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8章“不良少年还就按套路打扮”中,我有描写了一个芥川凉关于打架和武力的观点——
“除非你把我打到断气,不然的话,就是我缠着你,直到把你脖子咬断为止。反正是你先动手的,我也不在乎这些校规了。即使我停止了呼吸,你也会被我搞成一级残废度过不人不鬼半死不活的一生。”
自然,男主角的观点,就是我的观点。
我很担心这些句子会不会对读者产生一点不太好的影响,于是想给大家讲一下我的观点,顺带上一堂人生哲理课。
这个想法不是我凭空产生的,观念一定是要靠培养的。
小时候,孩子的观念很简单,你打我,我就打回去。
长大了那么一丢丢。就会发现,六七岁时行得通的道理,现在用是不行的。
我这个年纪,要是被人打之后敢还手,估计会和打人者负同样的责任。
“一个巴掌拍不响”这是很多人的观点,如果不是你有过错,为什么人家会打你?为什么他只针对你一个不打其他人?
一般来说,最意味深长的做法是,当即揍这种人一顿,然后问他:“我为什么只打你不打其他人?”
总之,被打之后,是不能还手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最近有个正当防卫的事件,拿刀的大哥被反杀了。其实,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有点困难,不是挨打完还手就是正当防卫了。
所以,通常被人欺负之后,大家都会告诉你,忍着,熬过去,告老师。
我也会这么告诉你,忍着,能不动手就不动手。
?这和我的观点是不是有所冲突?
没有。我的想法是,当我的生命的确有一定危险的时候,我才会豁出去。
平常那种鼻青脸肿啊什么的,忍着。
但如果要玩命,我也没法子。
人类世界日常生活中的第一法则:珍惜生命。命是父母给的,只有一次,别拿自己不当回事儿,你的命不只是你自己的。
不过,要是眼前的事情已经危及到你生命了,再不反抗就Game Over了,请拿出你最原始的野兽本性,不管用什么方式,给施暴者最大的伤害。
像鬣狗一般。
我从小是有这么一个模糊的意识,但始终没有确切的观念
第一次接触到类似的想法,是在小学看《绝世唐门》的时候。
不知道为啥,小学里似乎特别流行这种网络文学。贼火。周边的玩具店文具店、但凡是做小学生的生意的店都会进那么一些经典的爆红的网络文学实体书。
现在作为一个业余爱好写手,我也不好评论网络文学的好与坏。但在当年我还是个小学生的时候,的确花了不少时间借同学的书、蹭同学的书看。
当时霍雨浩第一次遇见王冬并和他打了一架,我们的男主霍雨浩说了一段让我印象很深的话——“但是,你记住。如果你再敢侮辱我,那么,就算是被你打死,我也至少会从你身上咬下一块肉。”
当然,这跟我现在的想法又有些不一样。
在看到霍雨浩这句话之前,我说过,我有模糊的概念。举一个我自己的经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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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低年级的时候,对那时候我很小。我是受一些孩子们的针对的。
具体原因我记不清楚了,孩子嘛,有时候他们讨厌我是不需要理由的。可能只是提早看出了我死宅的潜质,觉得还是提前把我处理掉以免走上歪路比较好。
是班长和他的小伙伴们不喜欢我,不喜欢就不喜欢啊,我又没有叫人一定要都对我友好,井水不犯河水老死不相往来我觉得也很不错。
但他们不啊,小孩子的世界很简单。不喜欢的人,打就是了。
现在想想,他们都是从小具有黄金精神的人——敌人,草。敌人,打。
在一个普通的中午,我普通地背上我可爱的米老鼠小书包,普通地准备回家。
他们普通地围上来,几个人想要打我。
我普通地想跑,普通地跑不掉。可我又不想被打。
于是乎,我一脚把最前面那个孩子的门牙揣进了他的肚子里。
真事儿。
我鞋子上还沾着血,那孩子嘴里都是红红的,时不时往地上吐几口。
其他人全部都安静了。
打人的我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怕的。毕竟把人打出血了,不知道怎么办。
下午,站在教室门口,当着全班的面被老师批评。
(老师对我很好所以只是批评。)
对方的家长也没有闹事,真的是一万个庆幸。
之后大家关系都很好,一直到毕业都乐呵呵的,勾肩搭背。
没什么。讲这么一件事儿,除了回忆我童年的愉快时光之外,只是想阐述一件事儿——我从小就懂得在危险的时候反抗。毕竟这是本能。
长大之后,发现受到伤害不能反击,本能被压抑,有点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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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也写在上面了。
在我看来,面对暴力,有这么几层。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人若犯我,礼让三分。
人再犯我,斩草除根。
这不是我的原创,好像是金星说的。我觉着,很有道理。
所以,我在刻画凉面对不良的时候,也是带着这个观念的。
你要是能和和气气跟我说话,尊重我,我可以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打我一下,我可以忍,出于礼貌,我还能跟你笑一下。
你要是得寸进尺,保证让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因为我们是弱势的一方,拼尽全力也可能只是我先输掉。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遇到危险,不要有过激的反抗,可能会有二次伤害,得不偿失。学会智斗,用各种合法的手段保护自己,才是正确的。
但是,真到了不得不亮出獠牙的时候,张开你的血盆大口,露出你凶残的眼神。
一个字,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