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没有节操下限的巨龙(三)
“黑魇邪龙,你好像很喜欢阴人是吧?”
它看了子明一眼,并举起一只手掌:“这次是真的认栽了。”
“那行,来签订主从契约。”
它意味深长的看了子明一眼:“我芬格尔伟大的龙类,以黑夜巨龙的荣誉担保永远效忠于……”
芬格尔:“你叫什么名字?”
“杨子明。”
它接着发誓言“永远效忠于杨子明阁下,上刀山,下火海,至死不渝。”
没想到,都到了这份上,它还是不肯签订主从契约,不过听说龙类还是相当信守诺言的,姑且就在相信它一回。
“出去吧,跟我去到外面的世界看看。”
子明看到它往反方向走。
“你去哪?”
芬格尔没有搭理他,唇齿间爆裂出电光,火焰魔柱从咽喉中喷发,在一侧的岩壁上画了一个大圈。烧焦的岩壁被他轻易搬开,空心的石壁内堆砌满金银珠宝,散发出真正的珠光宝气。
子明:“这是?”
它轻轻地瞥了一眼子明,神情略微得意,嘴角略微上扬:“哼,就给老夫继续震惊吧!这可是吾的毕生收藏,真真正正的龙之宝藏。”
子明凑上前一看。大堆的金山银山和各色珠宝杂乱的堆积在一起。
“切,也不过就这样吗。”
“什么,也就这样?”芬格尔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它双爪开始胡乱地在胸前笔划一通“你小子再仔细看看,这可是龙之财宝。”它伸爪,舀出一掌金沙。
龙之财宝的财富量绝对夸张的令人发指,不过跟历代魔王的收藏相比那就真的小巫见大巫了。
“这是什么?”子明指向金山上一根硕大的红色条状晶体,它足有一个成年人的大小。
芬格尔重新找回对自己龙之财宝的自信:“这个啊,让老夫看看,毕竟这里有太多中宝贝了,我也不一定会记得了。”
“哦,这是白银龙王的元素结晶,也称之为龙晶,是其死后所诞下的绝世稀宝,对任何元素都有着超凡的亲和力,乃锻造界的极品材料。”
看来这龙之财宝还是有点料的,竟然有一小部分东西自己从未见过。
只见芬格尔掏出一个大布袋,将大量的金砂宝石瓦入其中。
子明“你在干什么?”
“当然是吧它们带走了,老夫要随身携带,我可不想过贫穷的日子。”
子明无语,这是一头贪财的蠢龙,这么多财宝要是随身携带着,就如同天天扛着一座小山。
“你往旁边站站,让我来吧。”子明指示它。
“虚洞张开。”
一个足以容纳所有财宝的黑色空洞出现在财宝的上方,芬格尔急忙闪出身来。子明操控虚洞缓缓下降将所有的财宝吞没,随后虚洞闭合。
“我的龙之财宝啊!”它看向空荡荡的夹缝内,又泪眼汪汪地看向子明。
子明:“我先帮你管住,我已经将它们收纳到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了。”
芬格尔面露疑色:“这是超位级别的空间法术?”
看到子明颔首后它接着问,:“你究竟是什么?绝对不可能是人类,我可不记得人类能使用这样高端的法术。”
“我有说过我是人类吗?”
“那你究竟是什么?”
“魔王。”
芬格尔微张龙嘴:“……”
果然是踢到铁板上了。
子明跳起,落到芬格尔龙头上的两根粗角之间“走我们出去吧。”
芬格尔移动它山岳般的躯体向前方深不见底的坑洞前行,随后在坑洞中央展开巨大的双翼,旋转腾飞直至飞出洞口。
从漆黑的洞窟中出来,一时间外面的明媚骄阳显得有些刺眼。
芬格尔:“久违的新鲜空气啊。”
“芬格尔先停下来,落在旁边。”
芬格尔盘旋下落,降落到子明来时的坑洞旁,起先来福和克拉莉滋一直等待着的地方。
子明从芬格尔头颅上跳下,一颗水晶留声珠悬浮在坑洞的边缘,子明向其注入魔力。
从珠内传来克拉莉滋的声音。
“嗯……内个……魔王大人。”
克拉莉滋停顿了片刻紧接着似乎是在用相当急躁的口吻。
“该死的三头犬,看什么看,我早就不服你那副鄙夷的眼神了,信不信我把你眼珠子抠下来。不行你来试试?”
子明无语,这两个同为七将的西域领主总是吵吵闹闹的,二人应是走得太急忙而忘记把这一段删掉。
克拉莉滋重新调整好语气“魔王大人,魔都周边地带出现数量惊人的叛军,已烧杀劫掠不少城镇,魔王大人,事态紧急,请速回魔都。”
留声水晶珠就此破裂。
子明心想;该来的果然还是会来的,但没有想到的是对方这么快就按捺不住了。
“你的魔界似乎不怎么太平啊。”芬格尔幸灾乐祸地看着他。
“这已经是非常不太平了好吗?”子明嘲弄地说道。
“走,去魔都附近。”
他跳上龙首,盘坐在此。
于此同时,魔都北处郊区上的叛军营地,爱德华的军帐中。
“报,元帅,大军已成合拢之势,围困魔都。”
爱德华:“派遣先锋部队,试探守卫军实力。”
列好方阵的军队中,一拨由数百恶魔组成的先锋军从方阵中似水珠从瓶口涌出一样,被抽调出来。
这百人的先遣部队都是由一些脚程极快的恶魔所组成。
为首的银背魔狼带领着这支先锋军向城门奔去。
“公爵下令,进入魔都后烧杀抢掠一律自由,冲啊士兵们。”
士兵们齐声呼喊:“吾等渴望鲜血,渴望杀戮。”
军帐中,士兵急报:“公爵大人,先遣部队顺利抵入城内,只遇到少许守兵皆败逃。现在正奔向大会堂,抓住八元老。”
面对着模拟地形的沙盘,折断象征着魔王对魔都管辖权的魔都城池上所插的红旗。
“好下令,全军进发,占领魔都。”他大手一挥,甩出一枚军令。
他面露笑意;魔都城池有着厚重的城墙,以城墙之势成为这片广阔平原上唯一的易守难攻之地。
拥有魔都就相当于掌握住这片平原上战争的主导权,也以为着掌握住魔族的腹地。
更何况魔都乃是魔族商业经济的中心,各类商品都堆积在城内的各大仓库中,有充足的军需补给。、
爱德华“毕竟是个乳臭未干的小鬼,连这么重要的军事要塞都未曾派重兵把守,看来这场战争……”
浩浩荡荡的叛军大军,整装向魔都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