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打猎,其实更像是一场屠杀,不管是一些R级的魔兽,或者是更高级的SR级魔兽在唐宣风这些护卫面前根本就是一招就秒,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叶问天在他们面前似乎也没什么发挥的机会。
…………
时间又过了两天,终于叶问天他们终于到了这个国家王都艾卡斯特。
艾卡斯特的繁华与奢侈从城外的路上就可以一览无余,路上行人虽说千奇百怪,单数大多数人都穿的算是珠光宝气,而且很多人手上都有很多奇怪的武器,常见的刀剑是最普通的,也有携带类似狼牙棒的东西,但是比现实世界大3倍左右,真想不到这种东西拿在手上要如何才能挥动,还有一些手上拿着微小的东西,散发着几分墨绿色的光线,看起来真是宝物。武器用来防身也很正常,而来来往往的商人也是很多,大多数都用奢侈的龙,其实在这里被称作地龙。地龙有的用来载人,有的用来载物,看上去像是商品的东西都被黑色的布帘子所遮挡,看起来相当沉重,地龙非常吃力,当然还有一些像是老虎的生物,被人们乘骑,这些生物都跑的很快,有出来,也有离开王都的人,不过出来的人比进来的人要少的多,大多数出来的人脸上也是相当失望的表情,当然,在哪里都是一样,有人得意有人失意。
终于走到门口,5米宽门口站着6个身高有2米,头部像是老虎修炼成人的样子,体重看上去起码有200斤以上,手持的武器是前面是一个椭圆,直径有半米,看起来是铜制品一般,看起来十分可怕,放在地上“咚”的一声,地都轻微的在颤动,何等的破坏力.我也是顿时一惊。
“喂喂,那边的矮人,站在,等一下”
叶问天想这是在叫我吗?他不由的想了一下,他接近1米8整的身高在现实世界中算是一个美男子了,不过他还是不由自主的环绕四周,这一瞬间好像他真的是最低的,他身旁的人除了唐宣风以外似乎都比他高一点,从高出看到的所谓的“矮人”也是跟他不相上下,他停下了脚步,唐宣风他们也一起停下来了。
“喂,小矮人,你们好像不像是这个国家的人!”
叶问天连忙解释到:“我们是从其它地方来的,早就听说艾卡斯特十分的繁荣,是所有人梦寐以求的地方,”。
“嘛,原来只是来游玩的,看起来也不像是可疑的人,进去吧!”
叶问天连忙道谢,和唐宣风一起走进了被淡色紫光包围的城市。
进入到城市当中,城市的繁华从进入那一道狭窄的道口处就体现的一览无余,城市的建筑并不算高,但是远远屹立在城市近似中间的地方屹立着有普通小城市占地面积的建筑,中间的类似古堡的建筑顶端,闪闪发光的在城市中间,在阳光的映射下好像可以照亮整个城市一样
“唐宣风,那里为什么那么高,是什么地方?”我不解的问到
“那是贝尔特家族的领地!”唐宣风淡淡的说道
“什么家族有这么大的权利,这不就是地主流氓吗?占了这么大的地方!”叶问天也是稍微抱怨道。
“他们是这个王国的王族,已经统治这个国家有1000年了”唐宣风的表情有一些微妙的变化。
“难道就没有人去向王族反应吗,这么大的地方,就给一个家族使用,刚才我们路上不就有很多的逃难的人”。
的确,刚才进出的人确实很多人看上去都非常奢华,这个城市似乎不允许逃难者进入,说在这个世界里面也是弱肉强食,那些人就是被这个城市,这个国家遗弃了。
“没有人可以和贝尔特家族去抗衡的,他们的权利遍及整个王国,这个国家所有城市都是由贝尔特家族的人所掌控,我也想去解救那些人,我何尝不想让所有人都能像我一般生活,但是…。”唐宣风失去控制但很快又恢复平静。
“这样的王族,不顾人民生死,也不去帮助受到灾害的人,还有什么用”叶问天赶紧捂住了叶问天的嘴,虽然叶问天只是略微的见风使舵把。
“在这路被人听到,会被处死的”。唐宣风小声说到。
“有什么了不起的”虽然叶问天还在抱怨,但是这不就像是在学生私底下抱怨老师,员工抱怨老板一样吗?发发牢骚满足一下,发泄一下不满
人们走在街道上人来人往,各种各样的人,与其说是人,倒不如说是一个人行怪物组成的一个社会,有长耳朵,头发颜色艳丽的像是精灵族一样的人,男性有身高约2米,脑袋也比普通人的大,有的人更像是兽人,虽然穿着衣服,不过感觉衣服更像是要炸裂的样子,女性则要身材好很多,和普通人很接近,身高也很高,不让人那么惊悚害怕。当然也有他们这里所谓的“矮人”族跟现实中的人类很像,总的来说分为这几类人,当然还有一类人很少,非常吸引人的眼球,首先他们的穿着就非常的特殊,全身的绸缎远处看上去就闪闪发亮,上面还镶嵌着有像是钻石一样闪闪发光的小颗粒,就像是武侠小说的天蚕丝一般,阳光的照射下,让人不能直视。这一类人和普通人类差不多是一样的,不过他们都有着一头浅黄色的漂亮头发,感觉就像欧洲的皇室一般,身边还有站着所谓“兽人”,像是保镖一样的存在,总的来说他们和贝尔有几分相似,只是没有人类帅气罢了。
叶问天连忙问唐宣风那些是什么人,贝尔回了一句他们就是贝尔特的家族的人。叶问天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小声的抱怨,用冷眼去看那些人,只是他们看不到而已。看来在哪里都是一样有所谓的高低贵贱之分,叶问天虽然很想改变,但是在这里无谓的抱怨被抓到,就一切就完了。
唐宣风找了一个装修颇为富丽堂皇的旅馆住了下来,叶问天跟唐宣风说要自己在街上随便转转,然后就独自来到了王都的大街上
这里路上的人已经叶问天从未所见,更让人感叹的的是他们这里的建筑,大多数的房顶都有瓦片,不过看上去质量很好,颜色也很丰富,有红色,蓝色,白色,黑色,还有橘色。街上的商店十分丰富,可能是因为叶问天肚子有些饿了,最先看到的就是水果,苹果,梨子,橘子当然是最常见的,还有一些特别的叶问天从来都没见过。
武器店,服饰店也是令人目不暇接,各式各样的武器,各式各样的衣服,为各种族都有设计,也有很多看起来就很绚丽的衣服和武器,不过都好像放在店里的最里边,看起来像是镇店之宝,各式各样的店就不一一介绍,最吸引人的就是有一些闪闪发光的建筑,还藏绕着雾气一样的东西,修著成的样子就如同阁楼一般,有四层,门口还站着一些漂亮的“精灵族”和“矮人族”的漂亮姑娘,有很多的因斯贝尔特家族的男人和一些看上去很凶的其它族的人进进出出,有些人看起来就像喝醉了一般晃晃悠悠,满脸通红的走出来,还面带笑意,当然这些姑娘也会说出一些露骨的话。这不就是那种风俗店吗?而且每隔百米基本就有,这么明目张胆,还真是开放的国家了,当然以这样的人口密度而言,这些也能想到,毕竟从整个街道的外面都是商店,即使这样都人潮涌动。
叶问天走进了一家普通的饭店,地方看起来很普通,装饰也很普通的店面,不过还挺大,一进门看到了像是账簿所在的地方,木制的“柜台”,还有一个精灵族的漂亮女子,真是夺人眼球,要说漂亮程度和白莉莉都不相上下,只是头发是红色的。而在账簿的侧方有一道门,应该是厨房把,里面有很多人端着食物,装着各种食物也在进进出出,远处处是有木制楼梯,一些看上去依着华丽的人正在上楼。也许正是吃饭的时间,人真的挺多的,陆陆续续有种各样的人进进出出,每个地方地方被紫红色木质的挡板遮挡,像是擅木一样,但一点都不拥挤,反而显得特别空间充足,加上颜色图案都非常新颖,显得很是奢华尊贵,也许就是所谓的包间把,不过里面确实有点吵杂,不过这才稍微有点气氛。过道放置了很多竹子,恰好点缀这房子的空间,还有淡淡的竹香,叶问天正准备在角落的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立刻就有精灵族的男人来招呼他,看来这里环境和服务很不错。
哟,看样子您是第一次来我们店里把?”
“是的”,叶问天回答道。
“您想吃点什么,我们店里的东西都是物美价廉”。
“随便来点!”叶问天选择困难症又犯了。
“您看起来应该是赶路很久,想必都饿了把,要不就来本店的特色,野兔肉把,保证管饱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