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小说
    用户信息载入中...

武林之王的退隐生活

建议,如果感到言语激烈,我随时道歉
  • 2018/9/28 23:46:55 来自: 武林之王的退隐生活  (获得1张月票奖励)
    -的评论

    给作者一个建议,剧情可以严肃一些了,男主所作所为相当不符合他的背景,我能够理解,隐藏在六扇门里需要忍气吞声,但目前情况是男主像一个二傻子一样出现在各个重大事件的重要位置,若皇帝真的那么雄才大略就应该能看得出男主的不凡,您强行让男主扮演一个丑角,这个十分影响观感,比如现阶段的剧情是没凶兽,并且上一次主角门派仅仅为了一只刚出生且元气大伤的凶兽就满门上下损失惨重,此次不过集结新生一代以及一群几乎就是拖油瓶的角色对抗已经潜伏数年的凶兽是不是太过儿戏了,请武圣出山也是为了此事,但战力比依然比不过上次屠凶,伤亡一定会比上次更大,但反观剧情,帮手没拉到,烂摊子一堆 ,队友各种拖后腿还窝里斗,顶头上司没主见,皇帝求人也得有个求人的态度,就算集结军队太张扬但也要对现在情况有细致的理解才对,而他呢,命都不一定保得住,还各种规划未来格局,好吧,你对你的部下放心,但也不能把别人当骡子使啊,三十万两不是小数目,皇帝就能欠别人钱不还吗?真不怕逼急了拿你的头来还债吗?还有沈伊人是不是太过分了,男主是她的部下不错,但依照规矩当男主进入六扇门的时候是和大罗山再无瓜葛的,叫师弟们来已经是乱了规矩,她有什么资格让他们打杂,有这样对待援兵的吗!她又有什么底气命令师弟他们做这做那,别忘了,她还有一个宋欧未婚妻的身份,就算六子们不在意,但她这样已经是违背妇道,以剧情推进来看,明非真的身份会逐步揭开,那时他和朝廷的矛盾将不可避免的摆在台面,处理的好,这会成为小说中后期最大的看点,处理的不好,可能会辜负一部分追到现在的读者,日常、欢乐像可以在故事紧绷的时候放松剧情,让故事可以更平稳的发展,但太多的欢乐只会让故事变得臃肿不堪,。虽然知道这次会死人,现在故事的发展让人觉得团灭才是正常发展,没有感觉到团队对这件事的重视,就算是主角也有打酱油的嫌疑,就战力而言,凶兽应该是可以对主角产生生命威胁的对手了吧!但他的所做所为就好像是把一切当做儿戏,什么时候了,还想着女人,难道就不应该一巴掌把皇帝打醒,让他看清现状吗!平时逗比就算了,现在是准备拿命开玩笑吗!

    你认为这篇评论:有用 44



提交回复还可以输入140字  
- 2018/9/29 21:58:31回复
可能吧!毕竟作者不想把故事写的像金庸他们那样纠结,但严肃一些剧情的确是现阶段该做的。 - 2018/9/30 13:46:02回复
确实啊,感觉主角团他们根本没有多大重视凶兽。都马上要打凶兽了,还纠结在袭胸这件事上面,感觉有些诡异 - 2018/9/30 13:48:17回复
作为皇帝去打凶兽时,不应该单纯地想着去打凶兽啊,可以带很多兵力过来,不打凶兽,给南疆各国秀一下肌肉,展示一下“天朝上国”的强大实力,威慑一下那些国家,就像现代社会的军事演习一样@Lee太白 - 2018/9/30 14:18:07回复
@uuu6134:跟南疆秀肌肉干什么?南疆谁要反???为了威风不要智商??? - 2018/9/30 14:29:58回复
@uuu6134:这个想法在别的故事里成立 在这里是不成立的 我话说的有点重莫怪 - 2018/9/30 15:27:56回复
@uuu6134 可是他们还没有开打,感现在有点类似于集结战力而已 - 2018/9/30 15:32:58回复
@云阶 好吧,你说的也对,但威胁主角生命这我就不赞同了。你说对明非真的师弟妹和那一些战力产生生命威胁我就赞同 - 2018/9/30 15:48:33回复
@云阶 对于老大心安理得使唤六子这一点,我的看法是:皇上一伙人是掩盖身份来南疆的,他们是扮成商人的,而那个人扮演那种身份就是皇上定的,他们不可能说是让他们当贵宾一样供着的吧!(不过刷马桶就确实有点过份了) - 2018/9/30 15:57:59回复
@云阶 现在集结了要去屠凶兽的战力应该不弱于大罗山吧!还有黑斯那一族 - 2018/9/30 17:30:07回复
该怎么说呢?我很喜欢太白的写小说风格,一张一驰不也为是妙处。小说过于严肃也不是很好,总感觉有些苦燥无味;过于搞笑,又有些逗逼了。[em:sfgirl:002]怎么说呢?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作者对于本书态度初心不变就行了。
请尊重创作者的劳动,勿提供下载信息、或转载他人的文章。
为了鼓励有益的分享, 少于140字的评论将在短评页面里发表。

> 去武林之王的退隐生活的页面
武林之王的退隐生活
名称:武林之王的退隐生活
评分:9.4分
类型:古风
作者:Lee太白
字数:7234574字
更新:2024/4/18 22:59:34

免责声明 | 版权隐私 | 联系方式 | 粤ICP备10062407号 | 粤网文[2012]0726-109号 [C] 2005-2012 SFACG.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