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宅男遇上魔女?!(1)

作者:「风魔」 更新时间:2011/8/12 10:03:29 字数:0

昨晚是星期三,本来是应该按照正常的时间去早早睡觉的,可是因为游戏正好玩到有趣的地方,所以不知不觉的就玩到了半夜,当我发现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了。

发觉到一切都晚了的我赶紧存了档关掉电脑,然后衣服也没脱的就倒在了床上————这样的话我还能多睡五分钟。

于是,七点半,我的手机闹铃准时响了,伴随着“无路赛!无路赛!无路赛!”这样的傲娇铃声,我极不情愿的撒开抱枕起了床。

啊啊,可真是……这四个小时根本就不够睡的嘛,不去上课的话又不行,只好撑一撑,今天晚上再回来再补觉好了。

第一节课的上课时间是八点,我跑过去再在学校附近的超市买好早餐的话应该是可以赶上的,于是我拎起了书包,向我的高中跑去。

我叫做陈柳海,柳生十兵卫的柳,南光坊天海的海,如前面所描述的,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宅男,今年18岁,高三,和其他人一样的过着没啥新鲜事情的学校生活,每天早上八点上课,下午四点放学,午休的时候会和死党一起吃饭,晚上回家会再做一些自己爱做的事情。

可是,在某一天的时候,既不是僵尸又不是什么魔术师的我,发现了自己和其他人不同的地方。

那时是2043年,我才十五岁,刚刚步入宅男界,还不甚成熟,然而在有一天,我正在玩某个RPG游戏时候无意间就读出了那个游戏里某件物品的名字和简介,就在我读完那简介的最后一个字后,那样东西,居然化为实体,出现在了我的手中……

没有错,我有着可以把不存在的东西或能力变成现实这样的超能力,不过除了我的死党李云晨外其他人谁都不知道。

这种超能力伴随我三年了,听上去虽然不错,可其实真的没什么用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测试过,我的这样能力,似乎只对游戏动漫中的事物有用。

打个比方来说:我想要名著《亚瑟王》中的誓约胜利之剑,那读书本上面的介绍是不管用的,只有我读的介绍是游戏中的介绍,那东西才会出现。

而且这能力还有个最大的弊端,就是————用我的超能力呼唤出来的事物最多只能维持维持六分钟左右,也就是说如果我变出了游戏里的食物并吃到肚子里,它也只能在里面存在六分钟,然后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彻底的消失——包括那些热量和营养。

除了那个之外还有一个缺点,就是如果我变出的是太过于不现实的东西或能力的话,它就会被修正削弱,我想一定是世界本身不允许过于逆天的东西吧。

譬如我变出一把“一挥动就可以破坏世界的剑”,那么它便会因为不现实而被大大削弱,变成“一挥动可以轻易切断树桩的剑”之类的,我念出“让自己的手臂上发出火焰的超能力”的话,就会因为“在手臂上发出火焰会损伤手臂而不现实”的关系导致这项能力根本发不出来。

另外还有就是……唔,快要到学校了,简介就先这样好了,先去买点吃的吧,离打预备铃还有五分钟,恩,时间还是很充分的嘛。

今天很幸运的买到了平时我最爱吃的速食三明治,那么,就在上课前老师没来的那段时间里快速解决掉吧。

把三明治塞进单肩包,我加快脚步来到了我的班级。

不知不觉已经在这个班级三年了啊,现在才感觉到,时间过得也真够快的,恩,这么算算,我宅了也已经三年了。

还能清晰的记得开学的第一天,老师让大家介绍自己,那个时候的我已经宅了几个月了,算得上是个宅男,所以,为了让大家记住我这个宅男,我做了一个别开生面的个人介绍。

虽然我没有说出什么“我对普通的人类没兴趣”或者“所有美少女大家都来和我交往吧”之类一说出来就会立刻被归入异类的话,但是那次我的个人爱好介绍也给人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啊啊,我引用改编了《X狱之歌》中某个胖子反派的一段演讲:

诸君,我喜欢游戏!

诸君,我很喜欢游戏!

诸君,我非常喜欢游戏!

我喜欢动作游戏我喜欢冒险游戏我喜欢策略游戏我喜欢模拟游戏。

我喜欢解密游戏我喜欢益智游戏我喜欢射击游戏我喜欢街机游戏我喜欢对战游戏。

我喜欢商店中、会场上、大厦里、街道上、网络上、摊位中、首发上、展览中、卖场里、签售中,一切发售在地球上的各种游戏。

我喜欢FPSGAME中的场面,一齐开炮,伴着轰隆声将敌阵炸烂!

当敌兵被振得飞到空中,再被扫射成蜂窝时,我的心会兴奋起舞。

我喜欢GALGAME中的情节,选对正确的选项,攻略喜欢的少女。

当攻略成功,精美的过场CG出现,又再次浮现出少女的笑靥时!

我这一刻的心情,真是无限的畅快。

我还喜欢ACTGAME中强大的主角在过场动画中蹂躏着敌人的时刻,尤其是当我看见陷入恐慌的敌兵们,不断被主角挑到空中,再被双枪轰成蜂窝!实在令我为之感动。

RPG游戏中昔日强大的敌人被主角队伍打倒,消失在黑暗中的样子,令我忍不往一看再看,哭嚎的平民们,随着我举起必胜的手势,也跟着英勇起来发出胜利的吼声,恐惧的敌人一个一个地倒下!这感觉真是太棒了!

大致就是这样的内容了,然后呢?然后自从那次个人介绍之后班级上就没几个人敢接近我了……

当然除了现在坐在我旁边的那个家伙。

前面提到过他,唯一知道我超能力的人,我的死党——李云晨,他是我初中就认识了的朋友,我们俩的孽缘也是那个时候开始的,虽然说这家伙在班级里成绩不太好,还染了一脑袋违反校规的蓝头发,但总的来说还是个很够朋友的家伙。

“哦?又是到了这才吃东西啊?你小子昨天晚上又熬夜了?”看到我正狼吞虎咽的吃着三明治的样子,他一副侦探相的凑了过来。

“哪有啊,昨天玩游戏不小心玩过头了而已。”

“你每次都是这么说的,就不能换个理由吗?”

“是啊,小海还是少一点熬夜为好。”

貌似是听到了云晨的话,另一位戴着大大圆框眼镜的短发女生也走了过来,我和这个人认识的时间比和云晨的时间还长,她叫刘衡月,我小时候的青梅竹马,总是会像老妈似的过来担心我,为人聪明又会办事,是理想的结婚对象。

咽下了最后一块三明治,我无力的“是”了一声。

“那,我先回去喽,马上就要上课了,小海和云云也快点进入状态吧。”

“YEAH!Sir!”云晨很夸张的敬了个礼,刘衡月则笑着摇了摇头走了,唉,我真是对这两个人毫无办法啊。

在半迷糊的状态下,我终于坚持到了下午放学的时间,2046年6月14日,下午四点,我拒绝了云晨出去玩的邀请,直接向自己的家里走去。

我现在需要睡眠,极其需要睡眠。

一条宅文化街是我每天上下学的必经之路,不过今天的我实在是没有精神,只是一个劲的朝着家的方向走。

虽然说是家,其实只有我一个人在住,本身呢我有父母还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但是现在父母住在其他更适宜居住的城市享福,而姐姐妹妹则都在其他地方发展,所以那间能住下六个人都毫无问题的民宅就成为我一个人的了。

虽然一个人住很自由,不过其他的麻烦也就渐渐接踵而来了,做饭啊之类的问题什么的,不过这些事难不倒我这个纯宅男的,很快我就找到了好几种好吃又快捷的食品,比如……呃?

这么一说我家里好像没吃的了,没办法,为了不像《笨蛋测验召X兽》里的某主角一样腹内凄惨,我决定还是先去买点吃的拿回去储存上好了。

强打起一丝精神,我改变方向往某家超市那边走了过去。

因为想快点买好东西好回家睡觉,我抄了巷子里的近路,本来只是和平常一样的抄小路而已,可是这次,我却遇到了有的人一生都遇不到的事。

没有太强烈的痛,只是感觉到一阵强风吹过,然后,我失去了意识,这之前我眼中最后的影像,是一个穿着红衣的男子凶狠的凝视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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