不尽显一位军人的潇洒与骄傲。

他留着一头简明的背头,上唇留着浓密的复古式一字胡,深绿色陆军军装穿在他身上,肩章上镌刻着两颗金色六芒星,一把利剑横穿过去——上将军衔。

此时的他,正与一对夫妻交谈甚欢,完全看不出他即将要叛乱帝国的样子,这不禁使我开始对蒂雅的供词产生了怀疑。

“他一直都穿着军装,无论是在家里的城堡,还是在王都的大殿,他从来都是以军装面向与大众的。”

一个温柔的声音从我的耳边传来,我转过头,才发现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少女。

这位少女有着难得一见的绝美容颜,淡紫色的长发是她血统的象征,额头上整齐的刘海衬托着她的气质与高傲。

她穿着一身黑色的晚礼服,胸前的丝带织成海月花的形状,黑色肩带揽住她如白藕的香肩,丝袜勾勒出如同艺术品般的两条美腿,站在一双足有七厘米长的水晶高跟鞋上。

香艳、性感、等词汇都不足以形容她的美丽。

我出神地望着这位和我说话的少女,并不是被她的冰山一般的气质和美丽的容颜吸引,而是她竟然是我的一位故人――帕克的姐姐布兰琪!

三年前,我在艾林巴克大道的下水道里将帕克一剑捅死,然后将“绑架公主”的罪名嫁祸给他,最后在最关键的时刻帮助他的家族打赢了官司,他父亲为了感谢我,让帕克的姐姐和妹妹当我了两个月的贴身女仆,而现在站在我眼前的漂亮女孩,就是当初给我当了两个月贴身女仆的人。

与帕克的胆小、猥琐的性格不同,布兰琪是一位知性、成熟、果敢的少女。她跟我相似的童年经历,经常受邀于各种宴会、舞会,见识且嫌弃贵族的丑态、虚伪。然而她的思想却和她父亲的极为相似,始终坚持“家族的利益高于一切”这一想法,并且将其付诸于行动。

当初他父亲派她来当我的贴身女仆时,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就说服自己的妹妹一起来到我家。

这样的女人,在旁人看来是一个非常值得培养的棋子,可在我看来她却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人物。

人一旦有了信仰,就会为信仰疯狂。跟她这样的人打交道,我必须要提起一万分的小心。

“哦,是你啊,别来无恙。”

我礼貌性地朝她点点头,尽量减少与她的交流。

相比三年前,她现在更加的成熟,应付这种场面也更加的老练,总之这三年让她成长了不少。

“别来无恙啊,林克主人。”

话音刚落,她就抿嘴轻笑,她轻松婉转的玩笑语气意图想让我知道她对当年的事情并没有怎么记仇,试图想用开玩笑的方式来打开我的话匣子。

我没有作声,装作无聊的样子,将目光转到其他方向。如果这样就能让她闭嘴的话,那是再好不过的了,不过显然我错了。

“听我父亲说,你去了国立军事大学读了刑讯师,而且还上了报纸!我当时还在想呢,原来你成绩那么好啊!可在你家的那段时间,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不学无术,只对脚感兴趣的痴汉,就像我弟弟一样呢,看来是我错了。”

她像是老朋友一样,跟我拉家常,很自然的和我讲起以前的事,不过我却能听出她话中的歧义。她在有意无意提起我是“足控”这件事,而且提起了她弟弟,想必她一定对当年的那场案件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找到了某些线索。

“不,你还是对的,现在我的工作就是挠女孩子的脚。”

我的态度十分冷淡,让她意识到我并没有变化,以打消对我的戒心。

“嗯嗯,我当然知道了。不过,您和以前的您相比,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您的刑讯工作是在为国家出力做贡献,是一名勇敢的军人,奋斗在战争的第一线,捍卫着国家与您家族的荣耀。”

布兰琪向我微笑着,眼神里充满着敬意,她刚才的那番言论认真且直白,大肆渲染我的能力,为我扣了大帽子,差点就让我相信我真的是一个为荣耀而战的好人。

呸,老子就从来没想当过好人!

“要是我的弟弟也能活到现在的话,恐怕也能喜欢上刑讯师这个职业呢。”

当布兰琪在感慨的时候,我没由得一阵寒战。我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挤出一个很绅士般的微笑面对着她。

“是啊,他一定会喜欢的。我很怀念和帕克在一起玩的日子,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会永远纪念他。”

“嗯嗯,您的这份心意,我代表我弟弟向您表示感谢,林克先生您真的是一位胸怀宽广的人,愿诸神保佑您!”

她甜美地向我微笑着,随后转身离开,顺手从侍者的托盘中拿走一杯刚倒好的香槟酒。

我感到我的脊背一阵发凉,额头不断有冷汗渗出,心跳的很快,不断有一个念头在脑海中浮现:布兰琪必须死!

这时,与德黑巴交谈的那对夫妇已经离开,我连忙整理好衣着,用桌布偷偷拭去额头上的冷汗,端着一杯上等香槟酒,就往主席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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