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我明白,对于我这样的一个年轻小伙,工作就是把每一个微不足道的故事、笑话或者无稽之谈记录下来,再添油加醋,夸大其词,把一个老妇人当众骂街说成是女权主义者搞的一场政治运动,把小孩子的游戏说成人类独有的区别于其他族群的思考方式,小心翼翼地避开政治上的敏感话题搞些无伤大雅的小道消息,绷紧神经探听贵妇人的风流韵事妄加猜测她的情夫究竟是谁。以上这些东西都能够取悦我的上级,他将这些玩意儿归纳总结,再加上不少连我都觉得过于火辣或者尖酸刻薄的词儿,排版,刻印,一天的《静风城小报》就出炉了,其中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假话和百分之一的废话。但这能够填饱我上级的肚子和我的肚子,并在我的衣兜里放上沉甸甸的铜板,好东西,足够我在周末的夜晚时间去“最好的麦酒”小酌几杯不那么好的葡萄酒。
所以我现在来啦,周末,铜板, 葡萄酒,看上几眼威尔金老板的酒桶肚和酒糟鼻,听他唠叨几句过去的事情。他一直说,一直咕噜自己曾经在兰瑟骑士团担任过职务,他曾经是个骑士!这种事情连耗子也不会相信, 所以我写了《酒店老板声称曾为伟大正义的太阳神贾尔玛斯的忠实仆 从——试看我们宗教的深入人心》这篇报道,而它给我带来了一个月的薪水,好东西!从此我就爱上他啦,不仅频频光临“最好的麦酒”,还亲切问候里面的每一个人,从老板到酒客。把他们连同他们祖上的老底摸得半清不楚后我接连写出了“夜生活”、“郁金香河上”、“高原旅途”这些带着香艳味儿的东西。现在他们见到我 会亲切地问候我的钱,对于我的人他们一般会做个手势:不得好死!
没关系,我照样亲切地问候他们,只是加上了不少酒,等他们醉得分不清天与地的时候我再动口套话。今天亦然。这一屋子全是粗野男人,嗜好比试腕力或者其他什么能显示力量的游戏,于是我发起了一个话题:谁是世界上最厉害的家伙? 下面的题目我都想好了,叫做《当今社会男性对于生活中的争斗的看法——暴力与理性的相互碰撞》。
一个人率先说话“:最厉害?自然是西北摔跤冠军理查二世,他一拳头能够打死一头巨熊!他曾经把十个成年男人背在肩膀上走了一天一夜;有个家伙冒犯了他,他恼了轻轻用手指弹了弹那家伙的脑门,嚯!那家伙再也想不起自己是谁啦!”他的话引起一片迎合声:那确实是个厉害的家伙,不好对付!
“嘘! 嘘!”第二个人发言了, “那算什么?你们见过的东西太少, 你们难道忘了世界上除了力气外还 有叫做脑筋的东西?我曾经见过一 个人,他的手巧极啦,他做的鸟会自己飞,他做的鱼会自己游,他用铁做了一个人,那个人足足有一百人的力气,相比较下理查二世的那点力气连个零头都比不上!”
“钱!还有钱!有钱有势的人最厉害!”说这话的边角儿上的一个小个子,声音又尖又脆,“比方说普拉斯港的大商人瓦尔德·波塞尔,他有的是钱和权力。他曾买过一支军队,他满可以再收买理查二世做保镖,收买那个巧手的人为他做东西;谁敢和他作对他下一道通缉令就能把这个人关起来。”
“要我说,这也算不了什么。”又有一个人站了起来,喝得酩酊大醉, 讲起话来根本是肆无忌惮,“巫师!大巫师才是最厉害的!他们能为欲为。说起两百年前的那个范达尔·J·阿尔方多夫,也不知道他做了些什么事情,就让整个西北大陆几乎死绝了。他们个个都和魔鬼签订了契约,力气和脑筋,权力和金钱哪是他们的对手!”
这席话可触了霉头,引来一阵不满的小声嘟囔。范达尔·J·阿尔方多夫是两百年前的大巫师,他的名字象征着坏兆头,这是由于他丧心病狂地在静风城散布了足以杀死一切的瘟疫,数十万的人因此而死去,事后他也不见踪影。这让统治着静风城的兰瑟骑士团把矛头直接指向了位于中土帝国的巫师协会,勒令他们放弃抵抗,搬迁至西北,并处于骑士团的严密监视下。历史上还发生过好几次巫师狩猎运动,让巫师几近灭族,现今这个时代的巫师再也没有过去那些通天彻地的本领了,只能写写玄之又玄的书,做些怪模怪样的把戏罢了。不过我可不能把这些话写上去。
果然,下面的话题就扯到兰瑟骑士团上了。这方面的话题如果选取得当,民众爱看,骑士团也满意;如果不当我就得挨火刑。不过我喜欢这一点,这属于我的职业道德范畴: 服务群众嘛,总是要冒一点生命危险的。
“我认为新上任的圣拳骑士,约修亚·冯·凯姆爵士才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他的意志就等于骑士团的意志。无论是大巫师还是历史上的魔王,在骑士团面前还不是吃败仗? 你就算再有能耐,骑士团只消说一个字你就是太阳神的敌人,那你在整个世界上都别想找到立足之地。谁反对?呃,我是说谁对我刚才的话有意见?”
没人反对,没人敢反对,兰瑟骑士团的力量众所周知,况且骑士团的本部就在这座静风城里。事实上现今的世界几乎完全唯兰瑟骑士团的马首是瞻,其中有一半是因为骑士团的实力,另外一半则是由于创造我们这个世界的神明——太阳神贾尔玛斯特别偏爱兰瑟骑士团,种种神迹表明这位神的意思很明确:兰瑟骑士团代表光明,代表力量,代表正义,他理应成为世界的领导者,统治全世界,永远永远。
我几乎认为这个话题已经结束了,几个人不清不楚地说了点什么, 我没有听见,我一直在构思如何将宗教和争斗联系到一块儿又不失美感。该死的是,这时候我突然听见背后传过来一句让我背脊骨发寒的话。我差点被这句话活活吓死。
“兰瑟骑士团的圣拳骑士…… 哼,在‘除名者’面前,无论是圣拳骑士,兰瑟骑士团,还是他们背后的太阳神贾尔玛斯,都只能算是我手中的这块火腿:任其宰割。”
“除名者”这个词我从没有听过, 但酒店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声音发出来的地方: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坐在椅子上,穿着考究,似乎是从外地来这里旅行的有钱人;由于平时保养得很好,略微有些发福;一双白白嫩嫩的胖手放在桌面上;他脸上笑嘻嘻的, 正把一块火腿往嘴里送,边上摆着一瓶好酒,店里面最好的酒。
“怎么了?看你们害怕成这个样子,我说的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吗?”
接下来的事情发生得迅速而有效,治安官领着两个士兵在五分钟以内到来,所有在酒店的人都异口同声地说明自己与这个人毫无关系。威尔金老板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表明难以相信自己竟然让异端分子混进了店里,并保证今后一定对顾客严格审查。至于那个陌生人就这么被抓走,接下来不外乎是囚禁,上法庭,进监狱;弄得不好还要去宗教裁判所, 上火刑柱。现在就是这样的一个时代,人民是安居乐业了,只是不能多说话,特别是有关宗教方面的话。
这样一件事让每个人都战战兢兢,无心喝酒或是聊天,一个接一个地,人们匆匆兑了酒钱然后离开。很快“最好的麦酒”里面除了我、威尔金、一两个女侍以外就没有其他人了,我让威尔金拿来纸笔和墨水,趴在酒桌上奋笔疾书,题目起得很漂亮醒目,叫做“异端分子在公众场合公开诬蔑兰瑟骑士团?请看《静风城小报》的第一线消息!”真是好运气!这样的标题至少能换来我两个月的薪水。我时不时抬起头提醒一下威尔金他的骑士责任感,让他给我一些灵感;我又跑出酒店看看天空, 发现天色很晴朗,月亮和星星都清晰可见,再跑回去写下“在那异端说出渎神话语的一刻,原本晴朗的夜空突然乌云密布,大雨滂沱,乌云中闪下一道道霹雳,夹杂着滚滚的雷声,仿佛预示着神明的愤怒”一类的词句。时间在我的无意识中慢慢过去,当我自认为写得差不多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威尔金向我比比手,示意酒店打烊了。我将笔还给他,把写好的稿子揣进兜里,然后往外走。
见鬼! 陌生人就站在酒店外面!他看见我一个劲儿揉眼睛,于是从嘴里挤出来几个字——“你,竟然还……认得我?!”
“愿贾尔玛斯诅咒我的眼睛!” 我说,满腹的疑惑与失望,疑惑的是他为什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失望的是如果这样我的稿件很有可能一点用都没有了,“我本来以为至少要好几年后才有可能见到你呢,骑士团难道没对你怎么样吗?”
接下来我从他口中听到了一个真正的无稽之谈,比所有我曾经写过的还要荒谬上百倍——“他们很快就把我给忘了,所以我就回来了。”这句话让我笑得在地上打滚,他从我身上跨过去,径直走进酒店,威尔金指了指门口写着“打烊”的牌子, 而他摆了摆手,向威尔金说明自己要在这里过夜。他找了张桌子在旁边坐下,要了好几瓶酒,我也慢慢爬进酒店,扶着那张桌子站起来,本能告诉我在他身上我能榨出许多东西,今晚我必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让我的腰包变得更鼓一点。此时女侍们都已经回去了,我向门外望了一眼,没有人进来,我再望了望威尔金,发现他在柜台前打瞌睡。
“来吧,今天晚上我请客,我对你刚才说的那个‘除名者’很感兴趣, 能不能多告诉我一点有关‘除名者’ 的事情?”
“你确信要听?”他一副惊奇万分的表情,似乎见到了生涯中最古怪、最不可思议的事情。这让我有点生气。
“当然,我对此很好奇。”我尽量压低了声音,“我想知道比兰瑟骑士团还要厉害的家伙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噢……”他稍稍镇静了一点, “如果你想知道的话我可以告诉你, 不过你最好把它记下来,以往我告诉的每一个人,他们当时记住了,下一秒钟就忘了个精光,我希望你是个例外。”
“没问题!没问题!”我忙不迭地跟威尔金要来纸笔和墨水,开始听他讲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