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

作者:搞错 更新时间:2018/10/23 21:01:53 字数:3351

(二)

半夜,叶妮从她位于灯笼街角落的狗窝中爬起,她是被某种富有节奏感的喧哗声吵醒的。

“哎哟乖乖~还真要打仗啦?”同住屋檐下的老乞丐望着外面街道怔怔出神。

叶妮立时奔了出去,她伸头望向街道,却见街上一股又一股兵卫们手拿灯笼,并入中间缓缓向外行进的人流。他们身穿各色军服,打的纸灯也是五花八门,夜雨淅沥沥将光彩幻化得一片朦胧,无数彩色溪流渐渐汇聚成巨大彩霞在眼前烟波缭绕,确是斑斓壮观一番好景。

“到底没坐以待毙,集结士兵大有作为!好,这女皇当真是条女汉子...跟我差不多!”

少女嘟囔了会儿,注意到一支白色队伍。那队伍并不壮大,但走得极为笔直整齐,在这纷乱繁杂的人流中显得尤为耀眼。她知道那是御铁卫的队伍,也知道早前的那位小军爷也一定在其中。她尽力想象着那人此刻正挺起干瘦身板儿,神采飞扬地跨着正步的滑稽模样,那模样或许是既单纯又笨拙的,但同样也庄严得令叶妮这类人无地自容。简而言之,叶妮有些嫉妒。

少女又再次回到她的狗窝,这次她一巴掌扇醒睡在一旁滚成团子的毛球,嚷道:

“死肥仔睡个屁,起来啦!咱们好运到嘞!”

说罢收拾了细软,说是细软,其实不过是将几件老旧衣服零碎找张破布裹了。她拽起睡眼朦胧的熊猫人,用坚定到足以使脚掌发肿的步子,头也不回向着滚滚人流冲去。

但没混入队伍几分钟,一盆名为现实的冷水便对叶妮迎头泼来。那现实属于一名女军官,和叶妮长相相仿也拥有一头金发,且身穿金丝甲的真正贵族子弟。她用看死狗的眼神打量着眼前乞丐,接着往外一指,那意思是让他们赶紧滚蛋,否则军法严办。

“怎地?我也要参军!我也能打青纹鬼!今天早上还抓了一个捏~”少女连忙抗辩,熊猫拉拉她的袖口,示意自己也出过力,叶妮没空搭理他。

“谁告诉你我们是去打西国军的?实话告诉你,我军是去瀚河戍防。最多就给中州灾区运些粮草什么的,仗是无论如何打不起来,你这样的贱民去了,只配洗厕所烧水~”

女军官轻蔑地笑着,又将注意力集中在自己军靴是否有被沾上泥点这种问题上。叶妮看出那是贵族子弟完全放任自流,自以为是的招牌模样。跟她一比,早上碰见的御铁卫小军爷甚至都来得更成熟稳重些。

“...毛球啊,咱今天看见的那个团是叫啥来着,御铁卫是吧?人家可放出话来,说不收复花磁以西的中州国土誓不罢休诶~你再瞧咱主城军这几位军爷军奶,戍个边防都神气得好似裤裆生了鸡仔!要真拉去打,乖乖可不得了咧~怕是第二天便要管青纹鬼子喊老公咯~”

“是是是,喊!肯定喊!喊啥嘞?”毛球没太明白叶妮的意思,他的理解还停留在要给人洗厕所烧水那层。

少女这话说得确实有些毒损,好在那贵族女军官毕竟受过些高等教育,不愿跟个乞丐丫头多逞口舌,便差了四名守卫,让他们将这一大一小两活宝撵出去。

两人就这样被几人架着,用一种极为耻辱的方式参观完了这条戍边大军全貌:

当先开路的是由女皇亲自任命的皇家军队。他们身穿精美笨重的金银铠甲,手拿根本没使用过的长剑坚盾,佩戴无数连烈士墙都自叹不如的闪亮徽章,他们只是一群从未上过战场的纨绔子弟。

二线阵营由雇佣骑士组成的丛林游魂军团担任。那群老骑士个个头发花白长须飘飘,每人年龄至少有六十以上,身上装备破旧锈蚀,**老马疲瘦,真不知道与西国军作战和第二天弯腰起床这两样运动,哪个对他们更艰难些。

由夷地兽人组成的兽兵团分走两翼侧方。那群兽人跟温顺的毛球可不是一个品种,他们眼睛更渴望血肉,他们的牙齿也更加尖利,简单来说,他们更加饥肠辘辘。这直接表现在了枯萎凋零的毛发与瘦骨嶙峋的肋骨上,当他们经过叶妮身旁时,叶妮简直快被他们肚皮发出的咕噜声震聋。

行在后方的是一群尖帽子工坊的法师。在这片大陆上魔术的力量是必不可少的,法师们既可以辅助士兵冲锋陷阵,也可施放远距离法术牵制敌人,而战后的医疗处理也需要他们的神秘力量。但就目前这支队伍的情况来说,他们唯一能提供的服务,只有在前面那只兽人队伍快要饿死的时候,主动把脖子伸过去让他们吃掉。谁叫这些尖帽子还都是学徒呢?里面岁数最长的小家伙,戴上帽子甚至都不及叶妮一半高。

最后终于轮到统一月白制服的御铁卫兵团出场。这些从数百年前便开始抗击侵略的士兵们,确实比前面那堆不明所以的玩意儿更懂得如何行军打仗。这群丘八军容整洁,步伐坚定且掷地有声,连旧武器也擦得铮亮如新,在雨夜之下,他们好似一柄银色长矛撕裂了黑暗与潮湿,甚至连大地也被震颤得有些巍巍。不过他们的问题也很明显,那就是人数实在太少。别说早上青年吹嘘的上万兵甲,这群老兵如今人数比前面任何一个军团都少了足有三分之二以上,少到根本不足以扭转战局。

参观完大部队,少女和熊猫一同被扔在大街旁。叶妮怔怔趴在地上,望着逐渐远去的行军队伍和被他们踩踏得杂乱无章的冰冷泥地,心中只感一片失望。

老实说,看到期望已久的大军以这幅的模样出现,叶妮实在有些泄气。

这样破破烂烂凑来的千把个残兵,别说跟西国青纹鬼子正面交锋,恐怕碰一下就一哄而散,戍防?防得住谁?她把面前和着冰渣的稀泥聚拢,猛地将脸扎进其中,想让精神重新清醒一下。

一只军靴站在少女面前,少女顺势上看,先是看见一身陈旧月白军装,又看见那柄生锈的腰间佩剑,最后才看见一张和善又精神的年轻脸庞,是早上那位小军爷。

“哟~是你们啊!你俩怎么在这儿?”那青年问得很随意。

“御铁卫队伍在前面呢!咋没归队呢我的爱国将士兄弟?”叶妮奇道。

“...弟兄们嫌我...没打过仗...碍事...让我到后面来当...军需队长...”小军爷支支吾吾,显然是因早前豪言壮语没有兑现而感到有些尴尬。

叶妮看去,想不到竟还有一小股人拉牛赶马地跟随在大部队后面。光线随部队走尽变得晦暗,夜色中这群人零零散散有气无力,倒像刚从墓碑中爬起的行尸走肉。

他们是来东方避难,却又被狡猾女皇重新征召入伍的难民大队。这些半人半鬼的家伙们聚集了前方大部队所有的“优点”:老的比老骑士们更衰老,小的比小法师们更年幼,饿的比野兽们更饥瘦,他们比前锋年轻贵族更加无知愚蠢,又比后方老兵油子更加人数稀少。是的,这支队伍的状况,简直就跟小军爷此刻神情一样令人尴尬。

不过叶妮是不怕尴尬的,她喜欢尴尬,因为在那种气氛中她总能捡到些有价值的心思,叶妮同样喜欢捡漏。

“这么说你大小算个官儿咯?”少女凑上来一把揪住青年领子。

“嗯~怎么着在军中也算个人物吧!毕竟我可是御铁...”小军爷还想吹嘘自己管理上千人衣食住行的壮举,却被少女强行打断:

“那好那好,你把我俩收了吧!小妮子会点账,毛球会搬箱,很有用哒~”少女指指自己,又指指身旁正在像狗一样抖泥水的熊猫,露出一副想将**贵卖的无良商人嘴脸。

“这不好吧~你俩都没编制的诶!”小军爷有些为难。

叶妮二话不说踹翻身旁经过的一位难民,抢过他手中的线膛枪。那难民如得大赦,连滚带爬逃出队伍。也许在他眼里拿着破碗苟活比扛着武器赴死更自在些。

“呐~现在有编制了吧!”

“不成不成,你这是强词夺理,不作数的啦!”

“哼~你嘚瑟什么?听说御铁卫治军挺严,也不知道某人在酒楼吃霸王餐外加恐吓平民,团里该怎生个罚法?”

这话确实管用,小军爷被吓得脸色卡白,满头大汗求饶道:

“别介别介!四十军棍可不是闹着玩的!这样这样,我这儿正好缺个副队长,以后我去哪儿您二位去哪儿,您是我心腹好不好?”

青年摸出俩罐头塞到二人手上,又从车厢中折腾出两件新军装亲自送上,这才堵住叶妮的嘴。

少女扛枪盘腿坐在运送物资的马车厢顶,作为军需后勤队员为数不多的好处之一,她终于如愿以偿当上了丘八,并不再担心有人会半路杀出来,又将她抛回泥地。那名热血青年军需队长名叫李镜,来自中州砾谷城,和他平平无奇的名字一样,他的个人经历也着实平淡。这类人是很容易变得熟络的,那小子没聊上几句便将叶妮他们当作了生死之交,现在正跟毛球互相支棱着在马车上打盹儿,样子活像两尊融在一处的艺术雕像。

叶妮望着前方的邋遢大军静静出神,她看见五彩的队伍走出喧嚣走向荒野,在夜空下渐渐变得灰暗,而那个曾经灯火辉煌的东都主城也愈发遥远。山丘与河流在道路左右且快且慢地后退,最终在一个拐角处把身后城市光亮也完全埋没了。少女惊讶地发觉,自己比想象中更容易思乡。

即将在面前展开的世界让她神经紧绷,她握住老旧线膛枪。虽然枪的膛线早被磨平,子弹也总翻着跟头出来,但枪托沉厚光滑的触感和淡淡火药味让人略觉安心。少女开始预感,这场战争或许会轻易开始,但不见得会轻易结束。

“等着瞧好吧!”叶妮暗暗为自己打气,顺便将老枪握得更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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