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起来之后,我发现腰酸腿痛。于是我从高速公路入口旁边翻墙进入高速公路,然后看看天色,确认不会下雨之后,我开始脱衣服。其实我脱得还是蛮快的。现在我全身上下只剩下了一双球鞋,还有红色的围巾。虽然天气有些冷,但是拜明媚阳光所赐,空气并不刺骨。
我深吸一口气,开始跑了起来。软软的气垫鞋踩在高速公路的路面上,我稍稍提升了一点速度。冬日午后,午后红茶,红茶里我最喜欢伯爵红茶……脑袋里的念头开始胡乱奔跑,接着我突然想起来还没有给老海去买稿纸。不过我家里有,明日再给他吧。
大概用了半个多小时吧,我渐入佳境。有些怀念起以前跑长跑的时候,这种时候再来一两首爵士是最妙的,可惜我没带Md,于是我只好给自己伴奏,一边唱一边裸奔。
又过了几分钟,迎面驶来了一辆Taxi。说驶来,还不如说是冲过来的,但却在快要撞到我的时候突然猛打方向,在我身后停下。
车子的窗被拉下,一个脑袋探出来:“在干啥呢?”
是嘀叔。
“在遛鸟,你呢?”我问。
“在遛车。嘿,还是鸟好,车多麻烦。”嘀叔说。
“有一首诗,是我以前的学生写的。关于鸟。”
“说来听听?”嘀叔饶有兴致看着我。
“‘我的下体敲打着拉链,他即将快要已经破土而出。’”
“不错。”嘀叔说。
“‘我的心脏仿佛粉红色的水母,在我的胸腔里收缩。’”
“接着说。”
“‘酒啊酒,我要用你浇花,
这样所有种子,都会开出我胸腔里的花朵,长出我下体般的茎杆。’”
“真好。”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我说。
“什么?问吧。”
“怎么样才能被当作神经病?”我问。
“这很简单,”嘀叔笑着说,“你现在狠狠揍我一顿。”
“谢谢。”我说。
我照做了。于是我狠狠跳起来,我又重重落下去。
我被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