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淑英在树上靠着,不停地看手表,又不停地把手放回身体的一侧。
从远处看淑英是一个很大方很贤惠的女孩子,长长的黑发,配着简单的头绳,一副开朗的表情,而且发育也比较早,才初中一年级胸脯就微微隆起来了,这样发育早的同学无论从什么方向看都觉得成熟稳重。
然而,淑英和雪依两个人是截然相反的。简单的说,如果说雪依是白色,那淑英就是黑色;如果说雪依是太阳,那淑英就是月亮;如果说雪依是天神宙斯,那淑英就是冥王哈德斯。淑英扼杀了无数年轻人的生命,不是杀掉他们的身体,而是杀掉他们的意志和心灵——简而言之就是用非常狠的,让人一听就毛骨悚然,陷入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状态——没错就是“生死符”。
淑英有两件传家之宝,一件是长约两米的大砍刀,每天淑英都认认真真地用清洁剂擦拭着刀身,看样子好像一有空就想把刀拾起来挥舞几下。据说这把刀是元朝时和她有血缘关系的某人拿着征战四方的。现在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成了淑英威胁别人的武器,动不动她就说:
“信不信我用哈德斯重剑把你从腰间分开砍成两段?”
听到的人无不战栗,而且去过淑英家的同学都知道,她家确实藏有一把“哈德斯重剑”。
另外第二件东西,据说是某个邪恶的巫师埋藏起来的宝贝,是一个上面插满各种各样大头针的,有点凌乱不堪的稻草人,不知道这稻草人已经存活多久了,反正淑英有时会忽如其来地说:“我会让你下地狱的,等着瞧吧。”结果谁都不敢接近地狱使者淑英,万一真有地域摆渡的少女把他们拉向冥河的对面就惨了。
蒋淑英又不耐烦地看了看手表,最后她拿起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号码,一阵忙音过后,她对着电话那头说:“喂,妈妈吗?”
“啊小英啊。”淑英的妈妈用温柔的声音问,“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是忘记带什么东西了吗?”
“那些都不是,你女儿的我身体好得比一匹脱缰的野马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不是很糟糕吗?”她的妈妈颤抖着问。
“那个先不说。”淑英若无其事地说,“妈妈,能帮我去买两包大头针吗?如果没有大头针,绣花针也行,钉子也无所谓。”
“行是行,不过为什么要这些东西呢?”
“今天晚上我要开坛祭祀。”淑英面无表情地说,“为了诅咒某个将我遗忘的敌人。”淑英的脸色出现暗黑色阴影,并且嘴角不自主地抽动着;她的妈妈吓得不轻。
“孩子,用不用给你找医生?”
“以吾辈之血作祭品,万恶的魔鬼啊,请屈尊降临在我的身边吧!”
“啊,你等等,等等啊……孩……孩子她爸,咱们家的小英疯了,快点想办法啊!”
“快……快拨急救中心的电话!”电话那头显然慌了。
“急救中心是119吧?”妈妈焦急地问。
“没错快点拨!”
片刻之后,雪依轻轻地来了,她没有带来一片云彩,倒是带来了几盒便当。这些是她早上在接过淑英电话之后,赶着做出来的,因为今天午餐要雪依来准备。雪依带着歉意的大笑脸款款来到了淑英的身边,笑容可以让融化任何人。
“啊,淑英。”雪依说,“你来得好早啊。”
“是你来晚了吧?”淑英阴沉着脸问。
“是吗?啊!或许是这样,啊哈哈哈……”
“我要用钉子诅咒你一千回,然后再用哈德斯重剑把你的手啊脚啊一个个都锯下来,把手接到脚的位置,把脚接到手的位置上!”
雪依闭上眼睛想象了一下自己的新形象,然后猛地摇摇头,喊道:“太难看了所以不要!”
“那你说我应该怎么惩罚迟到的坏雪依呢?”
“不算迟到哦!”雪依说,“出门的时候我撞到了林海汐哥哥,他说:‘得利斯图尼亚纳兰不尼斯共和国内,如果约定的时间在八点钟,那么九点钟到那里都有点早,其实应该比约定的晚两个小时才行,因为得利斯什么什么国的公民,是从八点开始准备外出的,而不是八点钟就到达了约定地点。’”
“你那个什么国在哪个洲?”
“听说在北极洲里。”雪依理所当然地说,“而且得利斯图尼亚纳兰不尼斯共和国内,非常盛行红萝卜哦!!林海汐哥哥告诉我的。”
“为什么我觉得他是在耍你。”
“世界上的人都是善良的你知道吗,淑英?他们不会无缘无故地去骗与自己不相识的陌生人的。”
“我认为那个笨蛋林海汐和你不是陌生人。”
“而且从他阳光般的笑脸中,我读到了真诚,这种真诚和我熟知的红萝卜一样,是纯洁的无污染的。”
“那是绿色蔬菜……所以才是无污染的吧?”淑英说,“话说今天我们要去哪里玩?”
“去公园的秋千那里吧,上次我看到好多好多蚂蚁用比我们多的腿爬啊爬啊,忙来忙去,我准备把便当里的饭菜分给它们一点。”
“好吧,服了你了。”
看来暗黑系少女碰到雪依这种纯天然少女,也没有任何办法施展开自己原有的威力,战斗指数也是直线下降——基本上从职业拳击手降到了班级里的体育委员。
两个人顺着这个公园的小径慢慢地走着,而且还要好的牵起手。这样让旁边许多的男同胞们眼睛眯成了心形——有这么让人着迷的两个不同类型的少女经过,让许多男同胞都很兴奋。但是淑英用眼睛一一回瞪着那帮人,就好像用眼神在说:“你再看的话小心我把你眼睛挖出来。”几个男同志赶忙转移视线。淑英心满意足地露着不可名状的微笑——看上去还有点恐怖——然后搂着身高比自己小一号的雪依继续向前走去。
这里就是城市里面占地面积第二大的公园,正名叫绿柳公园,可惜大家喜欢俗称“柳树公园”,原因就是这里一到夏季就满是柳树,而且面积很广,如果不想按照小径去走,非要钻进柳树生长的土地玩躲猫猫的游戏的话,很容易“壮士一去兮不复返”。这也说明了这个公园的面积之大,而且据说——已经得到证实——树林里有各种各样的小虫子,所以大多数女孩都不敢染指那里,怕壮烈牺牲——不过淑英是拥有大无畏精神的少数女孩子之一,对她来说玩弄动物的小尸体都不眨眼睛。
然而就在进入公园正中央的被绿树环绕的广场时,淑英看到了自己最不想看到的两人,雪依也看到了作为主角邻居的两位,他们也同样是雪依和淑英的同班同学——
林海汐,林小珍,兄妹二人。
“呦,”海汐用他独特的声音说,如果要形容的话,只能说他的声音让多情的女孩子听了之后,那位女孩子很可能误会海汐对她有意思。海汐的声调是一种柔和的,在雪依看起来很真诚很关心人,在淑英看起来有点恶心——哦不,是恶心透了——的声音。
海汐缓缓站起来,林小珍赶忙跑到哥哥的身后,用献殷勤的目光对着哥哥说:“哥哥,我来给你捶背,坐这么久一定累坏了吧?”
“啊,没关系,有小珍陪着我,就算是坐上一百年变成石膏也不会寂寞。”
这就是淑英最受不了海汐的地方。
海汐走到雪依身边,伸出右手仿佛要邀请雪依跳舞一样,淑英急忙把雪依挡在自己的身后。
“你……你干什么你?”淑英问。
“我只是想说,啊,好巧啊,在这里遇到你们,真是奇遇啊。你说对吧,蒋同学?”
和别的同学不同,海汐除了自己的妹妹以外,任何人都称呼为“姓”加上“同学”的格式,比如说蒋同学,罗同学之类。
“啊哥哥。”小珍从海汐身后跑过来,笑容满面地看着哥哥说,“哥哥,不要丢下我一个人。”
“啊!”海汐用他诗朗诵的语气感叹道,“我怎么会丢下你不管呢,小珍?”
“这个变态兄妹是哪个变态作者设定的?”淑英用怀疑的目光盯着海汐,心里发问。“一定是哪个小说里面的主人公穿越到我们这里来了吧?要不怎么一见面就觉得有异样感?”
“嘛……嘛……别在意。”海汐说,顺便说下这个“嘛”字基本上是指“算了”的意思,一般人是听不懂的,但是海汐的同学大多数都知道海汐的语言——明显的“骨灰级御宅族文化”的副产物。
淑英撇了撇嘴,为什么今天一开始就要遇到人生中最不想见到的两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