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且是明白了一件事,就是这个世界是不存在不需要手就可以记录文本的魔法,或科技的——在我们那边称作念写,在这边的念写指的却是完全不同的东西。这一点上是我们的世界的胜利啦。
也就是说~要写小说的话,动手是必须的。虽然书店里标着xx手稿(影印本)的书通常会热卖,但据我的调查,就受众广度而言,一种新兴的网络文学,通称网文要远高于实体书。网文的写作方式通常是手机或者电脑。
给我的读者们解释一下,电脑就是大一号的手机,不是很方便携带,优点是看电影比较爽。
没买电脑的我,选择的当然是手机打字。
戳戳戳。
戳戳戳。......眼睛疼。
然后修改,排版,这样就成了一篇文章。
手机的字数统计功能告诉我,这篇文章一共是4009个字。真长。
内容是关于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经过。
至于要素,有妹妹(虽然实在是懒得提起)、女神大人(就算从头到尾都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还有邻居妹子(把我当成变态还骂了一顿),基本上所有流行的要素都集齐了。完美!
……话说回来。
虽然现在才发现有点晚了吧,可是我……该不会是写网文的天才吧?
首发点击过百?月票?打赏?签约?走上人生巅峰?坐拥粉丝百万?顶礼膜拜?……革命?
不不不不,现在就说这些还是太早了啦。唔呵呵呵呵。
“点击提交。”我没有在傻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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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的时候,参加过一次学校里的征文比赛。那时候因为实在太紧张了,在比赛出结果的前一天晚上,平生第一次失了眠。再后来也因为很多事情失过眠:考试或者offer的结果第二天出的时候,跟喜欢的女孩子表白的前一天,回家的前一天还有发动革命的前一天。总之我是个跟实绩还有在民众面前塑造的形象完全不同的,心理素质相当差的人。入睡前我敷着蒸汽眼罩(这是何等伟大的发明!),一边告诉自己不过是投个稿而已完全不值得紧张,根本没什么好在意的,但是因为睡前喝了咖啡,又喝了助眠的茶的缘故,凌晨两点半的时候我就醒了。真是丢人啊。再度入睡的我做了个梦,我的小说(虽然没什么值得骄傲的)浏览量超过了一百,点赞和收藏,留言的数量我都回不过来。说实话我并不认为这就能说我取得了多么大的成就,也并没有多开心,不如说一晚上两位数的留言真是叫人困扰啊——恢复意识的时候,我手上拿着手机,而且正好是那个app的首页。
——什!
我只好勉为其难地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原则点开我的小说,嗯,我老家有一种说法是梦都是反的,这种定理在异世界居然也能用呢。浏览量是2,点赞收藏留言都是零,令人绝望的空旷。换言之就是空空荡荡,我的内心也一样的空空荡荡。
不过啊,理性地分析一下的话,就能明白这个网站的首页把“最新更新”放到了一个相当不起眼的位置,主要的部分则是由大量的热门小说龙盘虎踞。换做是我,点进网页后肯定也会先看那些点击量上万的小说啦。脑子有病才会无聊到翻那些最新更新去。
但是也没有办法,第二天的我,姑且把写好了的第二章也发了上去。然后午睡,两点多起床,居然破天荒地有了第一条回复。哦,这样不错哦。虽然对我来说是情理之中,激动什么的,完全没有呢。也没有在床上裹着毯子傻笑,绝对没有。
开启了天才网文作家写作生涯的新篇章的评论是这样写的:
“点赞、收藏、评论奉上,请支持我的《在异世界寻求邂逅是不是搞错了什么》,比心mua~”
哦。
好的(麻木)。
也不管这个留言的家伙会怎么想,就翻了他的评论,发现全部都是一样的内容。是复制粘贴的。
复制粘贴哦......
总之先回访,回访。这家伙的题目怎么想都是在抄袭,就没人指出来嘛?——抄袭什么?当然是抄袭我啊。顺便我还很认真地看了一下这本叫《在异世界寻求邂逅是不是搞错了什么》的小说。一言难尽啊。
还是不说了。
剑巘大哥曾经曰过:不能在背后议人长短。
但是没有哦,我一点都没有生气,也不会觉得失望。天才的作品从来都是很难被直接接受的呢。不被认可的也可能是废柴,天才的作品从来不会从最初就得到认可。这可是铁则。所以我——一点都没有失落哦。
“你——三连——你——(自主规制)——呢——!”
我把手机往床上砸去。结果手机从床上掉了下来,我赶紧跑过去捡。
“你好怂啊,大叔。”
我循着声音回头看,邻居小妹就站在门边。当然是我的卧室的门。
“谁叫你不锁门的。”
好羞耻。我问:“你从什么时候开始看的?”
“从你对着手机比中指开始。”那不就是刚一睡醒的时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