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7日,风呼啸着,拍打着玻璃窗,声音在房子里单调的回响着。窗外,一片黑暗。偶尔能听见短促的蝉鸣声,但随即便被风声掩过了。风停,万籁俱静。今天,依然是老样子。工作很不顺心,但是比起以前的生活,这些不顺心,又算得了什么呢?”
男人抬笔沉吟,本想再写些什么,却长叹一口气,盖上了日记本。
他一直以来都有写日记。
不为什么,只是为了练笔。
从小时候起,林洽和的愿望都是成为一名大作家,像约瑟夫·布罗茨基那样的文学大家,取得那至高的荣誉。
他很喜欢约瑟夫·布罗茨基。
也不因为什么,只是觉得,自己和他,很像。
当然,也有一个最大的不同,人家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而自己,也只是一名有着初中学历的小作家。
这作家的身份还有很大的水分。毕竟自己,最缺乏的,是想象力。
呵......要是从小就在那种地方长大,谁能有那些个天马行空的思维?
虽然说自己逃出来了吧......
但是,还是无法改变啊.......
自己,仍然是那么危险,若是让人知道了自己的异能,那绝对会成为全球公敌吧。
毕竟当初自己逃出来的时候,利坚国方面可是连核武都丢过来了......
毫不犹豫的,想要将林洽和彻底碾灭。
但他们利坚国明显是忘记了,自己因为什么而危险。林洽和随时可以将核武解体,或者阻止核裂变,或者将它送进太空,当然也能推回去,使它直接落在bai宫之上。
他的能力,是控制物理定律。
清除或增强。
当然他没有这么做,他任由核武爆炸,自己却悄无声息的逃了出来。
他到了中华国,就是为了远离利坚国。
而且自己也是黄种人,又会说中文。
中文的话,是那个地方的那些个教官教导的。虽然说并不精通,但是也能蒙混过关。
然后,他就在这定居了下来。
也就是在那时,他决心成为一名作家。
辗转7年过去了,自己还在为生活奔波,作家是当上了,可写出来的东西却没人看。
若不是之前在那个地方偷出来十几万美刀,不然自己真的不知道怎么活......
咳咳!
当然,花了十万买了个房子......所以就穷了啊......
不过,十万美刀(六十万软妹币左右)在这个房价巨高的国度,却只能买个两室一厅。
一个卧室,一个厕所。
厨房和大厅是连体的......
林洽和突然感觉到有点心绞痛。
早知道,就去非洲往脸上抹烟灰伪装成黑人大兄弟了。
林洽和叹口气,带着之前写好的稿子,往编辑部走去。
虽然很晚了,但编辑说他在那等候,让林洽和交了稿子,顺便谈些事情。
突然有种不太好的预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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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你新书稿子了对吧。”编辑一张一张的翻阅着。
林洽和点点头,看编辑的表情......怕不是要枪毙啊......
编辑看完稿子,抬起头说道:“写的很不错。当初你说要写科幻题材的时候我是有些怀疑的,但之前看过你的大纲和现在这个正文之后,真的让我有些颠覆。你的脑子是突然开窍了吗?想象力一下子变得这么丰富了?”
林洽和点点头,只是微笑。
这部小说,可不是空想出来的......
都是自己的,真是经历啊......
编辑敲了敲桌子,抬起头,看了林洽和一眼,“我觉得,这部小说很有潜力,若是让一个出名的小说家来写,必然能创造一个销量奇迹。”
林洽和突然意识到哪里不对,“等等,编辑你的意思......”
“我们决定,将这部小说,交给老王来写。”编辑只是微笑,“毕竟他可是当红作家。”
“等等!你不能这样做!”
“实际上,我可以。”编辑将手稿收好,说道:“当然,收入会分你一份,你只需要守口如瓶。”
林洽和沉默了很久,默默地转身离开了。
就在编辑翻阅手稿的时候,他注意到,刚才林洽和站的那块水泥地板,竟然龟裂了......
他倒也没在意,关上灯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