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四个女生一起盯着看的感觉不只是一般人会发毛,小小姐脾气的水晶也有些胆怯。两只小手捧着想哭的浮着两片红色薄云的小脸,明明害怕的小小姐硬撑装作不怕的样子。
美君摸着自己的下巴说:“真是稀奇,第一次看到呢,会说话会动的人偶。”
水晶眼眶红红的,脸上的薄云颜色加深,带着哭腔地叫道:“无礼的人!不要叫人家人偶!我是水晶!”
“是是,失礼了,水晶小姐。痛!痛!”开水晶玩笑的美君的手肘被水晶穿着皮鞋的两只脚分别踢了一下。
“水晶,你知道关于那件案子的事吧。”娜娜问。
“知道。我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害琳琳的,但是一定是那个人!”
“你怎么知道的?还那么确定。”
“因为人家听到了,那个人说要杀掉琳琳!”
“那个人是谁?”
“住在隔壁的邓雾,上次他把我带去他家住一天,琳琳同意了。我在他家里听到他的自言自语,他要杀了琳琳!呜~”水晶突然哭了,眼泪一滴一滴落下,“我……我什么也做不了,呜~”
“水晶……”
“为什么要害琳琳姐?”
“她想要我。”
“啊?”
“呜~她也在收集娃娃,但……她不是真的爱娃娃,她只是想收集价值高的娃娃等着娃娃们升值罢了。呜~在她那里的娃娃好可怜。她认为我的价值很高,想把我买下来,但琳琳不同意。”
“所以她……”
水晶的眼泪止住,可情绪还是激动:“琳琳当我是朋友,她不可能会卖了我,所以……她有心但是她和琳琳因为我的事争吵了好几次,邻居们都知道。她要是真的做了,警察一定会查到她头上。这时她接了一个电话,高高兴兴地出去了。回来后,脸上一直挂着讨厌的笑,说有了办法就可以在今天干掉琳琳。”
“是黑法师。”
“琳琳,呜~她要是,要是以前能听到我的话,要是现在我在她的身边,要是我可以杀掉我旁边的人,说不定……呜呜~”
“水晶,”我认真地看着水晶,我觉得自己需要我的观点,“我不同意你的想法,你要记住一件事:不管怎样都不可以有杀人的想法。因为人类啊,生命只有一次,一个生命形态只能存在一次,,又是那么短暂,是很宝贵的,失去了就不会再有。每一次轮回让一个生命形态变成另一个生命形态,即使进入了轮回,回到这个世界的只是相同的灵魂,不是相同的存在。即使对方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也不可以动用所谓‘正义’的私刑,就算是为了保护喜欢的人也是一样的。”
“你怎么……但是那个人……”
“相信上天是公平的,会好好安排每个人的命运的。所以人类才要好好儿活。”
水晶低下头哭得更加伤心,我们没有说话,我们让水晶发泄一下情绪。水晶哭了好几分钟,我从衣服的口袋里掏出叠得方方正正的淡蓝色手帕递给水晶,水晶用手帕点点眼角,因哭泣而变得口齿不清:“你……你的名字……”
“林丽,大家叫我小丽。”
“是吗……叫‘丽丽’的话……就是双‘L’了吧……果然……”水晶的声音慢慢变小,陷入回忆一般。
我眨眨眼睛,说:“那个……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没事……”
“可是……”
“……啰嗦!我已经说没事了……给我闭嘴!呜呜~”水晶一边哭一边用脚踢我的手肘,符合小孩子外表地闹腾着。
虽然从水晶那里知道犯人是谁,但是人偶会说话这样的事是不能告诉警方的。从水晶的话判断,我想警方很快就会将她列入嫌疑人名单。只是暂时的,只要犯人从现场消失的手法不被解开,对她只能在怀疑程度,不能逮捕她,所以现在我们要做的是找出犯人的手法。
水晶坚持要一起去,看我们调查,拗不过的我只好抱起小小姐。我们回到案发现场隔壁。小小姐一进房间便不再动,装成普通人偶。我们看到“菜鸟”半个身子通过内门伸出,向我们招手,我们知道我们可以进入现场,便向那里前进。经过“菜鸟”身边时,他惊讶地看着我抱在怀里的水晶。我对他笑笑,没有用言语解释。他没有问下去。
其实看到三位的表情就知道得不到什么特别情报,现在的情况和娜娜分析的一样,我们面对的是不可能犯罪。果然如此,房间里陷入一片安静。
“现在我们来整理一下案情,”江警官打破气氛,“案发现场几乎是空的,被害人进入现场后一分钟不到小丽就进入现场。”
“是的,我不太放心。”
“期间美君一直在门口。”
“对,我正好看到琳琳姐进入房间就在门口等了一会,我没等多少时间小丽就冲了出来。”
“五分钟之内,我们全部到了这间房间。我过来的时候仔细观察,但可惜我没有看到凶手,也没有注意到可疑的情况。有人注意到什么吗?”
我们摇了摇头。突然我想起一种可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叫道:“不是还有内门吗!会不会躲在门的背后,藏在阴影里,等我们的注意力放在琳琳姐身上后偷偷从门后出来。像这样不能确定的案件不会派许多警察先生来,发出预告信是想找人过来制造‘不可能犯罪’,解不开手法就不能逮捕犯人。”
“菜鸟”泼了我一盆冷水:“很可惜,丽丽你想的不对。”
“啊?”
“丽丽你把那扇内门打开到最大看看。”
我跑去推开门,发现门只能被打开到九十度,之后我再用力也不能让门再过去一度。我失望地说:“这样的角度人是无法躲藏的。躲在这里,即使有阴影的妨碍,我们那么多人没有发现是不可能的。”
“但是小丽的想法很有道理,”娜娜说,“小丽猜想犯人送来预告信的目的和我的想法一样。认为犯人先躲在哪里等我们不注意时溜走的想法很正常,躲在门后的可能我也想过,但是条件不允许。换个方面想的话,更难想象犯人在我们进来之前离开现场。毕竟案发时琳琳姐独处的时间几乎为零。先让琳琳姐吃下胶囊、喝下安眠药或闻迷香使琳琳姐昏迷倒地,然后带人装作第一发现者,支开人再用刀刺琳琳姐的可能因为现实的第一发现者是小丽而被排除。我现在还可以想到的只有犯人没有进入现场完成犯罪这一条了。”
“不可能吧!”美君马上反驳道,“这里是四楼,门口我一直在不说,唯一的窗口是反锁的。先不论刀子从窗户扔进来的命中率问题,就先来看是没有任何可能把刀从窗外扔进来刺中琳琳姐的。”
“那万一有机关呢?例如在门上或者其他地方固定橡皮筋,拉扯橡皮筋到绷紧状态,琳琳姐一开门就有刀子弹过来。”
“有可能。”于小姐赞同,“要是真是如此,一定会留下些痕迹,我们再找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