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北还是第一次。
练空手道的第七天,我便击败了父亲聘请而来的师傅,因此我更加确信这个世上不存在比我更强的人,就是有,那也不过是经验上的问题,只要有花费在某项技艺上的时间,我确信能比许多人做得都要好,巅峰只是时间的问题。
不过我也因此而感到索然无味……新鲜感和刺激感都不够……因此我尝试学习各种技能,但都过于简单,等到称得为炉火纯青之时,便抛诸脑后,转而学习其它技能。
像那样的家伙能赢我,肯定是耍了什么花招。不过,我并不是为了找借口,那样难看了。不管对方是耍什么小聪明也好,不能够正面接下来的,那也不过是证明了自己是个弱者罢了……但如果……他真的有击败我的实力的话,那我……
为了清扫干净内心那团乱糟糟的心情,我用数量不少的钞票作为报酬,发动自己在那边的人脉,让那些家伙把那个人给我找出来。
数日后,有人打电话过来说,在飞车党其中的一个据点附近看到了他,穿着一身黑色卫衣,手里拿着一个不锈钢短棍。那里原本是一栋施工不到一半的烂尾楼,后来成了飞车党临时集聚的据点之一。
我在报纸上有看过,本市自去年七月起,连续发生飞车党抢夺案件,对辖区内的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和威胁,引起了本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刑侦大队为主的专案组,虽捕获两名涉案人员,但大多数其他成员仍逍遥法外。人数众多,至少还有十一名作案人员,涉案人员均为成年男性。飞车党的首领非常狡猾,指使同伙在光天化日之下猖狂作案,大架摩托车和粗壮的手臂正是作案工具,专门挑选独自外出的单身女性为主要作案目标,非常熟悉地形,专找人烟稀少的偏僻地区,选择偏僻小路开车,避开监控摄像头,快速驾车,瞄准时机一把夺走被害人身上的财物,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证据,也因此不能确定嫌疑人身份,同时无法判断是否为当地户籍。团伙作案且分工明确,下手快准狠。市公安局设立专案组以来,全力侦查此案,期间也有缉拿数人,但飞车党首领正不断拉拢新人入伙,因此至今仍未破案。
被害人人数众多,有点不仅丧失财物,还被持刀的飞车党刺伤入院。民众叫苦不堪,却又无可奈何。
那群飞车党全是不法之徒,毫无怜悯之心,不管是妇女还是老人、小孩,根本不会在意下手轻重。
当我赶过去时,一切都结束了。
不知道他是从哪得知的情报,知道今天那伙人会到那里。我到时看见十多辆摩托车倒在一片熊熊燃烧的火海之中,干燥的空气中混杂了机油、汽油和燃料的刺激气味。泥土被发黑的大片血液染紫黑色和红色,当我蹲下观察,发现似乎是混杂着红色油漆。
还没被火蔓延到的地方躺着不少戴着头盔的男人,无一不是衣服沾满了血污与泥土,地上还散落着钢管、西瓜刀以及匕首。而在不远处,一个身穿黑色卫衣的少年正单手掐着一个中年男性的脖子,那男人脸色发紫,用手疯狂锤击少年单薄的身躯,但少年却始终未曾后退一步,发现起不了任何作用,继而拼命抓挠掐着他脖子的那只手,但是却变成了无力的拍打,最后那粗壮的双臂像是湿了水的棉花,无力地垂下。
少年松开了手,大概不是真的想取他的性命吧。男人口吐白沫,瘫倒在地。
当他转过身时,看到在那兜帽下,原来还戴着口罩,大概是对黑色情有独钟,连口罩也是纯黑,如果是在夜晚出现,大概会像暗杀者一样消隐形态。
然而少年的情况并不理想,方才只用一只手,是因为另一只手像断了线一样脱臼了,身上因为黑色看不清是油漆还是血液,衣服又脏又破,血沿着袖口一滴一滴地不断滑落。
那双犀利得如同鹰眼的眼神扫来,发现我的到来,不慌不忙地拾起钢管,一瘸一拐地向建筑物走去。
我跟着上去,没有一点迷茫。在大堂的地方,少年坐在一张沙发的靠背上方,凝视着刚走进来的我,不知是倒塌还是未封顶,透过中央的屋顶的大洞,午后的阳光从少年身后的方向投射而来,背后是一片黑暗,只有少年的身上是一片金光。
这是巧合吗?还是神的安排?和我们相遇的那天近乎一样的场景。
啊……何等的神圣,如同俯视众生的神明一般,不过那应该是死神一类的暗黑神吧,何等的,何等的……美丽……
身体不由自主地动了起来,除俯身下跪以外还能做什么!
这才是有资格支配我的唯一君主。
向那人宣誓忠诚,请求他让我加入他的队伍,然后便是一阵漫长的沉默。
他开口道……
“无妨……我接受了……”
自那以后,我们便经常一起行动,伙伴也不断增加。
擅长服装设计和IT技术的女生,杨灵瑜……王的迷妹……啊,不对,王说这么称呼过于高调,让我叫他老大就好,不过王就是王,这一点是不会改变的,嗯嗯。杨灵瑜是通过网上的评论发现我们的,通过我在网上的消费记录,一路追查,最后自己找上门来,要求入伙。因为这人确实是有些本事,单论IT的话我确实也不如她,拒绝也会惹来麻烦,于是深思熟虑的王便收下了她,不过这家伙太烦人,看到王的尊容后就一直粘着王,可恶,真是一个惹人厌的女人!
接着是沈运溥、沈运康两兄弟,都是十九岁,年纪比我们大,体型也像长得怪物一样大,这世上还真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啊,不过我的力量虽不如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但是那两人并不太敏捷,凭我的武艺,真要较量可是胜负难说。
杨灵瑜入伙后,便建议我们戴上面具行动,虽然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耍帅,不过她提出的方案的确很有魅力,用动物头骨制成面具,因为杨灵瑜是美术特长生,在艺术造诣上应该颇具天分,所以我买来素材后就交与她设计。惊悚而不失美感的骷髅面具,可以起到威慑和威势的双重作用,也能成为我们队伍的主要特征。涂抹成鲜红的纹理,改造成可以上下开合的特制面具,用柳丁固定好里层的海绵和棉布作为脸部遭到撞击的缓冲。王的是黑山羊,我的是狐狸,而杨灵瑜的是羚羊,沈运溥、沈运康两兄弟分别是水牛和灰熊。
服饰也一律统一成黑色大衣,兜帽上绣上倒五芒星,左臂的袖子上绑上红巾。
我们五人的主要行动是捣毁人数不多的小型黑帮,没有活动的时候也会组成乐队,王弹奏吉他兼任写词,我负责键盘琴和编曲,杨灵瑜是主唱,而后来加入的运溥、沈运康两兄弟,我分别教会怎么用贝斯和架子鼓,不过两人意外地在这方面很灵巧,一教就会。
同时,我也是主要的资金援助。不过我的牺牲,和王的伟业相比,根本不足一提。
最后加入的是两名高中生,不过是很嚣张的家伙,身手确实不错,却根本不懂得王的伟大之处!我亲自去拉拢他们,竟然还敢口出狂言,侮辱我们的王。不过王的器量又怎会这么小,呵呵,在王的调教之下,被揍成翔的两人终于答应入伍。
那两人分别是麦浩屹和马奇靖,那马奇靖真是不知好歹,竟然还好意思想王提出要求,说道要想他入伙就必须给他王的面具,真是放肆!!
但是,王想了一下,还是把黑山羊的面具脱了下来,笑着扔了过去,轻描淡写地要我去准备新的面具。王一定是为了顾全大局,现在正是需要人才的时候,才忍让的,但这个人那天的所作所为我已经记住了!
按麦浩屹的要求,把六条蛇骨杂乱无章地盘踞的样子固定在树脂面具上,不过却显得与队伍整体有所差异,当我提出异议时,王却也很宽容的接受了。既然是王的决定,我自然也不会有所反对。
为王所准备的新面具,自然不能比那个家伙骗走的面具低等,杨灵瑜当然也很愿意配合因此我所准备的是树脂面具,让杨灵瑜改成龙骨的假面。
最后,组成的这七人队伍,虽说我对其他成员有所不满,但这毫无疑问是最强的队伍,而这也是那位王的传说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