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是傻子,鬼头山所有山民都一致认定,洪水定然是有什么目的滴,但就结果而言,他们对洪水完全无能为力。
在刚开始的一个月的反复挑战之后,山民最后放弃了反抗,接受了洪水为队长的事实。实力差距大到一定程度,人其实只能认命。
要是没有意外,不论洪水接下来想干什么他都应该能够顺利完成了,但偏偏就在上月底,半路杀出了一个程咬金。
一名金毛壮汉,带着一个瘦得像骷髅的面具男和一只萌萌哒的兽耳娘,突然来到了鬼头山。
他们就是疯大爷,旺财,和狗小姨。
疯大爷是鬼头山本地人,有关他早年事迹的帖子都被旺财删光了。唯一知道的是他生于558年,并且在十五岁的时候,就自个儿孤身一人不远万里前往元界另一端的东碧海游历去了,之后和故乡就再没有任何联系。
“今年是589年……三十一岁吗。”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非常具有戏剧性了。
十六年没回老家的疯大爷一听说来了个外地人,鸠占鹊巢霸占了自己的老窝,顿时怒发冲冠,不顾一众父老乡亲死命劝阻,当即把袖子一卷找上门就要开打。
这场战斗自然没有人看好,要是有人开盘口下注的话,估计十个人会有九个赌疯大爷被打残,至于剩下的一个人……会赌他被打死。
毕竟当地拥有SS级神通的最强者都输了,疯大爷当年离开时神通评级只是A+,就算进步再大也不可能超过SS级的程度。
可结果是他一个人成功单挑了八十多人,虽然大家为了避嫌导致没有目击者在场,但据传洪水一拳就被疯大爷打成了粉碎性骨折,估摸着这辈子都只能和轮椅卿卿我我了。
涂槽帝不得不承认,这很符合疯哥的形象。
顺理成章的,疯大爷自立为新任队长,并发表声明,谁要是想要为洪水报仇,或者要找鬼头山的麻烦,只管来他这儿。
备注:来之前先准备好棺材和生死契,最好叫上家人收尸,疯哥只管杀,不管埋。
洪水有没有其他同伙目前还不知道,这个声明的另一个效果却是立竿见影,那就是让这一届鬼头山大队创下了一个前无古人的记录——史上人数最少的一届大队,只有三个光杆司令。
洪水赶走了上上届的队员,而他自己的队员又都被疯大爷打跑了。剩余的山民看到这凶残的声明后,本来就是人心惶惶的他们哪里还敢应聘,纷纷选择潜水围观……
快被工作逼疯的疯大爷只得通过网络招人(狗小姨不干活,旺财把自己锁在房子里打游戏),这貌似在鬼头山大队的历史上也是头一遭。
所以涂槽帝就来到了这里。
不得不感慨,这特么的就是命啊,才刚刚穿越就立刻被卷入了是非之地,不管涂槽帝怎么想,接下来的发展都是大大的不妙。
涂槽帝觉得很糟心,早知道这样,他还不如选择去当侦察兵,至少那还是正规军,上战场时自己应该还能穿件防弹衣,而不是裸奔……
长叹了一口气,要不是有那个‘三天内不要改变自己的行动’的警告约束着他,他绝对会立刻辞职逃跑。
涂槽帝自家知道自家事,要是没有预先知道会出事,他绝对不会刻意去查那么多资料。就算偶然看到了也不会太悲观,更不可能在身无分文且遇到一个如此热情的队长的情况下辞职。
即便如此,他还是打定了主意,只在山上待三天,三天之内要是没出现什么他必须留下来的理由,他就立马下山,能跑多远跑多远。
或许山上这些人是未来的自己的好朋友,但现在的他又不欠疯大爷他们什么人情,怎么想都没必要待在这里招惹麻烦。
主意已定,涂槽帝也就安心了下来,把手机关了放在枕边,打了个哈欠,上下眼皮一搭,很快就沉沉睡了过去。
……
由于没有人来叫他起床,当涂槽帝一觉睡到自然醒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多了。
桌上放着早饭和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让他睡醒之后立刻去前院。
匆匆将早已冷透的饭菜消灭一空,又用冷水胡乱洗了把脸,涂槽帝便急忙赶了出去。
出门一看他才恍然大悟,这里乃是位于山腰的一座大院子,而他自己的房间则是后院一大排小房子中的一栋。
这样的小房子足足有四排,每排八间,想来本来是住满了人的。但现在一个个却都从外面反锁着,显得很是冷清。
不用说,这里就是历任鬼头山大队办公住宿的地方。涂槽帝虽是初来乍到,但好在这个大院的结构颇为简单,没费多大劲他就找到了大厅的位置。
站在后门前犹豫了一下,不知为什么,他心里突然有些紧张。
真是的,有什么好怕的,大不了三天后走人就是了。
自我安慰一通,他又深呼吸了好一会儿,这才鼓起勇气推门入内。
“哟,你可算睡醒了。”
“额……”
“瞧你睡得一脸傻样,发什么呆啊,叫嫂子!”
“不是应该叫二姐吗?”
“嗯哼?!你难道有意见!”
“嫂子在上!受小弟一拜!祝嫂子和疯哥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生生世世永为夫妻!”
“嗯,这样才对嘛。起来起来,放心,以后四弟你就是我罩着的了!”
乘着和堵在门口的狗小姨胡乱掰扯的当口,涂槽帝偷瞄了一下大厅,这一看,顿时眼角又是一阵剧烈抽搐。
大厅很大,目测最起码至少有两百平。正门敞开着,方向则正好对着山下的村庄,从大厅内可以俯瞰整个鬼头山,位置是着实不错。
三面墙上打着精美的玻璃柜,里面却什么都没有。正面墙上挂着一面匾,上面是‘欢迎来到鬼头山’七个烫金大字,倒也有几分气派。
可匾是歪的。
偌大的房子里面唯一一件孤零零的摆设,是歪斜的木匾下面的实木办公桌和六把板凳,看成色最起码用了十年光景了。桌子上面摆着两台电脑,一台关机,一台开着屏保。
没了,除此之外,就连一盆花草或者金鱼什么的都没有,实在是干净的有些过分。
不对,也不能这么说,在大厅中央的平地上,还有一个异常扎眼的东西。
“嫂子,队长他在干什么……”
“汪……”
狗小姨发出了谜之狗叫之后,挠了挠头,认真地说道:“在锻炼自己的男子气概。”
“那个……地砖碎了没关系吗?”
“汪!为了疯哥而碎的地砖,死得其所!”
“嫂子,我到今天才终于明白,情人眼里出西施这个成语是什么意思……”
大厅为什么要弄得这么空旷?
答:因为要摆健身器材。
比方说那个标着500KG的单手哑铃,比方说那套标着2000KG的不明金属衣,比方说……
某个现在就穿着那套2000KG的金属衣,在地上以一秒N次的频率一刻不停地做着高速俯卧撑的肌肉男。
这绝不可能是S级的力量啊喂!
大厅的中心区域比周围足足凹陷下去接近一米,涂槽帝毫不怀疑,这坑底的泥巴硬度绝对超过钢铁。
“怎么样,疯哥很厉害吧!帅爆了对吧!”狗小姨趴在凳子上,尾巴摇啊摇的,闪亮的双眼不断冒着小星星,一眨不眨地用花痴到极致的眼神凝视着疯大爷。
“嫂子,您开心就好……”
这个兽耳娘有点疯,我还是离她远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