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3 分身药水

作者:特平庸青年 更新时间:2018/9/14 19:37:57 字数:4763

进入另一个组织,另一个学校都会感觉到不一样的文化,恐怕在这里也是一样。文化差距太大了,一群喊着口号的土匪开着商业街?反正任南飞是没遇见过的。

任南飞觉得为了更好的融入其中,应该去了解然后接受。

任南飞小声的向着裁缝问道:“裁缝姐,刚刚喊的这些到底是为什么啊?”

裁缝摇着手中的鸡尾酒,喝了一口答道:“其实就是大王为了凝聚众人,团结力量。然后不知道从哪里知道这些口号,就现学现用了。”

任南飞好像明白一些什么,就像军训这些东西,只有大家一起做了,才会有共同感和认可感。

任南飞又问:“那这些口号到底是怎么来的?”

裁缝摇头,“不知道,唯一可能知道或许只有书生了。你别小看他,他知道比所有人我们都多,这个问题只有他知道。”

没想到啊,这个吊儿郎当的书生居然还有这样的功能,万一遇见不知道岂不是要问他了。这下子不小心得罪他了,也不知道他在不在意。

任南飞觉得还是好好的道歉,结交一下比较好,不然未来的一些日子肯定是不好过的。想着在一众酒瓶拿出两个装白酒的,一个空的,一个实的。然后把白水注到空瓶里。

“书生哥啊”

“嗯?”

任南飞叹口气,“是我的错,我不应该把你拖入苦海的。我马上就去承认自己的错误,希望你不会因此恨我啊。”

书生疑惑的看着任南飞:“怎么,明悟了?”

任南飞点头,抱着歉意的眼光,将酒放在桌上,“正所谓久逢知己千杯少,遇到了朋友一定要喝个痛快。”

“久逢知己千杯少,没想到你居然还能知道这句话啊。就凭这句话,我干了。”

任南飞拿着杯子,杯子对碰,发出清脆的声音,正有着那种知己好友的情怀,然后三杯两盏的,看着书生面部有着红晕。

任南飞奇怪,居然不用斗气或魔法逼出来,真的干了。真的豪爽!

任南飞:“你看这句,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值不值得再喝三杯?”

“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好诗啊,值。”说着,书生又灌了三杯白酒。

任南飞看着居然喝的这么豪爽,莫非又是一个李白不成?居然千杯不醉的吗?

想着这些,任南飞拿起一个碗,将他的白酒倒满,“哥,我给你到上了。如果我再说句关于酒的诗,你再喝三杯如何?”

书生意气风发的甩头,“没问题,我倒是想看看你肚子里面还有什么墨水。”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这句怎么样?”

书生又念叨了一遍,摇着头说道,“不行,意境不行啊。这个催字不符合我们现在的情景。”

“那书生您看怎么改?”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醉,对,醉。这个字好。”

“成,您说醉就醉吧。那这杯酒?”

“喝,三杯就三杯。”

然后书生就拿着碗,喝了“三杯”。感觉有点醉了,碗和杯有点分不清。

任南飞喝着白水也有点涨了,实在灌不下去了,就此作罢。

回头看了一眼小萝莉大王,喝着铁拐带来的葡萄酒,也是丝毫没有贵族气质,拿着最好的酒,配着最好的菜,也不怕这几种味道在口里混合,失去原来的芬芳。

任南飞和这个世界的贵族打过交道,他们的礼仪很多,甚至于葡萄酒也是贵族的首选,每次喝的时候不仅要高脚杯,而且不同种类的葡萄酒有不同的品尝方式。有的每十分钟饮一口,口中的味道消失才能再饮酒。繁琐,闲的蛋疼,这是任南飞对于那些贵族唯一的评价。

嘿,果然进了土匪窝了!

小萝莉把整瓶酒灌完后,脸上也是露出红晕,然后低着头,不知道为什么任南飞觉得小萝莉并不开心,反而有着忧愁。虽然不是很理解,但是想来,这里的人都应该是和自己一样,也就释然了。

我怕死,我不愿承担勇者的责任,为什么要我一个外来人去承担这个世界的任务,如果我生于这个世界或许还好,但是我不是,没有认同感,没有归属感,为何要拯救苍生?对哦,我记得签订的契约中有一条是这样:对方会帮己方回到原来的世界,然后契约将彻底消失。可是真的能回去吗?我想家了。

看到大家这样如同宴席一样的热闹,任南飞不禁回忆起从前那段葱葱岁月。

那时候没有什么心机,在学校的元旦节日里,都会扯着自己的喉咙,然后唱出自己的声音。当然零食,饮料都是不缺的,还有节目,都是大家自己精心安排的。

而且那个时候自己的妹妹还亲切的喊自己哥哥,喊的心里暖暖的。

“哥哥,你再不起来,我就泼冷水了。”

“哥哥,你别老让我做饭好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没听过吗?”

“哥哥,你出去之后,千万别说认识我,也别说我是你妹妹。”

任南飞也不禁有点摇头,没想到自己这么思念家乡啊。自己都没想到。如果能回去的话,自然是要回去的,只能寄希望于那个最强的炼金师了。

稍微回忆了以前,正在感叹这个世界复杂的任南飞的身体被人推了一下,书生居然赤红着脸,迈着不稳的步伐走到场地中间。

“大家,我告诉你们一件事。”书生绕了360度,确定每个人都看见自己之后,笑呵呵的继续说道:“我啊,知道我兄弟……嗝,作了什么死,你们想知道吗?!”

老二目瞪口呆,“书生,你喝醉了。来个人,赶紧把他打趴下。”

任南飞也知道好像有事不妙,赶紧把他拉过来,可没想到书生居然力气比自己还大挣脱了出去。书生大笑,“兄弟啊,你知道吗?你居然干了我八辈子都不敢的事。”

书生指着任南飞,“你居然……看到了大王的屁股,还知道内裤的颜色和图案,哈哈哈,快点把你看到给大家乐呵乐呵。”

“咔。”一声清脆的声音打破整个热闹的场景,小萝莉捏碎了瓶子,阴沉的笑了,反问道:“那是什么颜色和图案啊啊?”

任南飞拍着自己的脑袋,看向最老最有权威的老二,谁知道老二头撇开,逃避他的目光,然后赶紧扶着书生事不关己的样子的说道,“怎么灌了这么多酒,难到不知道这酒的后劲大吗?”

后劲大?我又不喝酒,我怎么会知道的。

任南飞从小就被别人说自己蠢笨,可是自己知道自己从不愚蠢而且还非常的机智,只是他们不理解而已。遇见了这个问题,而且还是当事人问的,任南飞沉吟了两秒,便得出了答案。

“是白色没有图案的,可爱的,非常可爱的,非常非常可爱的,very可爱的内裤。”任南飞满意的说出这个答案,所谓的小屁孩不都是喜欢别人赞美的吗?既然是她问的,肯定想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吧。真是机智如我。

众人沉默不语,用眼神为他默哀,真的跟取名字一样,作啊!在这个众人都沉默的时候,书生还在后面说着疯话,什么“我都没看见过,我在这里这么多年了,怎么不让我看看?”,“大王,我也要看。”,“啊,我摸到了,怎么硬硬的。”

老二尴尬着脸,直接手刀砍他的后颈,直接让他入睡。嘿,再摸就让你真的见阎王。

小萝莉阴沉着脸开口:“你们都听到了?”

众人:“没有,没有,没有。”

小萝莉:“听到就听到了,没什么不敢承认的。”

众人使劲摇头:“绝对没有听到,没有听到。”

小萝莉笑了笑,可爱的脸仿佛人畜无害,甚至于想要守护这笑容一般。“没关系的,反正你们也会忘记的。至于这两个人,就拿来试试新开发的药水吧。”

任南飞不解,自己不是正确的解答了吗?他们看着自己更像是即将死去的人一般,不会自己答错了吧?!还有……

任南飞问答:“大王,什么药水?”

小萝莉笑的像只向日葵一样,“给血族的分身药水。”

……

这个世界是真的乱,任南飞不是第一次这么认为了。早就在步入这个魔法世界的时候,老乞丐就说过了,这个世界可能原先不是这么多元化,反而很单一,但是因为勇者才使得这里变得很丰富,他们带来的不止是武力,还有异域的文化,在任南飞的视角中,留下的这些文化,很有可能就属于文化入侵了。

文化入侵,举个例子,在一战的时候就被西方列强打趴了,于是日本就被强行接受了西方的文化,日本也是明白这些文化的重要性,所以也是拼命学习西方。

那么在这个世界里,血族,也就是吸血鬼们,也是完全可以强行开辟这个世界的。因为他们繁衍同胞只需要初拥,所以他们在这个世界绝对可以留下自己的族人,也就相当于留下了传承。所以对于小萝莉说的血族,任南飞没有任何惊讶。只是有点好奇着这个世界到底来了多少位勇者啊?怎么除了中国古文化还有血族都出现了?!

任南飞睁开双眼,自己躺在这条商业街上的青石路上,太阳并不耀眼,但很温暖。自己知道刚刚发生的一切,自己在喝“酒”,然后因为某件事的缘故自己好像被惩罚了,惩罚的原因自己居然不知道,但是自己知道惩罚的内容:尝试分身药水的效果。

血族的分身药水?

血族不就是那些蝙蝠吗?他们完全可以自己变成很多的蝙蝠,然后逃走,蝙蝠死的越多,损失的力量越大。但好处是几乎很难杀死,而且还可以通过吸血来恢复自己的原本的力量。

“所以说为什么要我喝啊?不是给血族的吗?”

任南飞起身,感觉身体并没有什么大碍,身上的灰尘拍了拍。看到大伙们都围观着自己和一条大黄狗……

这条狗晃悠悠的本来想用两条腿走路,但是很不幸,摇摇晃晃的居然没站稳又趴在了地上,然后就不起来了,“汪唔……”

怎么就连狗都能喝酒还能醉啊?

任南飞赶紧抓住这条狗,像只死狗一样,挣扎了一两下就没动了。任南飞往着围观的群众,问道:“这是你们谁养的狗啊,都喝醉了。如果你们都不认识的话,我拿给厨子做醉狗肉了。”

这时候最小的潇潇反而颤抖的说道:“这是书生哥哥,你不会真的把他吃了吧。”

“书生?”任南飞提起来,这条黄毛杂种狗是书生?一提起来,打量着他的下半身,呵。

“小作啊。”老二出声道。

“怎么了?”任南飞放下狗,狗汪唔一声就趴下了。

“大王已经走了,她告诉我这个药水的可能会出现些许问题,不知你觉得你自己的身体怎么样了。”

“身体?挺好的。”

“你确定?不再检查检查?”

“还需要什么检查,不信我给你……”任南飞这才发现自己的右手食指居然有点麻,而且还控制不了。

卧槽,不会真的发生了什么吧!

老二一看任南飞的脸色就知道肯定发生了怪事,这也是想象中的事,毕竟大家都知道大王制作的药剂都需要慢慢调试的,而试药这个过程都会很古怪,一般大王很少让大家试药,但是惩罚变成了试药之后大家就更安分守己,除了新来的小作同学。

老二叹了口气,“看来已经生效了,虽然闹不出人命,但如果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还是会随叫随到。至于其他人就散了吧。”

“哦”

“知道了。”

“喂,潇潇,别私自拖着狗啊。”

潇潇眨着萌萌的大眼睛,可怜的说道:“我想养他。”

“他是书生。”

“我想养……”潇潇释放出钛合金可怜兮兮萌萌可爱的眼神,这分明是受了委屈才有的眼神,居然这个时候释放,让人难以拒绝。

老二拿起主意说到:“就让潇潇养着吧。”

“谢谢老二爷爷。”潇潇的眼睛笑出月牙状。

“不要养死了。”

潇潇拼命的点头。

任南飞看着这和谐的画面,不要养死了,提示的很到位啊,也就是养死过?!感觉又得到什么不得了的秘密啊,保重啊,书生。

任南飞摆着手给书生道别,看着潇潇把这条黄狗拖进了澡堂里,头撞上了门槛,咚的一声才拖了进去。

“再见,保重,我会记得你的,兄弟。”

回过神来,才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做些什么呢?先建个店铺吧。

这个地方什么店铺都有了,看起来几乎不怎么缺其他东西。一般的生活用品都可以可以在杂货铺买到,就像地球的超市一样,很杂但东西倒很多,所以自己选择的东西应该是这个地方没有的。

如果造一个零食铺怎么样?但是自己好像不会做啊,好像这个世界也是缺乏这样的小零食,虽然有一点糕点和下午茶,但是却没自己那个世界那么丰富,自己也就不好进货了。

“叽”

再想一个吧。大家来到这个地方好像总觉得缺点什么,感觉没有什么东西将大家聚起来一起玩乐,哦,是缺乏娱乐设施,既然这样的话,要不要建个赌坊?

“叽。”

要是赌坊的话,说不定会染上赌瘾,但是只要加上文化的王冠就行了不是吗?比如麻将。

“叽。”

我记得麻将传到了外国之后,将万字该为笔画,一万是一划,三万是三划。然后将东南西北风改为不同颜色的风图案,白板改成了四季,中改成了龙。这么一来更加有内涵而且易懂。就按这种套路绝对可行。

“叽。”

“别叽了。”任南飞不耐烦的将这个在地上爬的家伙叽叽叽的家伙抓住,一看,惊了,居然是自己的样子!不过年龄更小,身体只有拇指大小,这才发现抓住他的右手食指也消失不见。

“食指小子?”这就是拇指姑娘的翻版?

“叽。”食指小子完全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从手掌爬着往外面走,就连“悬崖”也丝毫不影响他前进的脚步。要不是最后抓住了的话,后果真的难以想象啊。

任南飞马上确定了一件事:这个家伙没有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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