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拂来,鸟雀叽叫四散。
少年坐城垣上悠悠吹着长笛。
他如此沉醉,好似那长笛就是他,他就是那长笛。
笛声宛转悠长,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沧桑,随风飘扬。
风停了,笛声也停了,少年痴痴望前方楼宇广厦,宛若死神的叹息。
他不愿吹笛,
可他只有这长笛,
充满园林气息的古老乐器,
悄无声息地传达着对科学的抗拒。
这儿真是帝都?
这儿就是帝都,可怎样都像一座围城。
师傅说过,他年轻时的帝都,文人墨客,吟诗作画,清渠回响,横贯东西。他奉命杀一个人,但剑出鞘之际改变念想。那是一个寂寞而忧伤的女人,才华横溢而甘愿平凡的女人,也是他唯一一次拔剑不饮血,因为十五天前,那女子丈夫败于他手,自缢而死。
如今,少年来此,仍奉命杀一个女子,不过年轻到应成为女孩的女子:青春年少,却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少年好奇,那是怎样女孩?年纪轻轻走上这条路,他自己说到底还未真正置人死地。如花的年纪,懵懂的年纪,残忍的年纪。
作为李氏飞刀第十三代传人,李十三和他祖辈一样得异性喜爱,亦酷爱喝酒。寻欢喝酒,因为过去的女人;十三喝酒,因为找不到喜欢的女人。
酒囊空了,李十三不得不进入帝都,即便金属气息让他呕吐。他没有钱,可他需要酒,一番思量,终踏进一间装潢精美的酒吧。李十三从未进过酒吧,但他看见招牌上有酒。
光线很暗,李十三凭借习武之人一双夜色眼睛巧妙地避开衣着时尚的男男女女,他只想喝酒,不想看女人。他找到看上去可以请他喝酒的人,那是一个醉鬼,一杯杯下肚,而卖酒的全然不担心他付不起钱,一瓶瓶掏出。李十三觉得,那不是好酒,好酒和漂亮的女孩一样,容易醉,不容易醒。
那酒鬼看李十三衣着,觉察出他是外人,拍拍桌子叫酒保多置一套桌椅,又要了一坛酒。这酒李十三认得,用坛子装的永远比玻璃装的香,十三肯定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坐那醉鬼对面,先把酒囊灌满,剩下的直接抱起来喝。那酒鬼也是性情中人,扔下酒杯要一坛牛饮。
“兄弟你刚来帝都?”那醉鬼看上去年纪不大,和李十三相仿,酒量却像三十四岁历经酒场的老油条,不过李十三并不觉得惊奇,因为他自己也很能喝。酒鬼遇到酒鬼,大有惺惺相惜之感,无形间拉近距离,仿佛阔别多年的好友,有说不完的话。
“刚来。”
“看你喜欢喝酒,却忘带钱,不应该啊。”
“你怎么知道我没带钱?”
“因为一个酒鬼要出远门,不可能来这里打酒的,这酒又贵又不好喝。”
“那你为何在这喝又贵又不好喝的酒?”
“因为我认得这儿老板,喝酒不要钱。”
“那你有怎知道我不认得这儿老板?”
酒鬼笑了,李十三跟着笑了,那酒鬼说道:“我经常来,几乎每天都来,一个酒鬼要喝酒,非得把店家所有酒细细喝一遍才罢,又怎可能没见过你。”
那人又好爽地叫了两壶,这种地方坛子酒的确不好喝,酒水是腐的,酒是臭的。
不过即便酒不好,李十三仍想同这位好客豪迈之人交个朋友,同为酒鬼,能喝到一起的倒不多,反正师傅希望他不回去,来帝都交些朋友也不错。
“在下李十三,请问兄台如何称呼?”
“这么客气?”那人一惊,帝都似乎不太用到这些谦辞,“叫我泉便是。”
“泉?没有姓的嘛!”
“那种继承父辈而来老旧东西,早扔啦,我现在就叫泉。”泉不愿在此过多解释,又点了两盘炒虾下酒,“那兄弟来这儿作甚?帝都可没什么好玩的,全现代街道,一点儿意思也没。”
“奉命除去某少女。”
“哦?”
“另外,听说帝都是高级能力者聚集地,想来比试比试。你可知道全帝都最厉害的是谁?”
“哈哈!”,泉听李十三这番说辞,以为他酒醉胡言,“想杀人比试可不容易,帝都天赋出众者众多,还有一帮几乎不干啥事的警察,最好谨慎行事。”
“哼!”,李十三最讨厌别人说泄气话了,加上几斤酒下肚,更把理智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他厉害?有我刀厉害?我倒看看帝都六万天才有怎地本事!”
他这般说话,自有他底气,天生神力又得飞刀亲传,比子弹更快更隐蔽,而薄薄的刀片,速度衰减要慢得多。光说这刀,据说有陨石材料打磨而成,无坚不摧,割铁如纸。
“李?木子李?”泉放下酒杯望着李十三,喃喃道。
“除了这个李还有哪个李作姓?”
“这样啊”,顷刻间,泉明白问题所在,这个来路不明的少年,与帝都随机高官被杀事件息息相关。李十三觉得泉应该看出些什么,但他笃定这个年轻酒鬼不会害他,况且他这趟来,奉师门之命惩恶扬善,师出有名,常人自不会阻扰。
目标女孩也十五岁,李十三想不通她为何杀人。从照片上看,少女一身旗袍玲珑有致,另一面却手下有几十条人命,着实令人费解,况且,帝都戒备森严,能力者众多,杀人而不留痕迹的确厉害,可惜,她杀了不该杀的人,上头拿把柄逼李十三的父亲,要求现世仅存的数一数二高手出马。
他本不应该走,即便知道自己一旦离开,父亲性命难保。师父,也是李十三亲生父亲执意要求,一把火把他赶出李家大院。
“去吧,十三,这本来就容不下你,去帝都,兑现你的天赋吧。”
此外,“上头”还答应事成后给李十三一大笔钱,钱对侠客没用,但钱能买酒。上头承诺应不应他不清楚,不给钱杀了便是,李十三平生最讨厌玩弄政治的伪君子,第一滴血留给那种人倒不错,至少没辜负手里这把飞刀。
他拿起口袋深处一张照片,他将要解决的人,他好奇的人以及——一见钟情的人。李十三不知情为何物,十年练武,十年孤独。刀愈发锋利了,可每一刀都割去心底一小块空白,李十三清楚,他需要朋友,需要喜欢的女孩。
二十年前父亲一怒为红颜得罪天下,被迫逃难隐居,后来那女人成为了他的爱人,李十三的母亲。那一段怎样岁月?李十三从小没见过母亲,但凭父亲只言片语,他隐约见到一位绝世美人,像手里这张照片那样的绝世美人。
现代建筑结构不利于飞檐走壁,所以李十三光明正大走在大街上。他步伐很轻,可来来往往嘈杂脚步声湮没了十几年的脚底功夫,没有人注意到一位重心压低,走路几乎无声、打扮古老的少年,他们有事,帝都所有人匆匆忙忙,赶着生活,赶着死去,赶着投胎,轻浮而骄傲。他们认为忙碌、冷漠是高贵的,独属帝都人的风情,堪堪维护着上层人的狭小圈子,可憎又可怜。
李十三想再遇到像泉那样热情的人,给他指出一条去路。酒喝足了,肚子却饿了。一想到又要蹭一餐饭,李十三不由得懊恼:这哪是师傅说的帝都?不知待会儿有几个白眼几番议论。
惆怅间,李十三看见了可以吃饭的地方,没有招牌,墙上短短一行字:
专供落魄者用餐的地方,幸运者勿入。
自诩豪侠,竟落得如此地步,李十三打心底认为自己有资格进入。离饭点尚有一会儿,李十三寻最暗角落坐下,他不愿让别人随便看见自己这张脸,至少,得在事成前不让别人记住。
半刻钟功夫,餐馆大抵坐满,来的有挑着扁担活生生古代人的伙夫,李十三料他找不着工作,连家乡那边体力活都很难挣到钱了;还有乞丐,衣衫褴褛疯言疯语,哼些打油诗以及衣冠楚楚口袋却掏不出一个子儿的失意商人。
反正都差不多,李十三不觉得自己比他们好到哪儿去。
他忽然注意到一个中年男人:褶皱西服,两鬓皆白,却不像其他人死气沉沉。那眼神:凌厉、坚毅、一往无前。
“他是个有信仰的人,即便落魄,仍有心甘情愿为之付出的东西。”
李十三这样想着,男人走到邻桌,坐下。他觉得男人并未彻底堕落,仅仅落魄而已,往往落魄与堕落只有一线之隔,而这个男人,仿佛满怀信心地在悬崖边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