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作者:禮月詩繪 更新时间:2017/12/18 20:59:09 字数:2054

“就算你说的是真的,拿走那些东西和好好道别也根本沾不上边吧。”先不论爱乃说的是真是假,不过是离开的时候带走自己的东西而已,怎么也算不上是道别吧,这个逻辑本身就不通,“对她又没什么影响。”

我指的是莎莎。

“因为莎莎一直和我共用——”

“呀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爱乃解释到一半,莎莎突然像个炸毛的怒犬似地叫了起来,“那那那种事情就不用说了吧……!”

原来你自己也在用啊?!

“但是,明明莎莎你比我还喜欢那些东西——”

“不要再说了啊啊啊!!”

……

这还真是,意外呢。

这家伙原来本质上是个相当**的人么。

“好、好像不是适合我说话的场合……”因为两人谈话的内容太过糟糕,连带着我自己都觉得羞耻了起来……

“别想逃!爱乃会变成这样的人,说到底全部都是你的错!”莎莎转眼间又扔了一个新的锅到我的头上。

“哈?你别什么事都往我身上甩啊喂。虽然说起来有点对不起她,但我在爱乃去我家里之前已经完全不记得她了,怎么可能和我有关。”

“还狡辩,我这里可是有铁证的!”

“从来没发生过的事情能有什么铁证……”

“最初将爱乃拉入恶魔深渊的那本十八禁同人志,上面的签名是‘X月’,那绝对就是你的名字!”

“别随便因为名字就当决定性证据啊……嗯?等等,‘X月’?”

总觉得这个名字我好像在哪听到过……

甚至,我想我应该是有亲眼见到过这个签名,记忆里有些许隐约可见的记忆,像是被鱼咬入水下的鱼饵一般上下浮动着。

会让莎莎误以为那是我的签名的理由是“月”字,而在我的这一代里,无论是妹妹(奏月)还是姐姐(雨月),都在名字里加上了“月”字,据说只是因为母亲大人生下我时产生的心血来潮。

但是,既然会在同人志上署名,那么这本十八禁同人志应该就是这个“X月”的所有物吧,无论怎么想,在我家这群人里,怎么可能有谁会拥有那种工口本——

……

我不就是吗?!

不不不,冷静点桂月,我再怎么偶尔沉迷于男性的欲望幻想里,也不至于在这种东西上签上自己的名字,那也太过变态了,谁会想要对这些通常来讲见不得人的东西有占有欲啊。又不是那种在大腿上写名字之类的用来增强幻想的举动,要说是这种举动的话或许还情有可原——

“而且签名全都写在了女孩子的大腿根部,这绝对是只有你这种变态渣男才会做出来的事情!”

“还真的是写在那里了吗?!”

我收回刚才的话!根本不是情有可原!我只是恰好考虑了这种可能性而已,我真的没干过这种事情!

虽说知道了爱乃为什么会是现在这个性格算是有所收获,但是……

对、对了,如果说爱乃满脑子工口的事情是因为那个同人志的话,那么她应该和那个人有所接触吧。只是到目前为止她一直不愿意提起那个人,说不定是什么不能告诉我身份的家伙,或者是会触及爱乃痛处的存在……

唔,这样想的话,感觉继续问下去的话,有点对不住她。

……

姑且还是问问看好了。

“爱乃,当初送你那本同人志的人,你还记得吗?”

如果她说的比较模糊的话,干脆就此不再追究下去好了。

而爱乃偏着脑袋,眨了眨眼,“嗯……”地轻吟了一会,最终开口道:

“是雨月姐呀。”

“……谁?”

“是桂月的姐姐呀。”

“……哈?不不不,那可是个会在女孩子的大腿根部写上自己名字的变态啊,怎么可能是——”

“是雨月姐哦。”

“……好吧,我们先不讨论她有工口本而且在工口本上签名这件事是否合理,为什么她会认识你啊。”

“打工的时候恰好遇到了,当时正好在一家店里。知道那是桂月的姐姐的时候,我甚至觉得有种‘这就是命运’的感觉呢。”

“唔,意外的合情合理……”

毕竟雨月是个在这个城市的任何地方见到她在打工都不奇怪的家伙,我感觉这个人甚至可以自己出本名叫“关于如何在任何工作岗位中也呆不久的秘籍”的个人自传了。

“啊,顺带一提,我和莎莎也是在打工的时候认识的呢。”

“诶,是这样吗。”

“才、才不是打工!那是从可恶的地主手中把那些不义之财夺回自己口袋里的正义之举!”

“是是是。”

我大概已经对莎莎的中二属性见怪不怪了,还有你小心别被店主炒了。

总之,大致情况是说,雨月在打工的时候偶然与爱乃相遇,两人熟识后雨月把一本十八禁的同人志送给了爱乃,导致爱乃就此在不归路上一去不复返……这个意思?

“先不提我姐为什么要把十八禁的书送给爱乃……这和我果然还是没什么关系吧,莎莎。”

“别用那个禁忌的名字叫我!小心我咬你!再说我可不觉得这是可信的理由!”

“哈?爱乃不都已经说了吗,那本书的主人是雨月姐——”

“不,我认为那个‘雨月’本身就是被捏造出来的虚拟存在。”

“……what?”

吓得我都爆出英语了。

“因为,虽然爱乃说那是和她——也就是和我——一起打过工的人,但在我工作……不对,在我行使正义至今这么长的时间里,我可从来没见过那个叫做雨月的人。”

莎莎叉着腰,一本正经地解释道。

“……”

虽说我认为爱乃和莎莎都没有说谎,但遗憾的是,我似乎无法反驳莎莎的论点。

毕竟,就我所知,那位亲爱的雨月姐就是一个在任何地方打工都会因为多次翘班而被炒鱿鱼的家伙。

就像上次在游乐园所见到的那样,雨月姐在工作的时候态度还是相当认真的,唯一可惜的是……她每次都会突然翘班数天,并最终导致其遭到开除。

所以即便我相信雨月真的和爱乃、莎莎在同一个地方打过工,也很难向莎莎说明“你见不到雨月是因为她翘班了”,听起来根本就只是个借口。

哈……这么说来,恐怕在莎莎亲眼见到雨月之前,这件事都说不通了吧……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大小:
字体格式:
简体 繁体
页面宽度:
手机阅读
菠萝包轻小说

iOS版APP
安卓版APP

扫一扫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