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懒洋洋的躺在椅子上晒着从门缝漏进来的阳光,耳边铿锵的敲打声萦绕不觉。
“安可,敢不敢跟我一起去从军?”
又来了,又来了。
我半眯着眼看向里克,然后伸了个懒腰。
我觉得他要么是有喜欢的女人了,要么是脑袋被老爷用手指给敲坏了。勇者,哦不,骑士大人,那是什么人?他可是能够与恶龙一战的人物。而我们,仅仅是个只会挥挥锤子的优等屁民罢了,连在人家面前提鞋的资格都没有好吧。而我,本就是个见不得光的精灵混种。
我应该好好享受着舒服的暖阳,然后咀嚼着不掺杂木屑和糠皮的面包,静静地望着蔚蓝的天空,思索着天上到底住着什么生物。
想到这里,我没有回答里克,而是将视线放在了眼前的大街上。
早在几天前,勇者大人光荣的来到了我们的城镇,并宣读了他手中的分封书,我至今无法忘记,他穿着那足以闪瞎狗眼的金属装具,骑着俊美白马从我们店口路过的场景。
那时街边的人围了一圈又一圈,而我和里克只需要站在店里向外一望,便能够从黑压压的一片人头上看到那英俊的身影。我想,那种万人敬仰的身姿不仅能够迷倒万千少女,也能够迷倒万千少年吧。
我说:“嘿!”
他说:“干嘛?”
我接着说:要不要把老爷喊过来做做参谋?”
他没好气的将武器锤断,然后又愤愤地将烂掉的铁剑丢进后屋的回收箱里。
我梦想着我能够拥有强大的实力,不过实力又不能强过头,达到勉强够我在这个国家比较富裕的地带打个盹的地步就行了,因为我不喜欢打盹的时候突然蹦出几个手持长剑盾牌的冒险者,一边大叫着“纳命来!狗贼!”,一边又畏畏缩缩的向后退去。
我歪着脑袋,无所事事地抠着椅子上的藤条。
“安可小姐在么?”
我下意识的站起身,朝声源看去,只见一位穿着人模狗样的英俊青年抱着一把长剑站在门口。
“我刚刚看见安老爷出去了,以为你不在店里。”
偷懒被抓个正着,我着实有些尴尬,发现自己头上还戴着一个大大的帽子,便下意识的拉了拉:“你找我有什么事?”
他将剑抽出,放在了柜台上,向我解释道:“我用这剑练习砍木桩的时候不小心砍坏了。”
我看了一眼,然后用手摸了摸剑刃,竟没有卷刃,全是崩口。我寻思这剑好歹也是安老爷出手的,怎么可能砍几下就会崩口呢?莫非是这老头子也觉得这小子的钱好骗,然后偷工减料了?
不过看这家伙似乎并未将注意力放在坏剑上,我便猜出了他心里的小九九,连忙从身后的架子上拿出一块破布和一小罐的剑油。
“依我看,这剑是缺少保养,所以导致您在劈砍的时候,力不从心,出现了崩口。”
他若有所思的看着我拿出来的物件,说道:“多少钱?”
我挤出一丝笑脸,缓缓开口。
“一个金币。”
“甚好甚好。”
他点点头,笑眯眯的从身上掏出一块金闪闪的硬币,轻轻地放在桌子上。
“哼,狗男女!”
里克看不惯了,便再次甩下锤头,收起自己的铁锭便跑到了后屋。
我摇了摇头,对佐恩说:“他就那样,别太在意啊。”
我觉得里克他是在羡慕我,羡慕我有一个自己的天狗,而人羡慕久了就会嫉妒,嫉妒久了就会使人质壁分离,所以他才会在我的面前做出这副模样,故意引起我的不满而达到恶心我的地步。但我偏偏不想跟他一般见识,毕竟他每天都要因为搞砸各种东西而被安老爷辱骂一两句,我想,我确实应该体谅他一下。
“没事,小姐,不过你听说了新来的领主么?。”
我一愣,没想到他也要跟我讲‘勇者的故事’,赶紧将桌子上的东西推给他后,一边说着不知道,一边装作很忙的样子,收拾起了身后还算整齐的物品架。
或许是他的档次太高,高端到屁民口口相传的各种流言都不曾听过,但我却在里克那里听了不下十遍这个故事,听得我耳朵都快起茧了。
他似乎明白我对此并不感兴趣,很是识相收起东西走开了,并没有接着纠缠下去。
但我知道,明天的这个时候,他又会想尽一切理由前来拜访,或送礼或修剑或是单纯的聊聊天,他认为这是绅士风度,却不知每天都来拜访是打扰了我安静的养生生活,哪怕只是耽搁我那宝贵时间里的冰山一角。
待到佐恩走远,我便回过身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往后一躺,脑壳一歪,双脚抬到柜台上,惬意地朝店门外的碧空望去。
不知为何,我想起了勇者的传说,他的确是一位传奇人物,我也没资格去评论他的种种,但他那万人仰望的身姿却恰恰是我这种低微贱民所期待地。我很厌恶那些大人物在台上装腔作势,却又忍不住幻想自己站在台上俯视一切的感觉。
等到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安老爷总算是背着一袋东西慢吞吞地回来了。
我赶忙从他的手里接过袋子,但袋子完全到我手的那一瞬间,我又抱不起来了。安老爷没说什么,只是笑了笑,抓住袋子的封口,手腕转了一圈,一把提起袋子向后院走去。我只好屁颠屁颠地跑去关了店门,拿起了一旁煮着的茶壶便跟着去了后院。
安老爷长的面目和善,留着一撮小胡子,喜欢喝红茶,看起来像个安详的老爷爷。但据我所知,他的年龄恐怕才五十不到,在铁匠圈里也算的上几分有天资的才人了。
我倒好红茶,摆在了一边的小桌子上,看着安老爷清点着袋子里的矿石,便心生疑惑。
“老爷,最近有什么委托了?”
“上面的。”
“又要打仗了?”
安老爷呵呵一笑,抿了一口茶,说:“妮子,你能在两天的时间里炼出几块铁?”
我琢磨了一下,说:“大概两三块吧。”
老爷摆摆手。“够了够了,那这几天就苦苦你了。”
我则是点了点头,应了下来,默默的将茶具收起来,朝着灶屋走去。路上,我看见了里克,他如风一般,唰唰的从我身边飘过,然后消失不见。
傍晚,我回到了我的住所,就是那个全城最高的法师塔,虽然外表有些破旧,但住起来还相对比较安心,至少不用担心某天我那怪异的耳朵会被某些人不小心撞见。而原先这破塔里是住着一个老法师的,不过早已被我的使魔解决,而我便贴着她的屁股,在这里讨到了一席之地。
半夜,使魔帕里斯见我睡的正香,便开始数落起了我的咸鱼生活,搞的我睡意全无。但我念在她好歹也算个大胸萝莉美少女的份上,没有跟她计较,索性从床上爬起来,倚在窗边看风景。
从这里望下去,整个城市一览无遗。北靠着大河,南靠着群山,城市就在这两者之间夹着,像块馅肉。北边靠河一带,每隔一小段距离就有一个巨大的煤油灯提供光照,形成一道人造的小太阳,即使在这般漆黑的夜晚,那耀眼的火光也足以让人看清湖水下面的鱼虾,但那又是贵族老爷的地盘,是我无法涉足的地带,所以我并不知道那煤油灯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而在中间地段,则是贵族老爷们的住所,光照虽不及河边强烈,但也能够勉强看清道路,看起来好歹有点生气。接着便是南端,那是穷困地区,只能看见驱逐野兽用的星星火光。
我打了个哈欠,困意便接而袭来,但帕里斯却抓住了这个时机,又开始在我耳边念叨着她那伟大的信仰。
她说:“殿下!”
我说:“叫我安老大。”
她说:“安老大……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我们只需要将那勇者的头颅宰下便可回到族落,从而履行前殿下的遗愿了……”
我实在搞不懂那个我没见过面的前辈,为何会留下将“圣教”发扬光大的愚蠢念头。发扬光大是发扬光大,但问题是现在“信徒”也只剩下了我们两个人,那这发扬光大的遗言……根本就是信口拈来嘛!
不过我并不敢将这句话说出口,毕竟人家救了我,还教会我魔法,还将如此重大的责任移交到我的手上,想必那是充分信任我才会做出的选择,所以我并不敢昧着良心在这里逞口舌之快。想到这里,我眺望着远方,思索了一下下,说:
“再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