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那我们…”
“等一下!”
正在我打算带着这些“菜鸟”们归营,却突然冒出来一个不和谐的声音。
一个黑人小男孩儿突然冲了出来,扑在刚刚跟我说话的那人身上,回过头来用乌黑发亮的大眼睛瞪着我,大声吼道:“他是我们的英雄,你不能带走他!”
我冷眼看着他,杀意四散而开,男孩没有丝毫惧意,瞪着乌黑到发亮的大眼睛坚定的和我对视!
不知道大眼瞪小眼瞪了多久,我笑了,笑的很莫名,甚至我自己都不明白是哪来的笑意,或者就是单纯的想笑!
“好,我欣赏你的勇敢!”
我直直盯着小孩子眼睛里迸发出来的光芒,冷冷开口道:“但是,他敢看不起农民,我就得好好教训教训他!”
我的长枪贯穿那人的肩胛骨,将其高高挑起。
不顾其痛苦的嘶吼,将他举上半空,血雨飞洒,落在我的身上,将我映照的像是一尊恶魔。
一时间所有人都愣住了,然后开始缓缓的后退。
刚才我看到了他长袍之下的装扮,他身上穿的是亚历山大·阿莫苏·万基什二世定制款,就这一身西装101860美元。
手腕上一块亮闪闪的劳力士,脚下一双黑色牛皮鞋,一看就充满了腐败气息。
那些人的神情都变了,但大多已经不是刚才那副看仇人的样子了,换上的多半都是担忧。
“终于舍得认了吗,你们这群只会缩在后面的废物?”
我刚才只假借他看不起农民这个噱头给他来一下,以此来看看这些家伙的反应,不然谁会以这么一个牵强的理由就抬手杀人,我可不是什么刽子手。
果然啊,这些可怜又可悲的家伙,只是这些胆小鬼的挡箭牌而已。
其实跟本没什么“终末社”,只是这些家伙贪心不足蛇吞象,拿了食物又想要武器,就找了里面为数不多得会点英文的青壮年,出来装神父。
看来那副要冲上来撕了他的样子也是装出来的,应该就是为了把自己从事件里撇清。
愣了一会,那小男孩嚎啕大哭,咆哮着冲上来,像是一头愤怒的小豹子。
把他轻轻一脚踢送入人群,我扫了扫在场的众人。
这些家伙居然还不如一个孩子,至少他知道该站出来,维护这个仅剩的替他们冲锋在前的“英雄”!
在他们眼里,此时的我一定是个杀人如麻的恶徒吧,一个七八岁大的孩子竟敢直接冲上来,眼神中装满的还都是坚定。
反之那些大人和稍长的孩子却瑟瑟发抖得缩在后面,对救下给自己顶罪的人避之不及!
也许出来说上一句两句就可以救下一个人的命,可他们却选择让他去死也不愿意冒那份险。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人心不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