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来写小说吧!

作者:神明箴言 更新时间:2018/7/16 7:30:02 字数:1667

“好像还不错?”

“对吧,就出逃那段我就听得惊心动魄的,当作小说故事写出来肯定更加不同凡响!”

总编妹子可不是拍湮月的马屁,她是真觉得这个故事不错,但是最后湮月还是摇头笑道。

“不行,因为除了那段出逃的,其他的我并没有经历太多啊?而且更多的还是打探情报,跟某些蟑螂老鼠打交道,这些当作故事写出来,读者观众们也不会买账的。”

其实间谍并不是平民大众想的那样,间谍大多数都是在做刺探情报和鉴别情报并传递情报的事儿,而更富有戏剧性的刺杀或者围剿斗争这些剧情,不是说没有,只能说难得一遇罢了,也不想遇到,因为谁也不想拼命嘛。

“哎呀,有句话叫做什么来着?叫做艺术源于生活但又大于生活,要写肯定是写小说,既然是小说,那肯定就得艺术创作啊?又不是写日记,所以湮月小姐你真的可以试试看的。”

总编妹子越说越激动,脸都快要笑裂了,双手握拳激动得很,湮月思索了好一会儿,才决定道。

“好吧,我试试,如果反响不行的话我也可以停载。”

“是啊,而且我觉得按湮月小姐的间谍设定能衍生出很多有趣的剧情啊。”

“我倒没想到……”

湮月还是摇头笑道,自己可没这想法啊,只不过是心血来潮想试试而已,看到这么兴奋积极的总编,随即问道。

“你有什么好点子?说来听听。”

“真的要听我的意见吗?”

总编妹子不敢相信地指着自己问道,湮月点头。

“这想法就是你提出的啊,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我可以委托让你来写。”

“真、真的?!那太好了!!”

碰的一声!总编妹子彻底爆发了!双手猛地一拍桌子,啪的一声巨响,吓得湮月浑身一个激灵,愣了好一会儿才说道。

“别这么激动!先让我听听你的构思,不好的话我可不会交给你。”

“当然!其实刚才确定了一点,这个故事首先不需要爱情成分,因为太俗套了,都是那些贵族老爷们喜欢的故事,一写肯定会成裹脚布,所以我们应该注重描写女主角的性格……”

很快总编妹子就开始有板有眼地说起来,湮月哭笑不得,明明这事情就在刚才简单说一下而已,这女孩怎么就一下子想出这么多这些了呢?

—————

“湮月认为新闻周刊的成败在于小说连载的好坏,这个小爱你怎么看?”

“这个……不好说。”

在爱理尔的办公室内,明乐跟爱理尔面对面地坐在茶几跟前聊起了这件事,明乐饶有兴趣地问道,但爱理尔却不知该怎么回答,其实她心里是想回答这个想法不怎么样的,但明乐殿下似乎很有信心似得,这让爱理尔不知该如何说才好。

“小爱,你的想法瞒不过我的忘了吗?”

明乐笑着提醒道,言下之意就是别拿这些有的没的烦恼,直接回答就是了,爱理尔惊恐地低下头。

“对、对不起殿下,我不该这样的……”

“没关系,继续刚才的话题吧,你怎么看周刊连载小说这个策划?”

一边说着,明乐慢慢地坐到爱理尔跟前,宠溺地往下一趟脑袋就睡到了爱理尔柔软的大腿上,自顾自地拿着爱理尔柔嫩的纤手放在自己脸上。

“这个策划很不错,但是我认为很难成功,首先一点是给予小说连载的版面不会太大,所以相对的连载的小说肯定不会超过三部,最重要的是时间,报刊的出刊周期是每周一刊,这种连载速度实在太慢了,大大消磨了观众对故事的投入和吸引力,所以我觉得很难成功。”

爱理尔说出了自己对这个策划的想法,心惊惊地怕明乐殿下说什么,不过明乐表示很认同。

“没错,你说得很对啊小爱,连载量和连载时间都不完美,这确实会大大消减一个故事的吸引力,但是……”

“创作人群的改变也是不可估量的。”

“创作人群的改变?”

“没错,就是创作人群的改变。”

明乐立起了上半身,微微地露出一丝微笑。

故事这种东西,历史上的很长一段时间都掌握在贵族手上,在明乐的认知中,早期的文学故事都只在上层流传,因为只有他们才懂文字啊,就算把书免费发给平民,平民也看不懂,再往后则是中层阶级,也就是一部分文人,他们也慢慢地开始写出自己的故事,随着文字的普及,故事也随着普及而慢慢变得繁杂。

而明乐认为,如果平民懂得文字,那创作出来的故事肯定不会比上面的两个阶层的人差多少,因为他们的许多经历是这两个阶层所不能了解的。

简单来说就是通俗小说,明乐对此还是很有信心的,连载量连载时间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还是故事啊,故事好别说一周一章了,就算一月一章也有人看!

(所以我不想日更了,哈哈哈哈哈!玩笑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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