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博伦,不能再少了。”一位穿着黑色斗篷的男子对着镇长说道,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他眼前的中年男子却不由得害怕,他肥胖的身体向后退了两步。
“可是我们一开始说的是150博伦,不是吗?先生,镇子不是特别繁荣,特别是现在我们尊敬的沃夫先生死了……”
“没错,但你一开始说的可是七八个强盗,而不是15个,连反魔法手铐都有,可比原来说的危险多了,而且你们的尊敬的商人阁下死了几天了,与我无关。”索恩表情依然没变,但声音越来越冷。
“人数这么多吗,见鬼,一定是那群该死的黑帮,应该是酒桶帮或鼠尾帮,也可能是……”
“不,只是些树精奴隶贩子。”索恩摆手打断了镇长的想象,因为他的脸色正变得越来越难看。
镇长挠了挠头提出疑问:“那他们怎么会袭击商人呢,会不会是沃夫先生还没死呢?”
“绝对死了,不然我可不信会有穿的比您还高档的强盗,而且你该看看那个鼓鼓的钱袋,如果看到那个,他们才不管自己是强盗还是奴隶贩子。”
“嗯……好吧,索恩先生,你是个很厉害的生意人,就200博伦。”索恩接过钱袋,脸上的表情终于发生了变化,露出了微笑。
他决定先去一趟瑞达里斯,北部王国奥德兰斯帝国的首都,他打算再去大城市赚一笔,秋天快过去一半,钱如果够了他想要去南方过冬。
于是索恩骑马穿过蓝地,越过卫卢山脉,在奥德兰斯巡逻队的检查下到达瑞达里斯。
在瑞达里斯,这个奥德兰斯帝国的首都,索恩转了一圈,并没有在告示板看到什么适合巫德的工作,“商队护卫……抓捕白尾狼……抓捕小偷莱德……”
这时连最强壮的男人都无法躲过的大敌来了,那就是饥饿,索恩牵着马离开告示板。
银杯子酒馆,处于市中心上方,里面有着婀娜多姿的女招待,浓郁的酒香和富裕的酒徒,不难看出是瑞达里斯一个出名的地方。
但索恩摇摇头,毕竟一群热闹的人类里钻进一个巫德可不是什么好事情,搞不好跟上次一样,进入城市三个小时就搞出五条人命,然后被市长跟城市卫兵一脚踢出城市,毕竟大动荡也就几十年前的事,许多人到现在还无法忘记。
在索恩刚要走的时候,酒馆里传出一句耳熟的声音“你说这是酒,要俺说,这就是羊尿!”
于是索恩带上兜帽进入银杯子,“就这种东西,你跟俺说是酒,还这么贵!”大喊的是一个身材矮小,胡子长至腰间的矮人。
“可敬的先生,在你买单前,你们两个人可是喝了不少羊尿,不是吗?”说话的是银杯子的老板,一个发福的中年男人,他悠哉地站在矮人面前,看来是经常遇上这种情况,早就有对付这种人的办法了。”
“那是因为……这酒……有……”矮人明显无话可说。
“魔法!”矮人身旁的一名高瘦男子说道“这酒下了魔法药剂,把我们迷惑住了!”矮人附和道:“没错,魔法!”
店老板带着不耐烦的神情说道:“那么这位可敬的先生,你是个巫师?那么你要不要给我们观赏一下你的魔法,例如让我点石成金,操控闪电。”
那名高瘦男子说道:“我可不是巫师,我是一个……药剂师,没错,药剂师,我从这酒里闻出了魔法的味道,各位千万别喝,别让魔法迷惑了你。”
高瘦男子提高了声调,引起了银杯子酒徒的注意,小部分人立马放下了酒杯,而大部分人却把这当成即将开始的好戏,起哄道:“哦天啊,魔法啤酒,魔法啤酒,哈哈哈。”
店老板开始没有了先前的从容,大喊道:“要么付钱,要么就跟我去见卫兵,你们这两个无赖!”此时店老板身后多了两个高大男子,矮人摆出架势准备搏斗,高瘦男子则慌了手脚。
高大男子握着拳头朝矮人走去,索恩意识到情况不对,于是挡在了两个高大男人的面前,高大男人原本握着拳头蠢蠢欲动,但看到索恩的眼睛立刻消停下来。
“见鬼,黑魔法……”高大的男人嘟哝道。
店长喊道:“又一个无赖?还真是没完没了,好吧,让我今天尽个好市民的责任,把你们统统交给总督。”
索恩抬起头看向店长,嘴唇微微颤动,“他们喝了多少钱。”
店长看到男子兜帽下的眼睛,立马退后,露出惊恐的表情,右手伸进口袋里摸索着,“他们喝了……3克塔的啤酒,还有一瓶艾露莫葡萄酒,一共……10博伦,这里是瑞达里斯最好的酒馆,价格理应如此,你明白吧,先生。”
店老板的表情开始缓和起来,因为他从口袋里摸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一条项链,上面有一个精致的钟,索恩知道,这是代表时间和永恒之神寇厄拉斯的饰品。
据说当寇厄拉斯的钟声传遍整个大陆时大陆将会迎来永久的和平,教徒称为敲钟人,现在寇厄拉斯的教徒遍布整个大陆,店老板相信这个饰品能帮他抵挡邪恶魔法,敲钟人都坚决相信,但索恩知道这只是个装饰品,没有任何魔法,只是钟表匠和教徒们的大肆鼓吹带来的后果,但索恩并没有告诉店老板,不然可能会惹恼教会里的教徒们,所以索恩付了10博伦拉着矮人与高瘦男子走出酒馆。
“都是你的鬼主意,艾弗尔,要不是索恩,我们现在应该在卫兵手上。”矮人朝高瘦男子吼道。
“现在你倒来怪我了,我是个学者,你是个战士,要是你保护好我们的钱就不会这样,庞德,你才是那个傻瓜!”
索恩挥手示意他们停止争吵:“好了好了,告诉我,你们刚才是在表演吗,还是你们的胆子大到敢在奥德兰斯的首都骗酒喝,你们的钱又是怎么回事,蒙娜塔得来的钱去哪了?”
艾弗尔说道:“我的论文被莱森堡那群古董老头打了一个不及格的分数,还质疑我的能力与我的品格,我可忍不了,所以我和无家可归的庞德出来旅行,可谁知道我们路上遇上了一群穷凶极恶的土匪,而这个懦夫庞德,他立马放下了武器。”
“我去你的,四把十字弓对着的是我不是你,更别说那些手上拿剑的,我要是迟疑一秒钟相信你就只能对着坟墓骂我了。”庞德大吼道,胡子不住的打颤。
“也就是说你们在蒙娜塔赚的钱?”
“在强盗手里。”艾弗尔无奈地回答道。
当艾弗尔跟着索恩走到马厩时,他看着索恩的马问道:“索恩,你这匹栗色马是怎么回事?我送你的那匹黑母马呢?那可是个美人,比你这哈撒尔的的杂种马好多了。”
索恩叹了口气:“我把她卖了。”
艾弗尔用疑惑的眼神看着索恩,“卖了?就算别人用满满一大袋金币加上两个丰满的北方美女我都不换,要知道,坐骑可是身份的一种象征,那匹马可是连骑士都得看着流口水的货色,你竟然跟我说你把她卖了?”
索恩无法忍受学者的喋喋不休,于是只能告诉他真相:“就算你给我十袋满满的塔弗币,加上十个年轻的精灵奴隶我都没法还给你,你口中的美人现在在一头巨魔的肚子里。”
过了一会索恩又补充道:“但我杀了那巨魔,拿着它的头换了两桶酒,我为你的美人报仇了,她也死而无憾,至少她和一只巨魔同归于尽,所以我建议我们先去找个旅馆,我想找个工作,赚一笔大的然后去南方过冬。”
“我提议去野狮旅馆。”艾弗尔提议。
庞德反驳道:“那破地方有什么好?”艾弗尔摇了摇头长叹一口气,告诉了矮人只有学者才能理解的智慧。
“你懂什么,那地方附近有个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