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家和我家也算是街坊了,尤其是现在大部分人都搬走或者被方死的情况下,方圆一百米以内,我们两户已经是硕果仅存了。也正因如此,为了不让这个老头太过孤单,我和明美姊没事的时候也会去博士家串串门。
明美姊今天给博士去送了一碗炖菜过去,省的这个老人整天吃一些垃圾食品,但是今天却半天都没回来。因为离得很近,我也就没打电话,穿着睡衣慢悠悠地走到博士家。
我敲开门却发现,屋里面不只有博士和明美姊,少年侦探团也在里面。我刚进门,步美活泼地就跟我讲述道:“琮合哥哥!知道吗?博士这里都快成垃圾堆了!我们今天为他收拾出好大一堆东西呢!”
我探了探脖子,果然里面杂物已经被堆满了,尽管能够看出已经收拾出来不少,但仍然还有很大一堆杂物,有用的没用的堆在一起,连偷懒如我也有些咂舌。
“怎么今天想起收拾东西来着?”我有些好奇。
“因为博士丢了一封很重要的请柬!”步美很快接茬道,“他今天急着要回信就把我们找来了。”
“这还不简单?”我笑了笑。
“简单?!”屋里还在帮忙收拾的明美姊眉眼轻轻一挑,“你试试?这里收拾得我头都大了!”
我轻轻一笑,快步走到柯南背后,一把从腋下把柯南抱起,把他吓了一跳,我厉声说道:“柯南!赌上你的名誉!我赌你十秒钟推理不出来信在哪!”既然有工具人为什么不用呢?
“我要推理不出呢?”柯南半月眼问道。
“推理不出来,你请我吃顿饭。”
“我要推理出来呢?”
“推理出来,我被你请吃顿饭!”
“合着你两头不吃亏是吧?”柯南撇了撇嘴,“有这么欺负人的么?”
“不开玩笑,十秒钟推理出信在哪?十!”我喊道。
“九!”柯南立刻摆出专用思考pose。
“八!”柯南很认真地思考着。
“三!”我故意直接跳过中间,柯南加速思考中。
“二!一!”
“在电视机后面!”在我说出零以前,柯南抢答到。果然名侦探就是名侦探,耍点小花招也难不倒他,不过作为工具人他是合格的。
我一把扔下柯南,在电视机后面找到了一沓信,从里面找到了请柬。我举着请柬得意洋洋地朝明美姊晃了晃,她却不屑一顾:“那是你找出来的?那不是柯南找出来的么?”
“啊这个!”步美的声音把大家的注意力全吸引过去了,“博士是写给你的情书吗?”步美手里是一个小孩子写的明信片,上面基本就是明确的表白了,说要在充满回忆的地方等他。
博士拿过去看了看,脸色顿时有些沧桑。然后耐不住少年侦探团磨,博士终于讲出来他面前时候的事情,大概就是40年前小时候碰上个小女生怕狗,鼓励她的故事。
故事本身很老套,很有73的风格,但我一下子就知道关键点了。木之下芙莎绘!阿笠博士的初恋情人!
然而,很有漫画风格的,阿笠博士居然说想不起充满回忆的地方在哪。嘛,这也难怪!就算阿笠博士没有健忘的特性,要是突然让你回想起和某人最有回忆的地方,也可能并不是对方所想的地方吧。最可气的是芙莎绘也受73影响,在明信片的背面弄一串数字暗号,博士又不是柯南,他是搞科研的又不是搞推理或者数学的,哪里解得开?果然老谜语人是得不到好下场的,要是直白地说出在哪,还至于让博士单身40年么?
博士虽然表面上笑哈哈的,好像根本不在意的样子,可是可以看得出,眼里面还是充满了落寞。
不一会,小哀也推门进来,我把情况跟她说了说,小哀眼神也有些温度:“等了四十年,却没有等到要等到的人,白白浪费四十年,真惨。不过,当然人家也有可能早就忘了,让咱们在这里空伤脑筋。”
接下来就是柯南不停推理,想破解暗号,我则是开车载着全员满世界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