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话 走出森林

作者:大宝真好 更新时间:2011/6/6 11:05:59 字数:0

南星三人和雄狮佣兵团相互作了简单的自我介绍后,才得知了对方的名字。

单肩强壮男子是雄狮佣兵团团长,名字是单字一个 樊,跨部绑着有两个类似手套的东西,应该是他用来战斗用的。

红发女子的名字叫做米妮,腰间系着盘旋的细长鞭子。

在后面愣愣站着的大个子,说话有时会有些断断续续,南星仅记得好像是叫作木头,手上拿着大锤子,因为高大加上肥胖,大家都称呼他大木头。

站在最后面,散发着阴冷的老男人,叫做孤舟,简洁的话语,和秦可云确实有得一拼。而且惜字如金,有些瘦弱矮小的身躯和大木头形成鲜明对比。

他们接受了艾特兰帝国圣骑军的雇佣,追捕黑暗皇族的后裔。(艾特兰帝国北界第一大国,圣骑军是旗下的最强精英部队,因为人数有限,圣域又比较大,所以不得不去雇佣一些信誉较好的佣兵团。)

丝屡阳光透过薄雾,穿越了紧密的绿叶,着落在树根与泥石交错的大地之上。丛林间一行七人的小队伍,时而斩断挡路的树枝,时而阔步越开带毒的植物。正是这丝屡的阳光,在他们的眼里却格外炫耀,因为这个迷雾弥漫的森林里,光线显得极其重要。

“喂,木头,你说你们团长到底认不认识路啊!”东子对着一旁的大个子说道。

木头一脸的愣笑。“呵呵!团长他可是很厉害的。”

“哼,也不知道是不是虚有其表,都走了大半天,还没走出去。”

东子是打心里的不服团长樊,他觉得老天也太不公平了,樊不单人长得英俊,身材还那么好,个头和自己差不多,但是身体却强壮得要命,没有绑护肩的胳膊肌肉结实得吓人,还有那个只能遮掩半边的上衣,连胸肌都差点露了出来。

东子暗自庆幸,还好自己是男的,不然还不被他迷死了。

打量完樊的身材后,东子再看看自己,那一身狗装扮,哎,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樊在前面为大家引路,走在他旁边的妮可,时不时就会和他聊上几句话,因为声音比较小,东子一句都没听到,不过按照专业色狼的水平,他大概可以猜出这个米妮八成是对樊有意思。

如果当一个女生已经心有所属,那么你就要考虑是否放弃追求。对于多年的死不要脸,死缠烂打,东子早已摸索出属于自己的那一套泡妞攻略。

所以,这次他很有自知自明的放弃了对米妮实行他的野狼计划。

再则,此时对他来说,还有一个比起米妮还要诱人的猎物,就在自己的身边,不,应该是说在南星身边。

如果在没有见过诗雨和秦可云之前,米妮一定可以算是不错的美女,可是现在,她与秦可云比较起来,确实就差了许多。

美目伶伶,细唇微翘,配上那冰艳的浅白脸庞,虽然个子不高,但也不矮,凹凸有致的身材,每当东子将视线瞄向秦可云时,就会不由自主的流下口水来。

他这双色狼之眼,可称得上阅女无数,但是像秦可云此等美貌,已经完全超出了东子的审美标准。

既然定好了目标,那么东子也就开始发挥他的那不屈不挠的精神。

“小可可啊!你热不热!”

东子笑得像一朵灿烂的牵牛花。

对于这样的人物,秦可云似乎早已经将东子这个列入‘无视’行列,她没有理会东子双眼连瞧都不瞧一下,,仍然是一付千年冰雪不化的嘴脸。

“小可可啊!你累不累!”

厚脸皮是东子的自豪。

秦可云不语。

“小可可啊!我给你捶背吧!”

死不要脸是东子的骄傲

秦可云无语。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咯!”东子说完,就把两只狼爪伸向了秦可云的后背。

只见秦可云嘴唇轻微一动,手指上一道白光闪过。

“砰!”

东子撞到了一块无形的屏壁上,头上传来一阵生疼。这赫然是秦可云的光之屏障。

“哈哈。”看着东子碰壁南星差点就笑翻过去。

但是很快,他的神情一转,对着那张雪白的脸问道“可云,你可否告诉我更多关于屠魔士的事情啊。”

南星又想起了诗雨被人抓走,又想起了自己是那么的无能,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多点了解关于异界里面的职业,然后强化自己,而屠魔士似乎就是令自己变强的那条不错渠道。

秦可云侧过头去与南星对视了一眼,而就是这一瞬间,似乎双眸快把自己也给出卖了。

她那双藏着许许多多事情的眼睛,忍不住想要向南星透露出来她所知道的一切,因为有种微妙的感觉在秦可云的心中慢慢的浮生出来。而之所以会有这种感觉,那应该追述到先前看到南星在古堡外跪地哭泣之后,见到南星那么的无助和痛苦,这才令到秦可云有了伸出怜悯之手的想法。

“恩,异界的三大职业中屠魔士的人数最多,但是要成为厉害的屠魔士所流下的汗水也是最多的。御法者有天生的念魂,圣石术师有着强大的精神力,这是他们区别于普通人的地方,但是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优势,他们经过不断地努力可以以自身的气炼化成体魄,拥有体魄的人就会被称为屠魔士。”秦可云少有的说了这么多话。

“那我可以成为屠魔士吗?”

“如果你没有形成念魂,就可以。”

回答南星的不是秦可云,而是无声无息走在后方的孤舟。他在背后突然说出这句话来,把南星吓得不轻。

满脸严肃加上那死板的语气,这让南星打从心里的害怕,甚至还回想起了曾经在现世里面遇到过的严厉班主任。

再看孤舟一身古朴装扮,比南星稍矮一个个头。本来就不高了,但是身后却背了一把长长的巨剑,这样子使得剑柄几乎高过了他的头部。

“哇,好刺眼的阳光啊!”

迷雾终于散去,森林的枝干也变得越来越稀疏,一道刺眼的阳光映入众人眼帘,惹的东子大声叫道。

南星他们终于走出迷雾之森了,就在他们踏出的那一刻,视野变得广阔许多,就连呼吸也顺畅了许多。

一眼望向前方,是一条曲折细长的泥路,四周有着大大小小的山丘,在山丘之上铺满了绿色的草坪,远处还有一座小山,不高也不矮的山峰,外形酷似金字塔,山腰处好像还有一凹陷下去的地方,山下有袅袅炊烟升起。

“我们要到那边的山下才能休息,因为那边有一个不小的镇子,如果从现在算起,我们到达圣灵庙至少还需要一个月。”团长樊带着爽朗的笑容,冲着南星他们说道。

“哦,一个月啊!”南星轻皱了下眉头,他现在很着急,但是他也知道自己着急也是没用。当他看到樊的那个笑容时,似乎让自己有了一些动力,这种感觉很是奇妙。

“请问可否让我看一下那把剑?”眼里闪动着炙热的孤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站到了南星背后,用手指点了他的胳膊一下。

南星回头看了一眼,定了定神,很明显孤舟的举动,让他感到很不可思议,他马上从背后把雷鸣剑取了下来,递给孤舟。“可以,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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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之森的小木屋内,一位瘦白的美妇,正坐在一个梳妆台前,双目紧紧地盯着一张相片在发呆,手上还把玩着一条手链,手链很普通,只是系了一个银色的叮铛,非常的特别。

在美妇的身后是那张南星曾经躺过的大床,大大的猫耳朵,精致的小嘴,密长的眼睫毛,睡在床上的正是南星从城堡背回来的猫女孩,她的脸上洋溢着美满幸福,似乎是在发着一个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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