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钰在走出家之前,就计算过了。从家到港口,大概有七十多公里的路程。去掉之前昏迷的三天时间,还有十二天供他赶路。
如果是平时,这段路程十二天足够走个来回了。
但现在外面的情况,可是险象环生,一个不好也许小命就没了。
毛钰咬了咬手指甲:看来情况不容乐观啊。
等会儿,为什么我现在喜欢咬手指甲?是狗的特性吗?
我是不是该庆幸自己的视觉还没有变成黑白色?
毛钰摇了摇头,把杂念甩开。
还是赶紧开跑吧。
毛钰使劲吸了吸鼻子,以此来感受周围的环境。同时,脑袋边上的耳朵树立起来,接受传来的一切声音。
狗的嗅觉是人类的1200倍,能辨别空气中多种细微气味,有的狗甚至能嗅出精密仪器也不能测出的细微气味。狗的听觉也非常发达,比人的听觉灵敏度要高16倍,而且能听到的音频范围要远比人的宽得多,超声波和次声波都能觉察得到。
所以,毛钰便利用这项天赋能力,化身人肉雷达。
片刻后,他点了点头:嗯,附近一两百米应该没有僵尸,很安全。
这个能力用的还不熟练,勤加练习的话,感知的范围应该能扩大许多。
开跑!
毛钰化身风一般的男子,飞快的跑出了小区。
嗷了个汪,本少的速度什么时候堪比博尔特了?看来变成狗也不是一件彻头彻尾的坏事哈!
飞速地跑在以往的大街上,看着曾经繁华的闹市变成废墟,不禁感慨沧海桑田一瞬间。
忽然间,毛钰感觉到一股莫名的心悸,一刹那冷汗从鬓角流下。身体下意识的止住前冲的步伐。
“嘎啊!”一只黑影从天而降,尖锐的爪子割裂了毛钰的胸膛,鲜血飚出。
疼疼疼疼疼!!!毛钰差点就喊出来了。胸前的衣服完全被血染成了红色,尾椎骨上长的尾巴痛得直成扫帚状。
毛钰强忍痛苦,看到了偷袭他的家伙:那是一只麻雀,有一只猫那么大的麻雀。它的爪子像猛禽一样,有着致命的锋面。眼睛仿佛被挖掉了一样空洞,黑色的血泪从眼眶里流了下来。
见鬼,连动物都尸变了吗?一只麻雀都这么厉害?
僵尸麻雀向毛钰凶猛地厮叫,似乎渴望新鲜的血肉,再次向他扑了过来。
你大爷的,我怎么可能死在家门口?!
毛钰恶向胆边生,骨子里的狠劲在紧急关头被激发出来。他操起手中的菜刀,直接迎面冲了上去。
小麻雀都敢骑到我脸上,那还得了?!
也许是变身的原因,毛钰的动态视觉提升了好几倍,原本应该快到只能看见残影的速度,在他眼里已经可以预判走位了。
刀口直面僵尸麻雀正中央,一刀斩下。
正所谓大力出奇迹,这一记菜刀劈脸,绝对是毛钰有史以来最牛逼的一次。不算很锋利的菜刀,在毛钰蛮力的作用下,变成了断头刀,居然直接将僵尸麻雀劈成对半,黑色的血液溅了他一身!
它的两边砸在地上,滑行了十几米,还在地上抽搐了几下,这才彻底失去了生机。
毛钰长舒一口气,擦掉了额前的冷汗。
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古人诚不欺我。
但他也在反省,自己还是太嫩了,没有注意到来自空中的威胁。这次只是个麻雀就这么难缠,下次如果真来个猛禽僵尸,可就真的凶多吉少了。
等一下,我记得麻雀总是三三两两一起飞的呀......
毛钰看到地面上有几只展翅翱翔的影子,在他的附近盘旋。
我这乌鸦嘴啊!!!
他慌不择路地躲进了路边的一间小服装店里,战战兢兢地看着天空上的掠食者在周围盘旋,过了很久才飞向远方。
“唉呀妈呀,总算走了。”
毛钰下意识地拍拍心口,突然发觉:伤口有点痒。如果有一面镜子的话,他就能看到,胸膛上的抓伤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伤口已经恢复了大半,新长出的粉红色皮肤下传来一阵阵新组织生长时特有的痒酥酥的感觉。
毛钰啧吧啧吧嘴:该不会被僵尸病毒感染了吧?难道我这么快就要狗带了?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身后的衣服架中传来了细小的声音被他的耳朵捕捉到了,还有活物的气味传到了鼻子里。
“谁?!出来!”毛钰神经绷得太紧,差点用菜刀练习小李飞刀了。
“等等,我是人类啊!”那个人从衣服架的掩护中小心地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