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我的贵族日常与往事

作者:方筱遥 更新时间:2018/10/22 16:29:02 字数:3054

大家好,我叫方筱遥。

我是格伦撒南部的一名贵族。

首先,我先要告诉大家什么是贵族。

...

看见那边那只平民小女孩没有,她受伤了,不如我们把她...

我热情地走到小女孩身边。

“啊诺,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不能笑,不能严肃,要和蔼,要矜持。

至于是怎么做到的,把你的眼睛眯起来就行。

什么,你说那样做要挨打?

挨不挨打,看看我的熊猫眼就知道了。

读书人的事,能叫挨揍么?

不过呐,小伙子们。

我眯着眼没问题,你们要是眯眯眼地出现在别人面前,就危险啦!

熊猫珍贵,眯着眼的熊猫就更珍贵了,没有人会去招惹眯着眼的熊猫的,那叫找不自在。

“没看见我受伤了吗,快扶我起来!”

直到我把她扶起来,我才发现事情有些奇怪。怎么感觉她说话的口吻像个贵族?

等下,她这张欠揍的脸,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对了,她是隔壁王家的女儿,名叫王小萝。

这一定是一个假名字,因为她的欧派现在能挤死个人。没有E也有D了。

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因为女人这种事我一向都很木。由于老爸在家被妈调教成了一个合格的管家,我对女人这种生物丝毫没有任何的好感,并且认为老爸是贵族之耻。

要知道,作为一个准领主级的圣魔道士的老爸,是不可能被剑心级别刚入门的老妈打倒的,除非他自己屈服了。

那可是贵族界的耻辱。

对女士保持最起码的尊重是在整个大陆公认的原则,但是甘愿为了老婆,自己去代替管家职务的,他还是头一个。

据说,他在追求老妈的时候,双方以武会友打了一架。

结果以老妈的剑架在老爸的脖子上而告终。

为此,老妈很失望。她宣称自己不嫁弱渣,并且说老爸只配给她端茶烧饭洗碗拖地。

于是,老爸就代替了老管家菲利普和女仆长绫雪(我们都叫她阿雪)的职务直到现在。

端茶倒水,洗衣做饭,宅中的事物凡事他在家的时候都被他包办了。

虽说家里的男仆女仆也有在帮忙,但是很显然,菲利普和阿雪两人的职务不是那么好干的。

家里的老管家菲利普为此每天都矜矜业业,生怕哪天他突然就失业了。

菲利普为咱家干了一辈子,却在我母亲嫁入家门之后,突然就半闲了下来。这种事情换成是谁,恐怕都会变得像他那样诚惶诚恐。

老妈也真是的,不知道贵族很忙的嘛?

商户间的纠纷,住宅的规划,领土中事无巨细都要老爸批阅。有整整两个月时间老爸一天的睡眠都不足一小时。

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作为一个贵族的接班人,懂吧!

总之,老爸要清理家务,作为一个贵族领主家中的唯一一个长子,领地内一半的活就落到了我的头上。

当然,我讨厌女人更主要的原因,正是眼前这个王小萝。

...

作为一名优秀的贵族,在三岁的时候,我就凭借着上帝的指引,选择了魔法师的道路。

具体操作起来很简单。

我的面前摆着三样东西。

象征着魔法的木杖,象征着武力的长剑,以及象征着神圣的十字架。

说是上帝的指引有点过分,这是一个不公平的选择。

为了防止孩子选择十字架,贵族一般会在孩子一到两岁的时候,用十字架打孩子手心,来建立他对十字架的心理阴影。

这样,在孩子的三周岁生日礼上,孩子就会下意识地避开十字架。

一旦选择剑和法杖中的一个,孩子就会被对应的学院接收走。

扯远了。

在我三岁的时候,年仅两岁半的王小萝,被王叔抱着来到了我的生日宴上。

原本我是很中意那把剑的。

不要以为小孩子就不懂事。看着拿着法杖的老爸天天被拿着长剑的老妈吊锤,正常人都知道该怎么选。

不过,那天却发生了意外。

我抓着木架上的长剑柄,双腿用力蹬着木架,却死活抽不出长剑。

为了避免尴尬,我果断抽出了法杖。

至于十字架,谁爱碰谁去碰,我的掌心还隐隐作痛呢。

就这样,原本希望成为剑士的我,却莫名奇妙成为了法师。

当我转过身举起法杖的时候,只看见王小萝得意洋洋地举着手心,她掌心中的冰系灵力未干。我当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还对她报以微笑。毕竟,我从小就被教育对女孩子温柔一点。

...

六岁那年,经历了惨无人道的魔道士训练,我才开始发誓一定要找出那个当初害我选择了这个坑货学科的人。

在我逐渐成长的时候,我明白了,没有人的剑和法杖可能抽不出来。十字架被暗中固定才是唯一可能发生的,因为神职人员不能有老婆,而贵族却不能没有孩子。

在短短三年的时间内,年幼的我被一个个老家伙们灌输了不下一万条囊括各个方面的口诀。现在,我能记起的也就只有其中常用的一百余条而已,这还仅仅是入门基础。

虽说比我小六个月,不过由于生的时候巧,王小萝刚经过三岁礼,便由一家初级元素学院招收了。

巧的是,我和她在同一个学院,同年同班。这也是很好理解的,贵族的邻居不可能是平民,和她同班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不巧的是,每次实战对决,我的对手都是她。

...

第一次急救实践课。

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两个被生病的人。他们是受到学院馈赠的平民,自愿扮演这次的病患。当然,他们身上的病痛都是真的。

总之,就算我们出手治不好导师布下的病,也会由导师亲自出手治好。

不要以为治疗伤员是牧师的工作,一个优秀的法师什么都干的来。

文能治疗伤员,武能近身冲锋。可以说,法师是综合性极高的职业。

“那么开始吧。”

作为唯二的两名优秀生,我和王小萝被要求上台先做示范。

优秀并不是指成绩优异。

这才第一节课呢。

只是因为,我和王小萝的老爸,是帝都唯二的两名大领主。

至于同班的皇室二王子,他不适合在这种时候出风头。

“常青的风之环,驱散困扰着这不幸之人的灾厄吧。”

常见治愈系元素魔法包括风,水,月。

作为入门级别的治愈魔法,风之环简单,实用,快捷,我们都用它。

等等,快捷?

“复苏的月光!”

明明是白天,王小萝在搞什么!

我还在为她捉急的时候,月灵不断地从她的掌心间冒出,灌入到病患的额头上。

就在我法杖顶端的风之环开始成型的时候,王小萝面前的病患就已经站起身道谢了。

经过导师的检查,病患已经完全康复。这没有作假的可能。

...

第一次实战课。

我右手抱着左肩,朝着王小萝鞠了个躬,而王小萝双手抓住裙摆,朝着我回了个礼。

“那么,开始吧。”

在我们互相行完礼之后,导师便下达了开始的指示。

有导师在旁边,不用担心伤亡的问题。小孩子打架,最多让对方在床上躺三个月罢了。

当然,在导师的治疗下,三天就能康复。

“活跃在我指尖的紫色雷霆,刺穿敌人的咽喉吧!”

“裁决的光镰!”

...

有一种东西,叫做天赋。有一种人,叫做天才。

比如我,我的天赋是魔力亲和,所以导师才会让我记住上万条咒语。

虽然其中的99%都被我遗忘了,但是在危机时刻,它会自己发动自己。

“阻挡万物的土墙!”

战斗原本在我出手前就会分出胜负了。

王小萝的天赋技能如你所见,是光速吟唱。

任何初级咒语在她身上发动的时间不会超过两秒。

导师手中的冰锥已经差点脱手而出了,因为光镰的目标是我的喉咙。

光镰停在我面前一寸的位置,被土墙挡了下来。

...

“破空的冰锥!”

“风之纱!”

“咆哮的烈焰!”

“永结的冰墙!”

...

这次格伦撒初级元素学院的第一次实战演习在历史上是最为惨烈的一场。两个优秀生打得难解难分,而往常总能在一两场对决中决出胜负。

...

“审判的雷元素,倾听我的诉求。化作利刃,给予这狂妄之徒制裁吧!”

“狂风的利刃!”

凭借着扎实的理论功底,我终究还是胜了王小萝一筹。

她没有元素之力了,但我还有。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她的光速吟唱,到头了。

可以看到,我手中的雷刃已经完全成型了,而她手中的风刃却还若隐若现。

紫芒和翠芒交闪而过...

难以置信,直到王小萝来病榻前看我的时候,我才依稀地回忆起是我输了。

风刃透过雷刃,却在交错的一瞬间将雷刃夹断。

在接近我腹部的时候,化作重拳,一拳将我推开。

我的意识还没来得及注意到危机,就陷入昏迷了。

这一次,我在病榻上躺了足足一个月,甚至连学院的导师都对此束手无策。

但是当我痊愈后,王小萝以各种名义找我切磋,并且在实战课上也和我做对手。

当然,每次对决都是以我的略败一筹而告终。

至此,我开始对女人这种生物变得厌恶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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