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摆脱了身后看热闹的人,随即顾煜朝着杨家村附近的小河走去。
此时正值傍晚时分,家家在吃完晚饭过后,男人们一个个都出来遛弯,女人们则成群结队的来到河边洗衣服,顺便聊聊八卦。
在看到河边有不少洗衣服的妇人、彼此交流着各自的八卦心得时,顾煜脸上立即扬起了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
之后,他从空间中拿出一只野兔,抬脚朝着妇人们所在的地方走去。
“哎呦,这不是狗蛋吗?今天怎么来这了?”
“手里拎着的兔子可真肥啊,你家今天又能吃肉了,真好。”
“山里的动物好逮吗?怎么总看见你给杨家老宅那边送肉啊!就你那奶奶,不是我说…茅坑里的石头都比她香,你就别总是凑过去找骂了。”
“就是,现在狗蛋你也是有媳妇的人了,别什么东西都往外送,也不看看你那个小媳妇瘦的,不好好调养的话,以后可生不出大胖小子。”
“哈哈哈,狗蛋才多大,你就让他要儿子,真是臭不要脸。”
“说谁呢!你才臭不要脸呢!别当我不知道,你个小妮子十四岁就生儿子了吧!”
俗话说得好,一个女人顶五百只鸭子般的聒噪,现在一群女人的声音,比养鸭场还要热闹。
顾煜没料到这些女人这么能说,但是为了之后的计划,他此时也不得不继续忍受。
“唉,各位婶子们,我也知道…毕竟过了这么长的时间,我也不是石头做的心,被伤了这么多次也必须要醒悟了。刚刚我去了一趟老宅那边,结果我那奶奶直接把野鸡留下、却将我轰了出来,不过,也许是我的运气比较好,这只兔子是我在回来的时候,从……”
顾煜在说着话的时候,趁着所有人的视线都看了过来后,随着他心思一动,空间里的杨顺和林娇娥两人,直接被他扔到了小河里,发出一阵‘哗啦’的响亮声音。
在水声响起来后,女人们的注意力立即从顾煜身上移开,转而投向小河那边。
结果,她们就发现刚刚还在洗衣服的小河,水里突然出现了一男一女相互搂抱着,不断在水中扑腾的模样,衣服都湿透了紧贴在身上,露出身体的曲线和某些不可言喻的部分。
真是世风日下,怎么光天化日之下就这么搂搂抱抱了。
“诶呦,这不是老杨家的小儿子杨顺吗?怎么突然搂个大姑娘掉水里了,别是偷情被惊到了吧!”
“偷情还能偷到水里去?”
“这你就不知道了,想要个刺激呗!我可听说过了,有的人就喜欢被别人看见,就连做那事都喜欢被看呢!”
“你咋啥都知道……”
“那可不,别说,这个女人看着可真眼熟。”
“这不是林寡妇家的小浪蹄子吗?怎么跟童生杨顺搞到一起了,这下子,林寡妇可多了个好女婿了。”
“啧啧,确实是个好女婿。”
顾煜见到计划成功,他立即深藏功与名的从原地撤退,离开了热闹的小河边。
接下来的事情,顾煜就算不看也能猜出来。
无非不是狗咬狗,一嘴毛。
林寡妇不是好惹的,李氏就是好惹的?杨顺可是她的宝贝疙瘩,如果真的让他娶了林娇娥,估计会让李氏难受的要死。
毕竟,李氏一心盼望着她的儿子当大官,娶有钱有势人家的女儿当媳妇。
小河的水位并不深,但是顾煜突然将两人从空间里扔出来,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衣服也湿了个彻底,更何况两人搂搂抱抱的模样,非常的辣眼睛。
在封建古代中,这种程度就已经算是男女授受不清。
如果男主人公杨顺不娶了林娇娥,那么,作为‘不知检点’的林娇娥,就要一辈子被人指指点点了。
当然,杨顺未来的科举之路,也会因此受到一些影响。
毕竟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身为读书人的杨顺怎么能欺辱女子呢!
读书人的气节,可不是任何人都能败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