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战者条约:
其一:不得动用武力打击对手。
其二:所有竞争必须光明正大。
其三:不得在其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色诱花满楼。
其四:不得诋毁、污蔑对手,所有竞争必须秉承公平、公正。
其五:共同改变花满楼萝莉控的变态倾向。
其六:获胜条件为花满楼亲自承认其身份。
以上。
这张写着以上奇葩条款的A4纸就贴在我家客厅门后面。
先不吐槽第四条和第二条是不是有些重复,这种奇葩条款贴在客厅就是黑色幽默好吧!
顺便一说,这张充满了坑爹风格的神经病条约是几个人凑在一起制定的。
不是都说少女情怀总是诗么?现在少女湿不湿我不知道,你们作为少女来说,矜持呢?
对此事我家宝贝萝莉妹妹的评价是:“哥哥,别管这些家伙狗咬狗,哥哥有我就够了呢!”
啊,这个笑容好治愈!
但是这句话说完条约第五条应声出炉。
所以诸君,真的以为有女朋友/未婚妻/老婆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吗?
“我本是,卧龙岗上散淡的人呐……”
“花哥哥,张嘴,来,啊~~~~”
每天的饭前论战,俗称舌战群儒,我未婚妻以碾压的姿态取得胜利后,战果就是坐在我身边的权利和喂食的权利。
所以自从这坑爹的神经病战争启幕之后吃饭的时候我就没拿到过筷子。
“……啊。”
顶着我十年前预定的女友杀人般的眼神被喂食实在是难得的吞咽不能的体验呢。
“花哥哥,即将放十一长假了,我们要不要去哪里进行蜜月旅行呢?”看着我吃下她喂的饭而心满意足的瞳瞳笑嘻嘻的问。
“……我就假装没听出来你这句话里的坑吧。”
蜜月旅行是新婚夫妻间的旅行对吧?
顺着她的话绝对就会演变成:阿拉,花哥哥居然没有否认这是‘蜜月’旅行呢!果然承认我是你最最最喜欢的未婚妻了吧?
这死腹黑女最擅长这一点,每次和她说话我都得物理意义上的三思而后行。
“所以,你想去哪里玩呢?”
心好累。十一期间明明是刷图补番的黄金时间啊。
“只要和花哥哥每天都在一起,哪里都可以哦?不管是哪里哦?”瞳瞳扫了一眼会长,把哪里两个字咬的非常重。
心更累了。
这个不管‘哪里’是包括情人旅馆在内的对吧?还每天?
喀吧。
会长捏断了筷子。
女孩子纤弱的手指居然能做到我都做不到的事情哎!
“哥哥,我想去海边玩!我们去海边玩好不好?”花阳拉着我的袖子问。
“没问题!包在哥哥身上!”
萝莉的要求不管怎样都要满足对吧?
“那么就决定了我们一起去海边了对吧?南海怎么样?”刁刁看着大家问道。
“听起来不错呢,三亜我还没去过呢。”会长点了点头。
“那么就去吧,现在这个时候那边还是炙热的夏天呢!”
“所以就决定去三亜了。花哥哥,下午陪我去买泳装如何?”瞳瞳微笑着看着我。
“喂,紫炎之瞳,这话我可不能当作没听到。说好的要公平竞争对吧?”会长傲视着瞳瞳。
你每次都输的惨到我都看不下去的地步,傲视个鬼啊你!
“我说啊,说好了不叫我的本名吧?”
(第十更!200赞爆肝已经兑现!说起来到底有多少人在看我写的书啊,兄弟们能否稍微在评论区吱一声?吐槽也行啊!要么夸夸我呗?让我明天肝的更心甘情愿一点也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