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陈述一下我的现状。
我站在一条漆黑的小巷之中,到处充满着一股皮革恶心的腥味。眼前站着几个同样恶心的小混混,身上的衣服花里胡哨的,一看就知道不久之前宰了一只肥羊,不过他们的品味实在是太差,只会挑一些最张扬的服装,一双踏在地上哄哄直响的皮靴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手中拿着我新认的父亲嘱托我买的魔法试验材料,正急着要送回去,根本没有功夫和他们纠缠,于是抖了抖身上见习魔法师的长袍,希望他们就此离去。
“啊啊,原来是个魔法师啊!”他们笑得更欢了,从他们喘着气息之中,我闻到了浓浓的劣质酒的气息。怪不得他们不怕我,原来是喝醉了。
“你们是谁的手下?迪恩还是肖克?我可和你们老大熟得很。我现在身上有老师分配的任务,没有时间和你们浪费。”我看着他们淡淡地说。
“我们不认识你说的那几个人,”他们一共五人,开始移动脚步把我包围起来,“还有不要用魔法师来压我们。”说到这句话的时候,他们眼中忽然爆发出一股极为凶狠的光芒,完全没有刚刚醉醺醺的样子。
怎么回事,这一代的混混统领就只有迪恩和肖克啊?混混虽然不是什么光彩的职业,不过他们地盘划分是十分清楚的。顿时,我恍然大悟,他们根本就不是什么混混,他们应该是骑士。从他们脚下看似乱舞章法,其实相互配合的步子来看,他们根本就没有喝醉,他们一开始就是针对我的,准确来说是针对我身上这一身魔法师长袍。一般见习魔法师手无缚鸡之力,法力又根本没有什么威力,所以几个骑士要玩我真是轻而易举。
明白这些家伙的意图之后,我二话不说,把枪就射,当即就爬下去三个。
“什么,魔法师你耍什么枪啊?”领头的光头大哥实力较高,躲过我的第一轮连射,惊诧地看着我。
我放下射空的枪,掏出便携式的炸药。“谁说魔法师一定就要用魔法啊?不服,不服你也来射我呀?”其实我早就算准他们绝对没有枪,就算有也绝对不会用。
轰。
一阵烟雾过去,就只剩光头老大一个人站着了,之间他的身前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金色贝壳状的光环,这就是他能挡住炸药的关键。“本来不想杀你的,可是你逼我!”他踏着同伴的身体,如同一列列车一般向我冲来,只见他身前的贝壳越来越尖,好像一个钻子一般越来越亮。
其实我想说这位大哥的光头要比钻子亮得多。
轰。
有是一阵爆鸣,气浪把光头大哥掀起来三米多高。其实早在刚刚我就在小巷之中埋下几个装着炸药的罐头,刚刚还想提醒一下那位大哥,不过看他那么嚣张,我还以为这点小伎俩他早就看破了,于是就迟疑了一下,可悲的高阶守护骑士的守护之盾只能挡一面,来自地底的爆炸带走了光头的下半身,也了解了他的下半生。
就是这样到处能卖的枪和炸药,外加一点小技巧,任何人都能轻易秒杀一个刻苦修炼了20多年的高阶骑士。现在的时代早已不是剑与魔法时代了,现在是枪与魔法的时代,甚至魔法的光彩都被掩盖了起来。所以骑士们面临了一个可悲的局面,可是他们从小接受的骑士精神教育让他们认为用枪去暗算别人是小人才干的事,他们努力维持骑士最后的正统。
同样,他们也恨魔法师,因为最开始就是炼金术师研制出炸药的,而后魔法因为能找到炸药做不到的事,所以收到的影响也不大。而现在人人都相信自己的手枪而不再用骑士,所以骑士们非常嫉妒魔法师能够一直保持原有的地位。
一般来说,魔法师和骑士都是不会用枪的,他们是传统最后的传承者,他们相信自己的力量,不过在我看来这实在是无比愚蠢。
刚刚那几位可能收到了什么刺激,所以想找人撒气,看见我是见习魔法师好欺负,于是就不看眼地围上来,怎料我穿上这身魔法长袍不到两个月,以前我一直是混黑社会的,习惯见人就开枪射的好习惯,这样才轻松料到那几个骑士。
说道黑社会我不由地自豪一把,小弟今年15,可是退隐前已经是这个小城的黑暗霸主了。其实我第一跑得不快,第二不会魔法,第三没有做官的老爸,是个孤儿,我的事业是全靠我的智慧和枪法一点一滴打拼出来。知道有一天,一个胡子拉茬的老法师跑过来说我是他儿子,要我跟他去学魔法。
其实想一想,我是一个孤儿,身上除了黑暗霸主这个头衔就一无是处了,认了个爹还能学魔法,以后不用开枪还能有饭吃,这等好事我怎么可能会错过,于是立刻把城市分划给我的两个手下,迪恩和肖克,自己和新认的老爹享福去了。
当时我出城的时候,老百姓涕泪交加。“混世大魔王终于走了。”“别再回来了。”他们的挽留之声响彻全城,我不禁感到深切的自豪。
没想到我到了老头那就傻了,住的是不错,两个人住一整个城堡,不过卫生全都是我来打扫,老头把洗衣服美其名曰“对于水系魔法的精准操控以及简单应用”,把扫屋子称为“封闭空间内的风系魔法的实践探究”,把做饭称为“学习火系魔法的必要温度操控练习”。由于我现在只是一个魔法学徒,所以要苦练基本功,这些劳动我天天都得做。要不是老头还教我魔法,我还以为我已经脱身于反社会的恶人集团,投身于家政服务的洪流之中。
至于我的魔法学的怎样。
开始学习一天后。
“老爹,我现在的魔法使得怎样,和同期的其他人比起来怎样。”我抛了个火球后问道。
“……嗯,你很有天赋。”老头看着我惊讶地笑。
“哈哈,我是谁啊!”我说着玩了个风刃。
开始学习一周后。
“老爹,我现在的魔法用得怎样,和你当年比起来怎样?”我抛了个火球后问道。
“……嗯,……嗯,你很有天赋,继续练习。”老头看着我淡定地笑。
“哈哈,我是谁啊!”我说着玩了个风刃。
开始学习一个月后。
“老爹,我现在的魔法用得怎样?”我抛了个火球后问道。
“……嗯,……嗯,你很有天赋,继续练习,千万不要气馁,你还是可能有成长的空间的。”老头看着我嘴角抽搐地笑。
“哈哈,我是谁啊!”我说着玩了个风刃。“等等,你什么意思?”
“就是说你很有天赋,虽然现在魔法使得很烂,不过还是可能成为一个优秀的魔法师的。”
“什么,原来我只是个残次品,我刚学魔法是你不是还老夸我么?”
“你第一天学魔法就学会了火球术和风刃,确实是个天才,而且甚至能默发,很厉害。”
“那我不就是天才么?”
“可是您不能学了一个月后还是只会抛火球扔风刃啊!”
“……我有努力的,我的火球体积是原来的十倍……”
“可是你不能只会这两种魔法啊,再怎么说你也该学个高级点的了。”
其实,这不能怪我,我就是看不懂魔法书上的个个原理和系统,那些高级点的魔法不仅要会念咒,有魔力,还要对于魔法有一些深刻的见解,本人就是学不来。老头一直叹息浪费了我满身魔力,以后干架别人跺跺脚,放个地震术,或者振臂高呼一声,招出个落雷,我就只能扛着两个大火球找人拼命了。
于是为了防身,我保证枪不离手,果然还是这家伙好用。
回忆结束,我现在是给老头搬东西来的,东西老头早就订好了,似乎是为了让我脑袋开窍专门准备的。我们出城堡一概用传送魔法,我现在还不知道城堡的真实位置在哪。说道传送魔法,不是我自豪,本人最大优点就是魔力多,老头要是带着这么多东西传送得喘上半天,我就不用了,果然还是小伙子身体壮。现在这些东西事关我的“开窍”问题,我也想早些回去,于是才出手解决到那几个骑士。
这时,忽然有马蹄声响,只见城市守军听见爆炸声赶到了。
“魔法师先生,您没事吧。”守军真实识相,看到长袍,立即换上一副讨好的态度。
“没事。”我有急事,没时间和他胡诌,急着向城门赶。
“是我们到晚了,对不起。”说着守军就向着我跑来。
“……”我预感到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但愿我能在午夜赶到城堡,老头说脑力开发只能在那时做。
轰。
红光乍现,人仰马翻,守军大哥有幸步光头大哥的后尘。
剩下的守军立刻把我包围了起来,看来我的乌鸦嘴又灵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