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赌一赌吗?”
面对布玛斯的怀疑,潘德面色一沉。
“如果是之前我确实没有把握,但现在我有了。谁都知道夜魇的刺客从来不会留下活口。我刚刚放松的时候特地留心了身后如果那时感到一点杀意那我就会立刻收手放人。”布玛斯露出自己的獠牙,脸上的怒意愈来愈盛。
“没错,我确实不是夜魇的刺客。”潘德坦言:“但刀上的毒素确实已经在你体内了。”
布马斯一步向前,“你真以为…”他刚要挥斧,面色突然猛地一沉,话说了一半便没有了后续。
“迈不开步子,下肢也逐渐开始僵硬了,对吧。激动和激烈的运动会加速毒素在血液里的传播,这可不是什么毒物榨汁而成的毒药,而是真正炼金学产物。”潘德借着扶额的瞬间,快速拭去额头上的汗珠。
英雄强者的体质强悍就在于全身内外都有法则防护的防护,但抛开法则,他们的身体其实与一般限制者并没特别大的差距。改变更多的是骨头的密度和肌肉的结构,就算身体拥有了一定的抗性但是他们还是会被毒素所伤。
潘德强调毒药是炼金学产物的原因就是要强调他手中的毒能够穿透法则。
“法则的敌人永远是法则本身,炼金学就是赋予凡物法则的学派。”潘德不紧不慢地从戒指里取出一个透明小瓶。
他打开瓶盖,将如油状粘稠的液体倾倒。
透明的液体落在地板上立刻开始猛烈地冒烟发出一股刺鼻的臭味,在砖块缝隙之中的野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蜷缩、冒烟,仿佛被烈焰灼烧一般变成了黑色的颗粒。
“效果还真不错啊,不过估计在英雄强者的身体里生效会稍微慢一些。”潘德将手中的空瓶随手向后一丢。
看似再度夺回场面主动权的龙裔少年此时心中惴惴不安。
只有潘德知道瓶中并不是什么毒药,这是制备炸弹时剩下的酸液提取物。就视觉方面来说,这种具有强腐蚀性的酸液从对于不懂炼金术的人能起到最好的震慑效果。
而眼前雄狮身体的异样,不过是飞刀作祟。潘德的飞刀非常精准,透过肌肉组织切断了神经,附着的波动打入血管引起血液的紊乱。
潘德的头脑非常清晰,他绝对不会让黑鸦出手,那样救下佩儿时会暴露自己肉身的实力,风险实在太高。这是能绝对保证佩儿安全的一条路,也是一场倾注了一切的豪赌。他向奥尼尔以姓名许诺会保证佩儿的安全,无论以自己面临怎样的危险为代价。
惹怒雄狮也是在计划之中,愤怒让血液加速使神经的阻断与气核的干扰变得更加明显。
“一个联邦第六军团的副军团长!前途无量!是下一任军团长最有力的竞争者!”潘德振声同时向这位曾经不可一世的副军团长走去,仿佛要将自己受到的嘲讽全数奉还,“竟然会在攻打帝国的一个小镇时中毒身亡,这是多大的笑话!而狮族想必会为你感到耻辱,你的名字甚至不会出现在你的墓碑上!”
这些话显然命中了雄狮的软肋,布马斯内心的怒火不减反增,他血气翻腾却无可奈何。身上的异常愈发明显,让他不得不相信卑鄙的龙裔。
“但是一切都还有转机,无论是对你还是对我。”
话音刚落,身后的小巷中以几个装备优良的家伙为首涌出了联邦的士兵,在布玛斯的手势之下,士兵们用怪异的眼光停下了准备做的动作——一拥而上将龙裔砍成肉酱。
在感受到身后的士兵收起武器之后,潘德轻呼一口气。如果不走那么三四米,恐怕在雄狮犹豫的瞬间他就会从背后先被捅一个透心凉。
布玛斯挥动着手中的巨斧,将它架在少女纤细的脖子边,斧刃的锋华切断了一缕褐色的长发,白皙的脖颈上出现一道淡淡的血痕,“既然你不是夜魇的刺客,那这个女人想必是你很重要的人吧?还是施法者,她的命应该很值钱。”
潘德微微点头,“没错。你的手上有我想要的筹码,而我手上同样有你想要的。”
张弛有度是谈判最关键的一点,他把手中的药剂倾倒出一滴,随后立刻将小刀抵在玻璃瓶口,做出一副随时准备鱼死网破的架势:“你最好不要轻举妄动,这你需要的是整整一瓶。”
“仔细想想吧,拉我们两个一起陪葬?还是用我和她这辈子都不一定能步入英雄领域的命去换你的。”
布马斯尽力压抑着怒火,先是战场的失利再是处在绝对优势时的被威胁,一向战无不胜的黑金狮子何时吃过这样的亏?
但即使如此他还是在庆幸对方不是夜魇的刺客,那样他就必死无疑了。放眼现在,用两个无名之人的命来换他自己的命着实不划算。
“我答应你的要求,”
布玛斯答应得很爽快,他已经打算好了,在龙裔交出解药的瞬间把他杀死。虽然不知道这个龙裔用了什么障眼法隐藏了真实实力,但终究不过是没突破第六限制的普通人。
“还没完呢,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等我离开这个小镇的时候会把解药放在通向卡维马城的主干道中央。”
“如果那不是解药怎么办?”布马斯知道这是得寸进尺的管用套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少年的提议。
“你没有选择。”潘德强硬地说。
“你也没有。”
“那倒不如这样…你把她交给我,我把解药放在那边的石块上。”龙裔少年指了指远处的石块。那里距离广场有大约四十米米远,道路两旁有着稀疏的房屋用作掩体,这是通向小镇最高处教堂的必经之路,“这样一来如果解药是假的,你大可以让身后的士兵们在我们钻进森林之前把我们射成蜂窝。”
“那咱们就算谈妥了。”布马斯粗鲁地抓起自己手边少女,像是丢麻袋一样将她甩向潘德,心中嘲笑着龙裔对于自己速度的盲目自信。
布玛斯清楚卑鄙的龙裔已经没有机会掉包,只要自己喝下那瓶要就要把他们全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