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十五)特邀嘉宾

作者:为无尽的大雨献上花束 更新时间:2020/4/25 23:43:31 字数:1875

(温馨提示:本小说仅供娱乐,对文中出现的所有人物并无任何诋毁、讽刺的意思哦(。・ω・。)ノ♡)

“各位小伙伴大家好,我是可爱的22娘哦(≧ω≦)~”

“各位小伙伴大家好,我是呆萌的33娘。”

我正了正话筒,紧接着将一沓调查问卷和一个箱子抬到了桌子上。

“根据之前发布的调查问卷结果,我们决定随机挑选一位近期极度受欢迎的up主,并进行线上连线,然后随机抽选一类主题,而后由我们与该up主进行点评。那么线上的各位up主准备好了吗?我可要抽了哦(=^▽^=)~”

我将手缓缓伸进箱子里,随后闭着眼睛抓了一张纸条,却迟迟没有把它拿出来。

“嗯……果然还是好紧张,这种激动人心的时刻让我来揭晓好像会急死小伙伴们呢。”

“姐姐,怎么了吗。”

“没,没事。我的意思是,这种时候还是33来比较好呢……”我笑了笑,将箱子推到了33的面前。

33眨了眨眼睛,随后将手伸进了箱子里:“既然姐姐都这么说了……”

“好了。”33摊开手掌,将一张纸条递给了我。

“诶!这么快的吗?33难道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吗……不愧是33呢~”

我接过33递过来的纸条,深呼一口气缓缓将纸条打开……

“学习区up主,罗,罗翔Σ( ° △ °|||)︴?!”

总感觉,抽到了一个不得了的人物呢……

“那么没有被抽到的up主请不要灰心,感谢各位小伙伴的等待,那我们马上来连线罗老师。”33面不改色的按下了一个按钮,紧接着罗老师和善的面庞出现在了屏幕上。

“各位b站的小伙伴们大家好,我是中国政法学教授罗翔,很高兴能见到大家。”

“罗老师您好,很高兴能见到您~”

“罗老师好~”

“2233你们好,很高兴能参与这个活动,接下来还请多多指教。”

“请多指教X2~”

“好了,那么罗老师已经准备就绪了呢,接下来请罗老师按动按钮抽选一下今天的主题吧(≧∇≦*)”~

“我来抽是吗?”罗老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随后将手放在了鼠标上,双击了一下屏幕上的按钮。

“那么请罗老师对着屏幕喊出抽到的主题吧(≧ω≦)~”

“美食……美食区。”罗老师将身子向前探了探,随后念出了抽到的结果。

“是美食区是吗?”

“对,美食区。”

“好的,那么马上来随机选播放一个美食区的视频叭~”我向导播笑了笑,示意她可以开始了。

“罗老师喜欢吃些什么呢。”33目不转睛的看着罗老师问道。

“我吗?我喜欢吃的东西啊……有很多,那33喜欢吃什么呢?”罗老师温和的笑了笑。

“我没办法吃东西,不过我很喜欢有姐姐气味的电池。”

“姐姐气味的电池,姐姐是什么味道呢?”

“因为我经常会把33的电池啊充电宝之类的放在口袋里,所以33经常说电池上有我的味道呢。”

“你们感情真好。”

“蟹蟹(≧ω≦)~”我笑着回应道,随后拍了拍手,终止了这个话题,“好的,现在挑选出的视频已经被放映在大屏幕上啦~请各位小伙伴耐心观看,罗老师也要注意哦,一会儿将由您对这个视频进行点评呐。”

“嗯,好的。”罗老师点了点头,随后专心的看起了视频。

屏幕首先映出一条欢快的鱼儿,在海草之间快活的游来游去,下一幕,一条豆鼓鱼被倒进了热腾腾的油锅。

[这是我在路边摊花了二十块买的草鱼,我们呢先把它切成块,要用这个酒、酱油、辣椒、姜泡一泡……]

[然后呢,就是炸的部分,把这个鱼呢,煎一下……]

[最后我们将葱花洒在上面,这条鱼就做好了。]

“好哒~视频已经看完了,虽然有点馋人……啊不对是残忍,不过看着看着我的眼泪就从嘴角流出来了呢~”

“姐姐,不要把泪腺长在奇怪的地方。”33面无表情的吐槽道。

“b站的小伙伴们真是多才多艺啊,光是看着就很有食欲了。”

“好了,言归正传,接下来请罗老师对本视频进行分析叭~”我笑了笑,将镜头给到了罗老师。

“好的,那么在本视频中,这位up主买这条鱼,有没有触犯法律。这是一条在路边买的草鱼,它一定不是三有动物,所以up没有构成犯罪。”

罗老师顿了顿,继续说道:“我们把视角转移到鱼的身上,主观上这条鱼不想被煎,但客观上这条鱼被煎了,我们称这种行为为强煎。”

“所以这位up主构成了强煎罪。”33补充道。

“没错,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强煎罪。那么问题来了,up主在看到这口锅后,想到了我要去吃鱼,而后up主用这口锅实施了它的犯罪行为,那么这口锅究竟是构成教唆犯,还是帮助犯?”

“我觉得应该是……帮助犯吧……”我看着罗老师,若有所思的说道。

“那么请问,这口锅构成了什么罪呢?小伙伴们请把答案打在公屏上。”

罗老师推了推眼镜,继续说道:“答案已经交给小伙伴们去作答了,下面我们该进行什么,进行什么?”

“量刑。”33举起手回答道。

“对,没错,就是量刑。那这口锅是主动参与犯罪还是被up主胁迫犯罪?肯定是胁迫犯罪,因为它没有办法反抗啊对不对?所以我们判断,这口锅不具备主观能动性,最多属于被迫就范的从犯,应该从轻判罚。”

(本章完)

[注:本小说仅供娱乐,请勿将本章中的法律知识应用到实际日常,如果各位小伙伴对刑法感兴趣,请在浏览器中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ω・。)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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