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世录》由高阶神明之主耶和华之名义撰写,唯有博得七宗恶魔的欢心者才可改写。”
摘自《启世录·序言》
“以高阶神明之主耶和华的名义承认以下种姓类别:
高阶人类族
豹人族
蛇人族
鳄人族
狮人族
狼人族
猫人族
象人族
规定:
1、 承认高阶人类族为高阶种族,其余种族为劣等种族。
2、 只有[高阶人类族]可生活在 地上之乐园 ,劣等种族只得生活在 耶稣撒冷之下的世界。
3、 劣等种族不得踏足
黑暗森林 。
4、 各劣等种族人口均不可超过50万。
5、 劣等种族种族不得伤害高阶人类族。
6、 劣等种族需绝对服从于高阶人类族。(该条已被删除)
注:
若有必要高阶人类族可将劣等种族灭族。
劣等种族若有违背“规定”之人,则会被处以 断手足,刺双眼 之刑。”
摘自《启世录··*第八章》