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我,相当喜欢这样一个人物。
在美国,有一位穷困潦倒的年轻人,即使当他身上全部的钱加起来都不够买一件像样的西服的时候,仍全心全意地坚持着自己心中的梦想,他想做演员,拍电影,当明星。
当时,好莱坞共有500家电影公司,他再清楚不过了。他根据自己认真画定的路线与排列好的名单顺序,带着为自己量身订做的剧本前去一一拜访。但第一遍下来,所有的500家电影公司没有一家愿意聘用他。面对百分之百的拒绝,这位年轻人没有灰心,从最后一家被拒绝的电影公司出来之后,他复又从第一家开始,继续他的第二轮拜访与自我推荐。
在第二轮的拜访中,拒绝他的仍是500家。
第三轮的拜访结果仍与第二轮相同。这位年轻人咬牙开始他的第四轮拜访,当拜访完第349家后,第350家电影公司的老板破天荒地答应愿意让他留下剧本先看一看。
几天后,年轻人获得通知,请他前去详细商谈。就在这次商谈中,这家公司决定投资开拍这部电影,并请这位年轻人担任自己所写剧本中的男主角。这部电影名叫《洛奇》。
这位年轻人的名字就叫史泰龙。现在翻开电影史,这部叫《洛奇》的电影与这个日后红遍全世界的巨星皆榜上有名。
史泰龙在先后共计1849次碰壁面前,没有打退堂鼓,继续坚持不懈,终于在第1850次获得成功。他的事例再次证明了那句哲理:“失败乃成功之母”。
“你明白吗,人只有在站起来后世界才属于他!”
我从内心深处,由衷地呐喊道!
“闭嘴,继续给老子跪着!”
“噫!”
突然被这么一吼,哪怕我有一百万颗豹子胆也不敢继续直视眼前的这位壮汉了。
“好小子,居然在这里耍流氓,也不看看这里是谁的地盘!”
网吧老板气势汹汹,真的把我当成了投了女生胖次的小贼了!
我心中那是一个怨啊,我明明什么都没有干,莫名其妙地被人扣了一个“变态”的帽子,然而我却没有任何理由辩解。
我不是变态,我手中的胖次是一个可爱的女生脱下来给我的……这样的理由说出去鬼才信嘞!
我跪在地上,被如同熊一般的店长盯着,我在瑟瑟发抖。
“那个……老板,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但我真的是无辜的。”
“你是不是无辜的我不管,总之一会儿警察就要来了,到时候你再慢慢跟警察辩解吧。”
店老板叼着一根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吐出:“少年啊,做错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男子汉大丈夫连自己做的是都不敢承认啊。”
我欲哭无泪:“不,我真的是被冤枉的,请你相信我!”
“变态都是这么说的。”
老板拍了拍我的肩膀。
草草草,难道我就真的长成一副变态的嘴脸吗?!
可恶!为什么要陷害我啊!我明明什么都没有,陷害我又有什么好处,难道是愉悦犯?
一想到之前那个把我拍下来的少女,我心中愤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