姹紫嫣红开遍,满地鲜血。
血红漂染着大地,在斜阳的余晖下有些耀眼。
大荒山的山顶,一名少年提着剑。
剑指少女。
少女的衣服很红,仿佛这大地的颜色。
“阿和,你来了。”
“是的,我来了。”
少年穿着一席青衣,对比着少女的红袍很是单薄。
“你不冷吗,这大荒山可是有万呎高喔。”
“我如果怕冷,就不会上来了,妳也知道我以前最不喜欢挨饿受冻的感觉。”
“不过,你现在是最强的勇者了。”
“不是喔,我现在是圣人!”
少年嘴角微扬。
少女也轻轻笑了一声。
“也是,你突破百级凡境,成圣了。”
“要不是妳把魔角炼成天丹给我,我也不可能突破...谢谢妳。”
少女衣带轻飘,宛如一朵红花。她飘然坐下,面对着少年,坐在一柯枯木上。
“所以你现在要拜托我死在你手上?”
“对,只有把你的人头提回去才能让愤怒的人类平息怒气。”
“魔族都被人类杀的差不多了,人类还是很愤怒吗?”
少女笑道。
笑得很美,很凄凉。
少年也笑了,笑得很沧桑。
“对啊,这就是人类。很可笑吗?”
少女错愕了一下,然后轻轻的笑了起来。
“可是我就爱上了这么可笑的人类不是吗?”
“是啊,我们可能都很可笑吧?”
“你最后还是选择了人类?”
少女没有回答少年的问题,而是这么直直问向少年。
“...是啊。”
“你连抱歉也不说一声,这样合理吗?”
少女嘟着小嘴,别过头,两只脚离地荡着、荡着...
眼泪从眼匡里流了下来,滴着、滴着...
“...抱歉。小依...”
少年此时的声音也变得有些哽咽。
“抱歉,我想再拜托妳帮我一次。”
“...好吧。就帮你最后一次。”
红花飘散,一丝嫣红从花中荡漾而出。
魔族的王,红玉依月,倒在青衣少年怀里。一把剑穿过她的胸口。
一道鲜血划向苍穹,很美、很美...映着斜阳,覆盖了大地的鲜红。
在魔王咽下最后一口气前,她将一枚灰黑色的戒指套在青衣少年的无名指上。
“这是我的元魂,五百年之后会成熟,只有拥有魔王直亲血脉的才能让它觉醒。小夜的胚胎在我腹部...阿和,谢谢你,再见了...最喜欢你了!”
这夜,下了一阵大雨,大雨冲刷了大地的血迹,人类欢呼着、庆祝着。
大雨之中,有一位批着青色斗篷的少年,他离开了人群,走着、走着...
他没用任何身法,但身影却是人类中最快的,他是这次人类灭魔族的功臣,他是将会被人类歌颂千百年的圣人。
他叫阿和,不过人类给他起另了一个很厉害的名字,名叫『天无极』
.......................
“什么!天无极不见了?快找啊,本皇要将这国家的一半让给他!”
一名老者坐在华丽的宫殿里,正吹胡子瞪眼睛。
“报告陛下,我们已经倾动所有人马,但还是找不到道圣的踪迹。”
“找不到?找不到你就不用回来了!”
“尊、遵命。”
“哎呀,算了,尽力找,找不到就算了,道圣他一定自有想法,如果他不想被找到,我们也找不到他。”
“是,陛下。属下定会全力找回道圣。”
.......................
离人类歼灭魔族的大战已经一年了。
一座小村的一家酒店了,一名老板热情的想与今天第一位客人聊天打好关系。
“大爷啊,你说这是婚戒,这也太寒...哀呀,我是说既然是婚戒就倾家荡产买一个华丽一点的也是值得的啊。”
被招呼的客人披着一袭青色斗篷。
“这戒指...我很喜欢。这些钱就给你吧,希望你把这酒店弄的华丽一点,之后买一个华丽的戒指娶个老婆。”
青衣人将这带价值百亿的珠宝给了这酒店的老板。
二十年之后,这个村庄变成了一个小城镇,名叫雪都,原本的酒店老板变成了镇长,酒店还在,还开了一家学院,名叫道格拉斯学院。
他还记得,十年前那名穿着轻色袍子的年轻人,他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以前养的一只狗叫做道格拉斯。他不知道他的喜好,但他知道他非常珍惜一枚很寒酸的灰黑色戒指。
这名已经白发苍苍的镇长还是想不透,为何一名那么有钱的人会如此珍惜那枚灰黑穷酸的戒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