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幽、发微、探赜、索隐……人们对深邃幽密的未知充满了好奇感,以至于创造了如斯的词汇来文雅地描述向神秘进军的探索。在向文字所蕴藏的玄奥进军的学问——训诂学的书籍中,以这般“钩深致远”的词汇表明是书性质的结尾所在多有。还有向自然的未知进军的探险家、向技术的未知进军的科学家等等职业,他们的职业所代表的探索精神一样受到世人的敬重。不过,也有一些“向未知进军”的职业,他们的工作并没有赢得广泛的社会认同,比如侦探。侦探所探索的未知,往往是“少数人的已知,多数人的未知”,而已知的少数人又往往不愿将这份未知公开,所以这个职业便在每一次的探赜索隐中与部分人结怨。怨者既多,久而久之便也败坏了职业的名声,以至于就算是福尔摩斯那般的侦探,知心的朋友也就华生一人,甚而在与莫里亚蒂的对抗中还不值得被信任;找上侦探之门的顾客,也都怀着“无事不登三宝殿”的心理,在没有需求的时候,对这个职业大多是敬而远之。
我自认为自己所做的并非窥人阴私的不道德之举,但为了上门的委托,我又不得不被动地去探测一些秘密。就比如,三益先生虽然向我们询问了一些问题,我给出了部分解释,但在给出这些解释之后,我觉得,三益先生仿佛在隐瞒某些重要因素的存在。因为我感觉到,在他身后,似乎有一股力量在指引着他避开一些祸事。现实中没来由的海神救程客是不太可能的,而找出这个原因,就是我们现在所在做的工作。
“接下来,让我们再查证三益先生之后的经历吧。按照时间顺序,三益先生离家后的第一次风波是什么事件?”
“小店铺的收银员。因为不明就里地每次将店里走慢的钟调准,让店老板觉得不舒服,于是让他离开了。”河内同学回答道。
“后来,这家店因为市政规划而被拆除,那一带已经是一片住宅小区,这也是现在河内同学无法再深入查证的原因。甚至,三益先生的离开就是在破土动迁的两三个月之前。按说,市政部门作出拆迁的决定,两三个月之前定然能让消息人士打听到风声。这样一想,若是市政部门里的某个人打听到消息,提前让店老板赶走三益先生,或是暗示三益先生做些举动惹恼店老板让他赶走自己,也是不无可能的嘛。”
“可是,这样一个证明既没有证据,又没有什么意义,对嘉茂同学之前的判断也不能推翻或补充。嘉茂同学何必还要操这份心呢?”
“当然是为了这个最后的观点啊。两三个月这个时间差,着实是会让人引起注意的。因为拆一片建筑、新建一片,市政部门要为之付出大量的公共成本:比如拆之前的说服、动员及补偿,建的人工,拆与建之间的过渡安置等等。其中,对于‘自身处于拆迁范围内’的人来说,最切身的利益莫过于拆迁补偿了。有的人甚至因此坐地起价,一夜暴富。但这些,都是建立在‘地是自己的’这个基础上。倘若三益先生的这家店本身就是租赁市有地块开的,那么市政的工作人员只需一纸告知书就能了事,也没有这许多猜测。”
“我记得河内同学在调查时曾经打听到,当年那一带的店铺都是各个店老板的私产,就连两边店铺中间的那条街道,也是各家店老板集资修建的,是吗?”
“是的,这是我去那一带,现在的住宅小区打听到的消息。”
“也就是说,我方才的后一种猜测并不成立。市政部门要把这一片地方进行拆建,必须征得每一位店老板的同意,并且花钱买回他们手里的土地。”
“是这样的。”
“这样的话,或许就有这样一个猜测:当这一带要拆迁的风声传出来之后,有的虽然继续着以往的生活,但有的人却会因为这个风声而嗅到金钱或利益的味道。比如说,在唐土,就有一些人钻政策空子,在听到拆迁风声后突击建房或扩房,增大要求补偿的面积或金钱。同样的,我们进行拆迁,也要支付土地所有者以补偿。店家都是精明的生意人,没准其中便有打算盘,钻空子来提高补偿的人。倘若,三益先生所在的那家店的店老板也是这样一个促狭的人——这从他耍小伎俩让雇工延长工作时间也能旁证。”
“嗯,嘉茂同学证明三益先生当时的雇主很可能借着这个风声钻研怎样获得更多补偿,这一点我觉得证明得很充分。接下来呢?”
“设想这样一个情况:市政部门逐个地与商户谈判,谈到这一家的时候,店老板坐地起价,甚至指使自己的雇工装腔作势。这种事情,身为雇工不得不做,做出来了又会引起市政方的不满。如果三益先生是那个雇工群体的一员,此时的处境就困难了。”
“嘉茂同学,这些都只是设想吧?”
“但可以通过一些东西来实证。比如这个。”我打开了准备在手头的一份资料。“现在,这个新的住宅小区是建起来了,说明当年这一带的店铺全都被成功拆迁。但拆迁工作是没有任何可能一帆风顺,其中肯定还有些‘钉子户’。怎样劝走这些钉子户,是非常考验市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手段的。这些人有许多都是欲壑难填的人,单纯让一步增加补偿款绝不能息事宁人。就我所知道的‘赶走钉子户’的手段来说,有的利用断水断电的措施让房子不能住,有的雇一些人在钉子户附近制造干扰,有的则是趁着屋主外出或睡觉直接造成‘既成事实’。当然这些都是武断的手法,还有更多成年人才能成熟运用的‘文招’‘阴招’不为我所知。总之,钉子户以个体的力量对抗一个城市的行政层面,扳手腕自然是扳不过的。我想的是,在这个成功的拆迁背后,肯定也会有不少钉子户被市政部门摆了一道的情形出现。在我确定‘三益先生的前雇主很可能是一位坐地起价的钉子户’之后,我就去这个地方做了些查询。”
我指的是法律审判的文书公开。在被算计之后,钉子户肯定咽不下这口气,而店老板又正是只把拆迁当成获利机会,并不会因此改变生活的人,闲工夫也有不少。因此,他不为此争一口气反倒难以想象了。于是,被算计之后的手段自然是去法院。而法院只要立案,定然要进行审理并审结,而形成的判决文书又有“除了涉密必须公开”的规定,这个问题不会涉密,因而我在专门的文书公开网上倒是很方便地能找到它。我既然知道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一边的诉讼主体,找到对应的文书恐怕并不是什么难事。
“哦,嘉茂同学是想用过去的法律文书证明,当时三益先生的店主确实是钉子户,并且因为被市政部门算计而不平。从而得出店主在拆迁谈判时确实作出了让市政部门不快,作出了对其动用‘阴招’的决定,是这样吗?”
“是的。倘若这条思路能够得到证明,他当年指使雇工去装腔作势的事实也可以推知。因为他自己一个人的闹腾定然是不会被市政部门理睬的。进而,听到政府拆迁的风声,知晓三益先生的雇主是个小心眼,猜测到他可能会因此被记入黑名单的危机,于是安排他因为一个小失误而被赶出,这不正是三益先生得到了高人指点的根据吗?”
“那么,渊子要怎样证明这条思路呢?”奈惠的分析思维能力远不及我与河内同学。她既然难以理解后半的循序渐进,便将注意力索性都放在了前段。我的话音刚落,她就将前面所关注到的问题又拎了上来。
“的确,我们不清楚三益先生工作过的那家店的关键信息:店名、具体店址、店主姓名、店铺规模等等都一概不知,只有他在小店工作这么个朦胧的印象。由于这一段故事发生已经颇有年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和脱密期限,可以认为‘不可能再有关于这一纷争的新诉讼,已有的也全部审结’。于是,我便根据事发地点、诉讼方式和必然唯一的诉讼对象,找出了这一个近似的时期里所有的审判文书。”
满足以上所有条件,也就是诉讼山形市政部门在那个特定时间段进行的拆迁行动不合法的案件一共有四起。其中一起算是彻底的“证据弱势”——因为山形市政已经与其签订了拆迁补偿的约定,而他只是看到别人拿到了更多补偿而反悔起诉,这样的诉讼当然无法得到支持,并且判决文书中所记录的诉讼事由也并没有“店面”的字眼,因而可以排除。至于剩下的三起,都是诉讼人宣称,自己在那一带开了店面,面临拆迁时山形市政并未与其签下合同,便耍手段强拆了他们的房子。
“那么,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找出哪一份判决书的当事人是三益先生当时的老板?”奈惠问。
“也有可能三份都不是,这就否定了我整个的猜测。不过我已经在先前的搜索过程中进行了确认,三益先生当时的老板定然在这三份文书的当事人之中,并且判决书上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就是三益先生当时的老板。”
“是哪一份?”
“先不忙公布答案。我先将作出判断的决定性依据的部分截取出来,看看你们的意见是什么。”我将三篇文书中的一个小段的集中展示拿了出来。“这是关于原告基本情况的描述。性别年龄什么的我们都无从下手,唯一能够根据既有事实判断的就是他们的店铺情况:三段原告人描述中都有在那一带开了什么类型的店铺的描述。以甲乙丙来区别的话,甲是书店,乙是副食品零售店,丙是五金土杂店。结合我们之前在三益先生那里打听到的消息,我认为,三益先生应当是在五金土杂店当雇员。”
“为什么?”
“首先是排除书店。虽然现在规模化经营的书店都有店员负责收银,但在当年沿街而建,小本经营的老式书店,一来不会延请足以闹出动静的雇工,二来不会让雇工承担容易做手脚的收银岗位,三来书店本就是个慢节奏的店铺,店主没必要拨慢钟表来让雇工晚下班。再下一步是排除副食品零售店。这里可以让雇员收钱,也有必要请轮班倒的雇员,规模也足以在市政部门面前闹出动静,但他们的‘择取’标准不一样:副食品零售店的店老板在挑选雇员时,选取的标准应当是以‘温柔的服务员’为印象来决定。这样一来,这个店铺的雇员队伍将会是以女性为主。三益先生就算是在这个队伍中,也会因为‘是群体中难得的男性劳力’被安排在装卸货这类需要体力的岗位。他事实上的职务是收银员,恐怕并不是副食品零售店老板会安排给他的岗位。”
所以,答案就只剩下最后的五金土杂店。这种店面的环境印象上来就相对逊于同类的小店铺,并且雇员也不追求形象气质,更因为需要一些金工方面的知识与操作水平,招到的雇员往往都是匠作味道浓厚的人。这些人的形象,与“讲义气、好勇力”这样的描述也是比较接近的。一旦店老板稍施恩惠,就很容易被煽惑和利用。
“那为什么确定这个五金土杂店就是三益先生曾经工作的那一家呢?”
“因为他败诉的原因。市政部门拆他店门的名头,是‘有店不经营’。也就是说,他的私人地块登记开店,却没有按照规划开店,于是市政部门就有了以‘占道别营’的理由拆他门面的借口。”
“可是这分明是一家五金店啊?”
“没有雇佣店员,没有契约关系的家庭工厂,按照我们的规矩是不能称之为‘店’的。”
“三益先生不是雇员吗?还有那么多人呢?”
“文书中分明地写着:他们因为店主所使用的‘拨慢时钟’伎俩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延长了工作时间,因此,他们的合法雇用关系因为店主的过错全被自动解除。这样一来,这家店就没有雇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