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人者,人皆斩之。”
这是来自东方的武者们,经常挂念在嘴巴的口头禅。
大致上,这句话也暗示着他们不可避免的终点。
这句话在西部当地也流行了起来,只是被稍稍本地化了。
“扣动扳机的人,命运的膛线也终将对准他。”
仔细一想,却是意义不明。听起来也只不过是垃圾电影里耍帅用的台词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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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尘暴在现如今的霍斯修西部已经很罕见了,得益于“绿洲计划”,有钱的移民,靠走私富裕的商人以及那些社会性死亡的贵族总算不用成天穿成“重甲骑士”来避免飞溅的尘土擦破他们那敏感脆弱的皮肤了。 人们也用这个理由来说服自己,认为他们的税金并非只是“保护费”。
霍斯修(Horseshoe)的政府可能对于别的方面会糊弄人,但就西部地区开发而言,还算上心。
可就好比是一把保养极佳的半自动手枪也会偶尔卡壳故障一样,“绿洲计划”尚未执行完成的今天,街上刮一两下沙尘暴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是一个连拾荒者都不愿意出来捡垃圾的鬼天气。
这也是为什么瞎眼老头的酒吧就剩下他的孙女兼职服务生,以及那个成天绷着脸搞得好像苦大仇深的中年枪手了。
哦,还有一个“血人”。
说起这家酒吧的主人,那可是有点来头。
金牙老头当年也是个花花公子,继承了维基亚贵族的美貌基因和难以想象的遗产后就很正常的开始花天酒地,活生生摆出来一副“不把这些钱和数万的子孙败光就誓不罢休”的顽强精神。
直到被30多个从贵族到帮派成员等不同身份的女性统一用女士自卫用手枪和大口径左轮手枪等武器指着他的脑袋的时候,他终于明白,人类是有极限的。
他的门牙就是在那个时候被枪柄给砸掉的。
对了,顺便一提的是,当时旁边还有几位男性也在用枪指着他的头,从“岳父”到男情人,总共数起来不少于十人。
然后金牙老头被他的老公老婆们“押解”到了西部:当时圣人还没有降临,霍斯修西部的发展窘迫到连一家像样的警署都没有,法律比较宽松,也没太多伦理道德约束之类的,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也是常见的事。
多妻多夫虽然也没人管,但也未免太过火了。
就这样,金牙老头一人创下了“霍斯修最多人数同时结婚”与“霍斯修拥有最多妻子”的两项记录,卖掉了祖传的城堡以及各种家产后,便在西部与城市接壤处的马车镇定居了。
值得注意的是,霍斯修全境共有约二十多个城镇都叫做马车镇,具体区分需要加前缀“首都旁的”,“最南边的”,或者说“前几天出事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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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台上和玻璃吊灯上的新蜡烛们缓慢的烧着,相比较略微有点小贵的电灯和奇术灯,蜡烛对于一般人家来说便是照明的最佳工具,经过多次配方的改进,最终变成了西部商品榜上的销量第三。
当然 销量第一的是弹药,兼容步枪和手枪的通用弹药最为畅销。
没人关心第二畅销的商品,因为一直变动,前天是汤罐头,后天就是奇术面包了。再怎么无聊的人也不至于如此。
沙暴使得阳光被遮挡,一时间酒吧的亮度只能靠蜡烛来维持着。仿佛被隔绝的不只是光线,还有外面的世界。
金牙老头一边擦试着本就干净的酒杯,一边用柔和的目光打量着在扫地的孙女,内心不由想到自己的老太婆们,感觉到血脉的继承与面容的相似。
就是有点忘了到底是哪一个老婆的。
但现在的他看起来是无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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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金牙老头今天的心情并不是被坏天气所搅浑的。
而是被坐在角落那桌的那个“血人”给毁了。
在酒馆的角落坐着一位“衣衫得体”的年轻人:黑色的防风大衣看上去价格不菲且面料昂贵,绣着金丝纹路的西装背心和白色花领衬衫代表了这位绅士的优雅品味,但那条宽松的黑色长裤的底部却塞在了一双略有磨损的黑色长皮靴里。头上那顶黑色宽沿皮革帽子盖住了褐色的短发
这位绅士的服装搭配如此不寻常,以至于一套衣服居然同时兼具了殖民,贵族和枪手的身份特征。
如果这套衣服刊载到《西部娱乐报》上的话,恐怕第二天就会有年轻人来模仿吧,虽然价格的问题足以让部分人死心。
但一切的前提是他没有浑身上下都覆盖着红色液体的情况下。
如同教堂洗礼池里的圣水被换成了圣人之血一样,年轻人浑身上下都像是被泡过血池。粘稠到红的发黑的液体顺着风衣的边缘“嘀嗒嘀嗒”的落在金牙老头今早刚拖好的木制地板上。就连帽檐的前端也滴着红色液体。
但这还不算完,那些看上去粘稠无比的液体却没有散发出腐烂与铁锈的味道。相反,这些液体在挥发的同时将浓郁到令人昏昏欲睡的未知香味扩散至酒馆的每一个角落。
身上沾血在西部姑且算是常见,但浑身上下都被像血液一样的液体浸湿则显得大有问题了。
其次吸引人眼球的莫过于年轻人桌上被拆开维护着的右轮手枪和桌角旁靠着的一把手斧。
右转的转轮手枪通常为霍斯修本国的宗教分子所佩戴,他们认为常见的左轮手枪代表着死亡,那么右轮手枪则是相反的,代表着生命。虽然就结果而言没什么区别。
而刻着无数五连记号的木柄手斧则象征着其拥有者的野蛮战斗方式:在枪火泛滥的西部,人们多半只是带着匕首备用,很少会有拿大型刀具的战士了。
斧头上的缺口则表示使用者砍了一些很硬的东西,像是盔甲或者异兽的骨头。
至于那些令人看着就感到不安的记号,没人愿意过度追究。
沾着怪异的红色液体,近战武器,右轮手枪,一看就是为教会卖命,又或者是有着异装癖的变态杀人狂。
而现在,这个家伙正坐在角落,细嚼慢咽的享受着一碗红根菜炖肉,时不时还用餐巾擦拭着嘴边红色的汤水。
关键是他还吃的很香,让人口中不自觉分泌着唾液。
青年咀嚼着多汁的饭菜,左手端着碗边,右手将叉子轻轻地插起汤中的肉块,然后优雅地放进嘴中。
得亏今天并没有多少客人,否则过不了多久这位“绅士”就会被警察约出去谈话了,如果他愿意配合的话。
瞧瞧他的动作,比当年的那些维基亚贵族还矫揉造作。
金牙老头在心中嘲讽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