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8月22号,我已经在外面流浪了1个月左右了,在这一个月中,我终究没有回去那个叫做“救赎”的地方。现在的我已经不能称作人类了,应该说丧尸的身体和人类的意识,我原本是不吃肉类的食物,吃番茄的罐头的!
但是现在的我变得喜欢生吃肉类食物,那种鲜血还流淌的血肉是我现在的最爱。但是我还保有人的天性,拒绝吃人肉。
过了我发现我这具身体很显眼,萝莉身材啊,简直就是让人犯罪的年龄,那身体也是太完美了。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我找了一把匕首以及一把格洛克还有很少的子弹,倒是身上弄了三套衣服,还有一件黑色斗篷,这样我也不愁没衣服穿了。
我行走在黑夜之中,丧尸一般的体质让我的嗅觉十分灵敏,在黑夜中的我如同在白天一样看的清楚。路上时不时会出现丧尸,他们会攻击我,他们从我身上嗅出人类的气息,所以这6、7个丧尸就冲了过来,但是我也是丧尸啊!我与他们的不同是有人的思想以及会用枪和武器。
我不会用枪,这样会引来更多的丧尸,我当机立断用匕首。匕首在我手上出现了突刺和劈砍的两个姿势,我先一刀刺穿那个在我最近的丧尸的脖子,瞬间摧毁他的脊髓,然后这个丧尸的生涯就结束了,去领便当吧!
然后又来一个,手中的刀锋再转,直接一个从上往下的劈砍将他削成两半。接下的丧尸都被我搞定了,我来到了“救赎”的门前,准备进门。
“停下!你是什么人?”守卫喝令我停下,并问我是谁。
我回答道;“幸存者!我走了很远很远来的!”
守卫一听声音就乐了,这是一个极品啊!这么好听的声音只有可爱的萝莉才能发出,然后在她进城后找个小巷子要了她的第一次多好啊!
“嗯!这样啊!进城吧!”守卫的话语中透入着一种奸诈的气息,但是我不是人是丧尸又怕什么呢?果不其然,在我进门时他要求我脱下斗篷看看我的样子,我将斗帽摘下,露出我的面容和我那白色的长发,但是我并没有睁开眼睛,直到我听见守卫咽了一口水然后说出的“可以了。”我重新戴上斗帽。
我重新回到了这座城,还是那么的不堪,不敢出去的人只能在街头上露宿,破烂的衣服以及那不求生存的眼神是这座城的基调。老鼠撕扯着死尸的血肉,这里每天都会有人会饿死。我们也是迫于生存而去外面冒险寻找食物,而我那人类的身体永远留在了7月16号那天,江漓这个人也死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叫做江倾漓这个小萝莉。
我如他所愿地走到了小巷中,他的心跳越来越快,我能听到!我转过头,看着他,他一脸猥琐地看着我,我脱下了斗篷,我睁开了眼睛冷冷地盯着他,而他马上反应过来普通人根本没这样的眼睛,他发现了我是个丧尸的事实!
他恐惧地向后转狂奔而去,但是我会让看见我的真实面貌的人走吗?3秒后的场景是我骑到他的肩上,用匕首狠狠地贯入颈里面,鲜血溅到了我的脸上,我松开匕首,离开他的身体。他的身体轰然倒下,血继续涌出来,他睁着不甘的眼睛。
我蹲下轻轻地帮他闭上眼睛,并拔出了我的那把匕首。“愿你安息!”我轻声说道,这是我的一个习惯:人死去了,不管是怎么样的人,敌人也好队友也好。他今生的错误的债已经用死亡抵债了。他有资格获得安息。
我随即穿上斗篷离开了这里,这里留下了一具尸体和一滩血在这条巷子里。
(我的新作!这本书的更新的速度会有点慢,一般还是主要更我那边的小说。在本书可能两章一个星期。还是请大家多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