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变迁
神话演变
女娲神话的第一批的古书籍记载是先秦时期的《山海经》以及《楚辞》(虽然《说文解字》记载西周末年的周宣王太史籀所作著作中有娲字,但已亡佚,仅作传言)。尽管二书中的记载还比较模糊朦胧,但今人多肯定其以造人为职能的始母神神格意向。袁珂先生就将《楚辞·天问》中的记载诠释为:“女娲作成了别人的身体,她的身体又是谁作成的”诘问。[36]丁山先生则更为明确地认为这两句话说明:“在战国时代中国人固已盛传女娲造人的故事了。”
至于《山海经·大荒西经》中女娲的说法:“有十位神人,名字叫女娲之肠。是由女娲的肠子变成的。居住在栗广的原野上,紧挨着道路。”[37]袁珂则以晋人郭璞注为解“或作女娲之腹”又云“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其腹化为此神”,并以汉人许慎和刘安的话作为参证。丁山也认为这“显然又是孕毓人类的寓言”。虽然如此,这些记载当中仍然没有明确提出女娲造人的说法。
女娲化生
除了造人之外,先秦典籍中女娲为乐器始神(发明笙簧等)的记载也应该是女娲造物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似乎尚未引起学者们的足够注意,尤其是它在移位到文学中的浪漫题材,更是缺少关注。《礼记》与《帝王世纪》、应劭《世本·作篇》作“女娲作笙簧”,可见孔疏不误。这短短五个字的记载却成为后代文学家驰骋才华的平台。
古籍中最早明面提出女娲造人故事的是《风俗通义》,这则故事虽然正面描写了女娲造人的事迹,显示出女娲始祖母神格的地位,但毫无疑问,其中已经烙上人类社会变迁的影子。“抟黄土作人”被认为是人类文化史上制陶技术的发明在神话中的投影,而所造人类产生富贵贫贱之分则是人类进入等级社会的反映。这说明,神话一旦离开了它自身的生长土壤,它的形态就要随着新的生长土地而呈现出新的姿态。
同时,女娲还是人类得以延续的婚姻之神。《风俗通》云:“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罗泌认为:“以其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因典祠焉。”这应该是人类进入婚姻制度之后所赋予女娲造婚神话的痕迹。[38]
造人考究
《风俗通》中有关女娲的短文:
1.民间传说,天地开辟之初,大地上并没有人类,是女娲抟捏黄土造了人。她干得又忙又累,竭尽全力干还赶不上供应。于是她就拿了绳子把它投入泥浆中,举起绳子一甩,泥浆洒落在地上,就变成了一个个人。后人说,富贵的人是女娲亲手抟黄土造的,而贫贱的人只是女娲用绳沾泥浆,把泥浆洒落在地上《淮南子·说林训》提出了女娲与诸神共同造人之说,当女娲造人之际,诸神一起来襄助她:“黄帝造出女男性别,上骈造出耳朵眼睛,桑林造出胳膊手掌,女娲所以能多般转变[41]创造化育。”汉末学者高诱注解:“黄帝,是古代的天神,在开始造人的时候,造出女男性别;上骈、桑林,都是神的名讳;女娲,是天下共主的王者。多般转变创造化育,这里说创造化育(人类)的社会进化大业并非只是一个人的功劳。”[42]
后续时代提出另一种传说,女娲是与伏羲为兄妹繁衍人类[43],《独异志》卷下:从前宇宙初开时,天地之间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下,而天下未有别的人民。女娲兄妹相议想结为夫妻,又自觉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同意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请将天上的云都合起来一团,要不就把云散了吧。”于是天上的云立即合起来,二人就成了夫妻。[44]中华民族都是俩人的子孙后代。
造人解读
《风俗通义》记载:凡有女娲庙的地方,都盛行到女娲庙求子的习俗。虽然,这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却浸透着一种原始生殖崇拜文化。原始时代,部落战争十分残酷、频繁,而且全靠人力对抗,死亡者众多。所以,人们期望女性大量生育,使氏族人丁兴旺,才能避免灭亡的命运。
根据上古神话的描述,开始她使用黄土捏人,但因为速度太慢,便使用柳条甩泥土的方式造出大量的人。先前用黄土捏出的人是达官贵族;后来甩泥土方式造出的人则是平民百姓。造人的方式存在区别,这样的传说也被认为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统治者为了向民众灌输“天命论”,以达到维护统治的利益。
典籍记载
《楚辞·天问》:“登立为帝,孰道尚之?女娲有体,孰制匠之?”(东汉王逸注:“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其体如此,谁所制匠而图之乎?”)
《山海经·大荒西经》:“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东晋郭璞注:“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
《说文解字》:“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
《太平御览》卷七八引《风俗通义》:“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务剧,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
共15张
女娲补天
《列子·汤问》:“天地亦物也。物有不足,故昔者女娲氏炼五色石以补其阙;断鳌之足以立四极。其后共工氏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折天柱,绝地维,故天倾西北,日月辰星就焉;地不满东南,故百川水潦归焉。”
《列子·黄帝》 :“庖牺氏、女《淮南子·说林篇》:“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娲所以七十化也。”(东汉高诱注:“黄帝,古天神也,始造人之时,化生阴阳;上骈、桑林,皆神名;女娲,王天下者也。七十变造化。”)
《淮南子·览冥训》:“伏羲、女娲不设法度,而以至德遗于后世。何则?至虚无纯一,而不喋苛事也。”
《世本·帝系篇》:“女娲氏命娥陵氏制都良管,以一天下之音;命圣氏为斑营,合日月星辰,名曰充乐。既成,天下无不得理。”
《博雅》引《世本》云:“女娲作笙簧。笙,生也,象物贯地而生,以匏为之,其中空而受簧也”。
《世本·氏姓篇》:“女氏,天皇封娣娲于汝水之阳,后为天子,因称女皇,其后为女氏,夏有女艾,商有女鸠、女方,晋有女宠,皆其后也。”
《风俗通义·卷一》引《春秋运斗枢》:“伏羲、女娲、神农是三皇也。皇者,天,天不言,四时行焉,百物生焉。三皇垂拱无为,设言而民不违,道德玄泊,有似皇天,故称曰皇。皇者,中也,光也,弘也。含弘履中,开阴布纲,上含皇极,其施光明,指天画地,神化潜通,煌煌盛美,不可胜量。”
《礼记正义·明堂位》:“女娲之笙簧。”孔颖达疏引《帝王世纪》:“女娲氏,风姓,承庖羲制度始作笙簧。”
《潜夫论》:“世传三皇五帝,多以为伏羲神农为三皇。其一者或曰遂人,或曰祝融,或曰女娲。其是与非未可知也。”
《水经注》:“庖羲之后,有帝女娲焉,与神农为三皇矣。
《诗含神雾》:“含始吞赤珠,刻曰:玉英生汉皇,后赤龙感女娲,刘季兴也。”
《抱朴子·释滞》 :“女娲地出。”
《春秋繁露》:“雨不霁,祭女娲。”
《路史·发挥一》罗苹注引《尹子·盘古篇》:“共工触不用山,折天柱,绝地维。女娲补天,射十日。”;“……世遂有(女娲)炼石成霞,地势北高南下之说。”;引《风俗通》 :“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以其(女娲)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皋禖之神。“
《归藏·启筮》:“昔女娲……昭昭九州……平均土地。”上引:“……和合万国。”
沿革发展
母系社会
女娲造人的神话,反映出早期人类社会的生活状况。人类历史上存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当代民族学和民俗学的资料表明,母系社会的原始宗教神话早已不存在,但其残余形态却大量广为流传。女娲造人的神话正是含有母系社会的影子,并非纯粹杜撰,是早期血缘时代之母系社会中女性占据人口生产主导地位的反映。对于女性而言,男性在一开始处于劣势。男性对于自己在人口生产中作用人类历史之父系社会取代母系社会的进程,乃是以人口生产为其主导的血缘社会向以物资生产为其主导的物缘社会的转变。此一转变一旦完成,社会的主要意识形态,便不再是血缘情结,而转变成为物缘情结以至金钱情结。物缘关系即物质的依赖关系,成为此时人类社会群体的主要人际关系,功能要素。
在此“物缘时代之父系社会”中,即使是“血缘关系”,也逐渐由女为中心转变成为以男性为中心。出土的文物说明,在突出女性性征的女神塑像之后,世界各地都开始制造突出男性性征的男神塑像。女性生殖器崇拜向男性生殖器崇拜的转变,以及产翁制(一种在孩子出生之后,立即让母亲离开,而让父亲上床怀抱婴儿,卧床坐月子的风俗)的发生,都说明:在物缘时代,女性不仅没有掌握物质生产的控制权利,而且也失去了人口生产的主导地位。女性因之而由女神沦落为女奴,甚至沦落为神女即妓女。黄帝曾向之问道的素女一类人物,成为男性发泄**的工具。
所有这些女性性地位的低落,其实不过是一种非本质的表象。就其实质而言,女性性地位的低落,主要是因为她们没有掌握物资生产过程中的物资所有权、生产控制权以及产品分配权。即使是在物缘社会之中,一旦女性由于某种历史的机缘掌握了这些权利,她们的**役状态就会顷刻瓦解,她们的性关系地位就会随之提高。武则天的故事,可以使人们对此产生深刻的印象。近代一些妇女解放运动的女权主义先驱,之所以把目光注视着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和改善,正是基于对此实质的深切认识。
正如女人不会永远甘心女奴的地位。随着信缘时代(亦称信息时代)的到来,女性真正开始成为女人。在这个全新的信缘时代,女性、男性已经无须白白耗费精力再去争执人口生产的牛耳。两性在物资生产过程中由于自然造物而形成的体能差异,也已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变得无足轻重。
当今时代,信息生产占据主导地位。在此领域之中,就其自然本性而言的女性、男性,都不再具有天生的优势。在超越两性差别之信息生产过程中,女性和男性开始分有真正平等竞争的机会。尽管由于历史的原因,这种真正平等竞争的机会,尚未完全由两性均分。不仅如此,超越两性差别之资讯的优势,正在成为拥有生活资料和生产工具、控制物资生产和商品分配的重要条件。
在这个以信缘关系即信息的依赖关系为人类社会群体主要人际关系、人类社会结构主要功能要素的全新的信缘时代,女性和男性的畸形发展(诸如神女和面首、吃青春饭之类)正在逐渐失去实际的意义;从而,女性和男性例如清人陈康祺《郎潜纪闻》描述:金秦桧门宗伯,奉命祭祀古帝王陵,回奏女娲圣皇,于是陵殿塑个像,村妇女都去祭祀,很惊讶看到听到命令有关部门整顿。奉圣旨照所议行。康祺论断:妇女祭祀,原本属于禁止命令。若说女娲氏是男、是女,那茫茫太古时代,荒幻难考察,百家纪说,更多错误……古书籍大都指向为女身的很多,但是怎么知道这不是互相附会。并且将妇女做为天子,道德正义有违于当今阳刚,恐怕会被后世流传垢弊,就如同唐朝人曾用这贡奉献媚武则天。听说从宗伯奏报后,河南地方官员拟改为男人像,臣的意思也类似不安。据《列子》注说:“女娲是古代的天子。”只有采取他的意思更换形象,装饰是木材为主,而刻写说:“古代皇女娲”,就可以称对正并且典礼也不荒废了。让知礼的清楚本质。[47]
这则笔记反应了多方面的信息:一是清朝妇女地位低下,连祭祀都是骇人听闻的行为;二是女娲是众多妇女心目中有至高无上的神祗,她们甘愿犯禁受罚也要祭祀女娲,女娲信仰已经深入人心。
女娲壁画
朝廷强行禁止女娲崇拜,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妇女祭祀女娲很可能点燃压抑千年的女权激情,进而破坏男尊女卑的社会秩序。
对女娲性别,陈康祺只是怀疑,而赵翼的《陔余丛考》干脆说“有男人而女名者。如帝有女娲氏”同书《女娲或以为妇人》描述:女娲,是远古的圣明帝王,上古没有文字,但是用音节呼叫,后面的人因为读音而贴上字,正好得到这个“女娲”二字,当初最早并不是因为她是女人,所以加上这称号的。《风俗通》说:女娲祈祷祭祀上天,为女子婚姻设置行媒从这里开始。《路史》因为这个,记载女娲辅佐太昊,对苍天祈祷,而充当妇女,订正姓氏,职位婚姻,这就是神媒。那么女娲也只系创设婚姻媒人的人,而不能是女子的。于是后人根据女娲的名字,于是有认为女人的。王充《论衡》引董仲舒的说法:久雨不止,就去祭祀女娲。按照董仲舒的思想,因为女娲为古代的女性帝王,男人属阳女人属阴,两股气息(不调)造成危害,所以祭祀女娲以求保佑了。王充又说:现 在一般图女娲大多是妇女的形象。所以女娲被谣言传说是女人,这来历便久了。[48]
赵翼的言论有意曲解女娲性别,没有提供女娲为男性的证据,臆断女娲非女,曲解古文。创置婚姻媒妁就不能是女人——这种逻辑不可靠。他还把已经去世一千六百多年的王充也拉来“佐证”。
不过王充也有丑化女娲之嫌:“久雨不止,祭祀女娲”,在礼节上有什么见地。伏羲、女娲,都是圣人一流,舍弃伏羲去祭祀该是时人已经发现了这个矛盾,晚唐李亢发挥想象,在《独异志》里为二人成婚制造了合理的细节,女娲兄妹说:“上天如果要让我们兄妹两人结为夫妻,请将天上的云烟都合起来;如果不准,把云烟散了吧。”于是云烟马上就合在一起,妹妹就来到哥哥身边,于是结草为扇,以挡住两人的脸。现 在人们娶妻拿着扇子,就是这样的例子。[50]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并没有说“兄”就是伏羲,作者也知道二人并列三皇,强行婚配有伤大雅。况且当代已有伏羲女娲为夫妇的传说,虽然语焉不详读者自然会合二为一,李亢之狡黠可见一斑。用合理情节设置成功掩盖了新作品与旧传说的矛盾,把“娶妇执扇”的风俗附会到女娲身上,成功的把女娲伏羲结成夫妻。
这些学者缘何煞费苦心的曲解女娲性别和身份。丑化女娲是为凶神、变女娲为伏羲妹发生在东汉,正值儒家思想发扬光大,“天尊地卑,男尊女卑”广泛普及的时期,再加上两汉政治一大特色是经常性的太后垂帘,外戚秉政。对女主执政黑暗统治的深刻恐惧使女娲遭受牵连,对外戚秉政的司空见惯又让“二皇”结成兄妹。
曲解女娲性别主要发生在清代,亦值重男轻女严重的时代之一,女性拥有造人补天的巨大力量被考据学家本能的否定排斥。所以寻找女娲是男性的依据并设法曲解。但是女娲性别在千年传承中早已定格,强大的文化惯性让他们的苦心孤诣难以遂愿。
唐代文人改变女娲独立女神地位的原因,在李商隐的《宜都内人传》可以找到答案,武则天当政,重用男宠**宫廷,宜都内人委婉劝诫:古代有女娲,也不正好就是皇帝,帮助伏羲,治理天下吧。以后的时代姑婆有超过庭院主持世间事的,都没有做对,大多是辅佐昏庸的主子,不然就是哺育教养小孩。只有大家去除夫姓,下了饰物,身套王服头戴皇冠,吉祥的征兆一直呈现,大臣们不敢妄动,是真命的皇帝。[51]
女娲造人(连环画)
《宜都内人传》虽是小说,却真实反映了以李商隐为代表的晚唐文人的女权观念,武则天是历史上的女娲二世,她的帝王身份不仅颠覆了当时的男权社会,而且极具示范效益。武则天薨后,其儿媳韦后、其女太平公主皆有称帝欲望,让男权主义者意识到这种示范效益的力量及对男权社会的潜在威胁。
他们要彻底杜绝女性的权益意识复兴,消除女权主义的文化基因才是永葆男权的根本途径。也正是在这种男权危机和群体男权觉醒的作用下,女娲被动的和伏羲结为夫妻。丧失了独立身份。但是无论男权主义者如何煞费苦心的曲解,都没能颠覆代代相传于人民心目中的独立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