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凶手直到星期一的24时之时还依旧待在案发现场没有离去!”
恍然大悟的衫齐失声惊呼。
浩开口道:
“没错——而且监控之所以没有拍到凶手来到现场的影像,也是源于类似的原因。小区的监控录像是截止到每个星期六的晚上12点整就开始清除的,监控之所以没录到凶手来到现场画面,不是因为凶手会什么隐身术之类的,那完全是因为——”
——凶手是在星期天之前就来到了李香绘的家,并且全天都没有出去走动!
如果凶手的作案手法真的如同我们猜想的这样,那么“连环变态杀人狂”这个称呼就已经不足以用来形容他的危险程度了……
凶手不只是熟悉警方的刑侦取证过程,他还极具忍耐力与极强的心理素质。
在他将李香绘杀害之后,他留在案发现场长达一天左右。依照浩的推测,凶手应该就是在星期一晚上12点过去之后,便大摇大摆的离开了案发现场——
“该死!”一想到这里,我一种不甘与悔恨的感觉便如同洪水猛兽般的在我的心中汹涌
如果事实真的如同浩推断的那样,我们离案件的真相……离揭开真凶的真实面目——曾经就只有“6个小时的监控录像”的距离……哈哈——妈的!
在星期一午夜12点之后,到凌晨5点送牛奶的大妈来到李香绘家门口,整整有5个小时的时间。综合送牛奶的大妈的口供,她在来到李香绘家的路上并没有看到什么可疑人物。——这就说明在大妈来到这里之前,凶手已经离去多时了……也就是说至少是在凌晨4点左右离开的吗?
在根据老陈他们留下的刑侦报告,他们当时赶到现场之后,不久就前往南廷寺的公寓将之带往了警局。警方赶到南廷寺公寓的时间是星期二早晨8点30分左右——4个半小时……如果南廷寺就是凶手的话,他至少有4个半小时的时间销毁证物——包括处理掉凶器、染了李香绘鲜血的衣物、洗澡处理掉自己身上的血腥味等。
——足够了……4个半小时做这些是足够的……
更何况实际上凶手完全可以在12点之后就直接离开,那样的话他便就有了8个半小时……
“妈的!”想到这里,情绪有些失控的我使劲锤了一下保安室的桌子。
“也就是说只要警方当时能够在多调取最多6个小时的录像,那么就可以直接确定杀害了李香绘小姐的真凶喽?”
此时衫齐看向浩,如是说道。
“……额……没有错……”浩看了我一眼,随后又转向衫齐回应道,“如果凶手的作案手法真是如此的话,我们只要在调取到星期一晚上12点到星期二凌晨5点这个时间区段里的监控,就可以之间看到凶手从李香绘小姐的公寓里离开的画面,而且这里的监控摄像头拍摄的画面也非常清晰……如果凶手没带面具的话,我们应该可以直接就从监控中辨识出凶手的身份……”
“……面具?”我嘟囔道,“那应该是不可能的。凶手当时一定不可能带着面具……”
“嗯——没错。”听见我的话,衫齐也如是说道,“凶手是个非常谨慎的人,他当时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赶快逃离现场并且还不能引人注目。小区的安保措施比较全面,大门口也有保安室。如果凶手当时戴面具从大门口经过的话,那一定会被当做可疑人士——或者说小偷之类的被当值的保安们拦住。”
嗯——没错,对于凶手而言,当时最为妥当的逃离方法就是大摇大摆的直接离开……
“那么也就算是说只要我们调取到当日那个时间的监控的话,一切就会真相大白。”
浩这般说道。
“没可能的……”我无奈道,“你刚才不是也问了吗?这里的监控是固定每个星期六清理一次缓存的……这距离李香绘案已经过去了3个星期之久了……说什么都晚了……”
哈哈——原来我们曾经距离事情的真相就只有“6个小时”……
采取那样的犯案手法,对于凶手而言也是极具风险的。只要我们警方当时再多调取6个小时的录像,那么凶手便会立刻被绳之以法,无处可逃。先是利用自己与李香绘认识且熟知的关系,在监控系统重置之前就来到案发现场;杀完人之后故意多逗留了超过24个小时,来蒙骗众人,制造“不可能犯罪”的假象……
亡命之徒。
——这是我觉得最为适合用来形容凶手的词语。
但是这又能赖谁呢?
责怪凶手太聪明?太大胆?
——不!
一切都是我们的责任,都是负责调查案件的我们警方的责任。身为执法人员、刑侦人员,我们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之中本应该更为小心谨慎一点,应该更为充分的考虑案情……
真相的揭露竟然就在我们的一念之间……
“晚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我无奈地叹息道,浩也露出了惋惜的表情。但是就在我们放弃希望,打算就此离去的时候,一旁的衫齐却突然开口道:
“晚?——我看未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