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
这个出现在我面前西装革履的男人比我预想之中要年轻了许多。
从年龄上来讲,谭麟应该是与我老爸的年龄相仿才对。
而来人,也不过三十岁出头而已。
「嗯,我是,您是……?」我起身,眉头微蹙,试探性地询问道。
「是谭总让我过来跟你谈话的,我姓郑。」西装男直接开门见山地说道。
说话之间,一张名片便已经是从桌面上推到了我的面前。
郑威。
呃,身份职业是……律师?
「嗯,郑律师您好。」不论怎么说,应有的尊重和礼貌还是不能少的。
再者是现在还没到那种刀兵相见,非要撕破脸不可的地步。
戒骄戒躁,多听少说,以平常心来面对,这才是上上之选。
「至于我此行的目的,我想你心里多少是有些准备的,所以我就不再拐弯抹角,咱们直接打开天窗说亮话吧。」郑威脱下了外套,用指腹轻轻叩击着桌面轻笑道。
「嗯。」我点了点头。
「首先是关于大小姐的问题,谭总和唐总现在很是挂念,我希望你可以协助沟通,让大小姐早日回家,自然,谭总和唐总不会亏待你。」
「只是挂念?」我笑笑,不咸不淡地开口道。
「如果你设身处地的去想一想,我认为你心里会有一个答案的。」郑威从桌角的糖罐里夹起了两块方糖放入了面前的咖啡杯中用咖啡匙轻轻地搅动了几下。
「嗯,的确如此。」我将一勺黑慕斯蛋糕送入口中,淡淡地摇了摇头。
「我只是不想看你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已。」郑威眉头微蹙,语重心长道。
「我可以问您一个问题吗?」我抬起头,看向了坐在对面座位上的郑威。
「当然可以。」郑威眉头一展,很自然地笑道。
「依您所见,什么是错误的道路,而什么又是正确的道路呢?」
「嘶……」郑威向后一靠,下意识地抬起手摸了摸下巴,而后突然笑了起来「这个问题我没办法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嗯,那对于您的问题,我也是一样的。」我面不改色微微一笑道。
「好,我不和你强词夺理。」
「不,我这是在和您讲道理。」
「谭总给出的最后期限是三天,也就是在元旦之前,必须要亲眼见到大小姐,到现在为止,大小姐已经是失踪了七十二小时,我想你也没必要和我揣着明白装糊涂了。」
又是威胁吗?
说实话,这段时间里,大大小小的威胁,可以说是从未缺席过一次。
我真的差这一次威胁?
简直是可笑至极。
「人又没在我这里,您来找我要人,岂不是有些荒诞?」我不由是被这句话给气笑了。
「大小姐的最后的手机定位就在你家,我也不是无的放矢,你需要看证据吗?」郑威冷笑道,说着就将公文包放在了桌前,从中取出了一沓资料取出了几张摆在了我的面前。
「不不不,郑律师,您……用得着这么兴师动众吗?」我倍感无奈的叹了口气,将谭雅的手机从身上取出后压在了资料上面「这是你家大小姐那天一大清早就跑来我家无理取闹后落在我家里的手机,后来是你们派人亲自把你家大小姐给接走的,这是其一,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你家大小姐的经纪人,还有,后来你家大小姐又偷跑出来,你们又风风火火的冲到我家里翻箱倒柜还想对我妹妹出手,最后事情闹大闹进了公安局,这可是有案底的,您不妨可以去查,对了,这就是你家大小姐的手机,现在物归原主了,请吧。」
本来我并不想说太多。
但是他非要拿这些所谓的「证据」跑来压我。
好吧,律师不是讲求证据吗?
那咱们就从证据入手,看谁能笑到最后。
「有点意思,不过,你先别急,先看完这几张,你再下定论也不迟。」
说着,郑威又从资料中取出了几张笑着推到了我的面前。
「这……是?」我并没有将资料拿起来,而是看着资料上的几张照片陷入了沉思。
「时间还长,至于答案你可以慢慢去想,想好了告诉我就可以。」郑威打开了糖罐,又夹起了一颗方糖,不紧不慢地丢进了咖啡杯中,似是已经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一副胜券在握的表情。
「只有这些?」我笑着将资料推了回去「您觉得只凭这几张照片又能证明什么呢?」
「时间,地点,人物,三大证据要素齐全,时间是前两天,地点是欢乐谷和天空塔,人物,只有你和大小姐两个人,这还不足以证明你们的关系吗?」郑威推了推眼镜,勾唇深意一笑,似是抓到了我的死穴一般。
「雪夜,时空,有你便是天晴♪」
「未来,记忆,点缀璀璨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