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去秋来,一年又一年。
村子里有个习俗。成年后不久,年轻人都要相继的离开村子,到城镇里找一份差事干;或是自个开个小店,当个小老板过着滋润的生活。
不管年轻人愿意与否,他们的父母都会强制赶他们出家门。因为父母都不想让自己的孩子一辈子在村子里,那样实在太没出息了。
每当要离开的时候,总有几家忧愁,几家欢喜。会感到忧愁的年轻人一般胆子小,不愿意离开村子;会感到欢喜的年轻人一般胆子大,喜欢挑战新鲜事物,他们巴不得离开村子外出闯荡。
林云则不然。
他不想离开村子。
原因很简单,他用他那快过光速的速度去过大部分的地方,对外面的世界一点兴趣也没有。
早上出趟门,到这个世界的最东面散个步,中午吃饭之前就能回来了。玩的开心的时候,就傍晚就回来。
你说说看,林云还有什么理由出去闯荡?
人生在世,不就图个温饱吗?
有了温柔,人就会想过点富足滋润的日子。
当手里有了钱,就会想来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说来说去,人生的最终目标不就是世界各地里游玩。
林云家最近几年也变得富有了,有了几千亩地。这几千亩地拿去种果子,请个人来料理一下,完全可以过上富足的生活。
如果林云继承了家业,他下半辈子完全是不愁吃穿的。而且,他又有能力,想去哪就去哪。
说实在,林云压根就没想过离开村子,到外面闯荡。在村子里,当个小少爷不是更好吗?
可是,林云的父母就不这么认为,非得赶着他出家门。
林云刚回来,就看到母亲帮他收拾行李。
林云叹了口气,道:“妈,我不都跟你说了吗?我不离开村子了,我在这里生活的挺好的,有空的时候我不也帮你们的忙吗?为什么非得赶我离开啊。”
让我直接继承家业不是更好吗?
林云暗暗的吐槽了起来。
林母白了他一眼,道:“你懂什么?一点志气也没有的家伙,整天就知道吃吃吃,就不能学着人家王力吗?为什么同样身为男孩子,你就不能像他那样优秀呢?”
那是在你们大人面前的时候!
对我,立马变身成了追着我砍的残暴美少女。
林云对林母的话不可置否。
林母继续道:“这次,你和柳雨一起走,悠着点。”
“哈?”林云吐了吐舌头,道,“妈,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啊?柳雨是要到王城里当骑士,我一个平民跟去干嘛?”
村里的大部分年轻人都走了,唯一比较熟悉的王莉的小跟班也在半个月前离开了。
唯一没有离开的只有林云、柳雨和王莉。
柳雨似乎打算去王城当骑士,所以一直留到现在——骑士选拔快开始的时候。
林云没打算当骑士。
一来,他继承家业就能够混吃混喝的过完下半辈子了。哪天呆的郁闷了,就跑去哪个地方观光一下,偶尔也去王城探望探望柳雨和王莉。
二来,骑士是份苦差事。一开始,肯定只能当个小骑士。小骑士的任务不是守门口,就是上街巡逻,多没劲啊。而且,累死累活的还得那么一丁点工资。
“我不当骑士的。”林云义正言辞的拒绝这份苦差。
林母白了他一眼,道:“不是妈损你,骑士可是要武者或者之上,你一个小小的平民哪里能当上?”
也是哦。
那我就放心了。
只要不是当天天巡逻的骑士,要我干啥都行。
林云松了口气,问道:“那我跟去王城干嘛?观光啊?”
“当杂役。”
·····我去。
这、这flag秒收啊。
林云默默伸出了自己的右手,最终还是不忍心扇自己嘴巴子,收了回去。
林母似乎看出了林云百般的不情愿,呵责道:“臭小子,你脑子咋的还不开窍啊?”
“······当杂役,还不如跟你们一起干活呢。”林云实在不开心,要他一个lv9999的无敌强者当杂役,这要是传了出去,铁定被人笑话。
林母为林云的低情商,叹了口气,“林云,这次可是天大的好机会哦。王力似乎因为受伤,不打算跟你们一起去了。”
王莉在魔族领主事件中受的伤还没好啊?
林云有些感叹。
不过,她吞了三颗要命的狂化丸,保住命已经很不错了。
想要恢复原来的元气,得慢慢调养。
林母严肃道:“这次,你和柳雨单独上路,一定要看好她,明白不?别让她被别人给拐去了,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懂吗?”
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